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理財 > 理財加油站_稅務 > 正文
 

企業正常損失納稅不需審批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6日 11:09 北京日報

  本報訊 (記者 沈衍琪) 自今年9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

  《辦法》將企業的財產界定為企業用于經營活動與取得應納稅所得有關的全部資產。為將來逐步向事后監督檢查過渡,盡可能縮小了需要審批的財產損失的范圍。凡是正常銷售、轉讓、變賣、正常損耗、正常清理報廢發生的財產損失,一律不再需要審批。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