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杉評論:取消期房誰說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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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5日 01:01 中華工商時報 | |||||||||
劉杉 不僅“是否取消期房”成了一個問題,“誰來取消期房”也成了一個問題。 新華網24日發布消息說,建設部新聞發言人表示,國家近期不會取消期房制度。他說,“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立的一項制度。從十多年的實踐看,這一制
雖然央行提出了取消期房銷售的建議,但是否取消及何時取消,目前還處于爭議之中,政策的最終出臺要看各方博弈的結果。建設部作為房地產業的管理者,自然對中央政府決策有著重要的影響。從建設部的表態看,其實際包含了兩層含義,一個意思是安撫市場,避免開發商出現騷動,另一個意思則是表達反對之聲。 我之所以認為建設部表示反對,是因為該發言人強調了商品房預售制度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立的一項制度。他的意思就是說,法律規定的東西,豈能央行說改就改。 不過,我找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通讀了一遍,發現,建設部發言人的說法并不存在。實際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并沒有明確規定期房銷售是法律保障的制度,只是在第四章第四十四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規定的條件共有四條。理解起來就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只是強調了期房銷售必須符合的條件,而沒有規定期房銷售是一項法律安排的制度。 該發言人的談話,顯然有誤導輿論之嫌。 從法律角度看,是否取消期房,并不需要經過立法機關審議。因而,政策能否出臺,還要看建設部、開發商和央行的最終博弈結果。 而這個博弈的關鍵不在于建設部是否同意,而在于誰能說服溫家寶總理。 我認為,央行的說服力更強。 易憲容對央行報告給予了高度評價。易認為,央行站在銀行業的角度,利用其數據獲得的優勢,基本上客觀、專業地對國內房地產市場做出了最全面、最坦率、權威的評價,并在此基礎上對房地產市場的風險提出了防范政策建議。 我同意易憲容的看法。從利益角度看,央行不僅是站在銀行業的角度,而且是站在宏觀經濟管理者的角度,對房地產業提出了客觀可行的防范風險的辦法。與建設部相比,央行的獨立性更強,它的視角更宏觀。從這點看,央行對于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建議更有價值,更值得參考。 對于能否推出取消期房的政策,央行不僅有建議權,而且擁有決定性的手段。我在前邊說過,期房銷售制度并不是法律規定必須實行的一項制度。《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對期房銷售條件的規定,恰恰是看到了這個制度的負面作用,而利用法律條文對其進行了調整。其意義在于規范和嚴格管理,而不是保護這項制度。 因為不需要立法機構決定,所以是否取消期房,僅需要行政部門協商就可以了。而從部門看,央行處于強勢地位。央行之所以處于強勢,其不僅是宏觀經濟管理部門,也不僅是其推出的報告比較客觀全面,而是它具有規范商業銀行運作的權力。也就是說,如果央行要求商業銀行停止給期房進行按揭貸款,那么期房銷售也就無法繼續下去了。 建設部的表態,僅僅是表態。而能否取消期房銷售,更重要的是要看新政策符不符合大多數老百姓的利益。 中央政府的決策能不代表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嗎?(25C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