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稅收消除潛在城市二元結構弊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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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5日 08:58 中國經濟時報 | |||||||||
見習記者 孫東輝 8月23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下稱“修正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修正案的變動只是中國稅收改革漫漫長路中的中一步,國家應注意利用稅收來消除城市潛在二元結構造成的一些弊病。
個稅法修正體現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政策意圖 財政部部長金人慶23日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于修正案草案的說明時表示,修正案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提高,以解決城鎮居民生活費用稅前扣除不足的問題;同時扣繳義務人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可以形成對高收入者雙重申報、交叉稽核的監管制度,有利于強化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征管。 “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監管,雙管齊下,這只是中國稅改路中的一步。”社科院財貿所研究人員張斌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修正案中并沒有涉及個人所得稅稅率、減免稅情況等調整,而這些涉及稅收模式的調整才是稅收政策更本質的內容。 張斌認為,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對不同收入項目采取不同的稅率和扣除方法,一方面容易造成納稅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費用,另一方面也存在較多的逃稅、避稅漏洞。 “不能一口吃個胖子,要循序漸進。”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楊宜勇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提高起征點后,相當一部分低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負擔將得到減輕,這體現了政府保護弱勢群體,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政策意圖,但由于我國目前稅收征管手段不完善,個人征信系統也不建全,在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進行稅法修訂大改也會帶來一些問題。 潛在城市二元結構弊端多 “我國已有的‘城鄉二元結構’有演變成‘城市中的二元結構’的危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副部長謝揚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方面,我國社會仍然存在顯在的城鄉二元結構,另一方面,由于進城謀生的農民、一些民營企業的職工等已經變為城市中的新階層,而這個新階層并沒有真正融入到城市中間,孕育出一種潛在的城市二元結構。 “跟城鄉二元結構一樣,城市中的二元結構弊端也很多。”謝揚分析,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致使農民的收入增長緩慢,農村消費市場相對萎縮,這會影響城市工業品的銷售,導致城市中的失業人數增加,于是進一步排擠農民工,由此形成一種惡性循環。而潛在城市中二元結構的存在,給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教育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和醫療體制改革帶來很大難題,導致收入差拉大等不合理現象,而這些都會帶來社會不安定因素。 利用稅收調節消除潛在城市二元結構弊病 “稅收調節是解決潛在城市二元結構一個有效手段。”謝揚認為,應當著手逐步完善個人所得稅稅制,參考國外成功經驗,其中要綜合考慮納稅人的生計、贍養、教育、殘疾、社會保險等費用因素。 楊宜勇認為,目前我國城鎮居民的貧富差距,更多地體現為財富占有上的差距,個人所得稅的調節作用有限。針對潛在城市二元結構帶來的弊病,還要通過合理設置稅種稅率,征收房產稅、利息稅以及遺產與贈與稅等稅種來進行調節。 楊宜勇指出,目前全國個人所得稅中,近70%來自工薪階層,一些富人們逃稅、漏稅的現象已成為輿論抨擊的焦點。國家要在完善個人所得稅法的同時,采取各種配套措施,全面監控個人的各種收入,建立科學嚴密而有效的征管體制,完善征管法規,實現依法征稅,將稅收調節真正成為社會發展的“均衡器”,這樣可以有效地消除城市中潛在二元結構帶來的弊病。 謝揚認為,潛在城市二元結構的出現,有復雜的原因,其弊病的解決除了稅收調節外,還要加大對非法收入的打擊力度,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努力增加就業,重視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