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曲力秋
不是國標被迫申請選擇低調行事環境復雜費用高企多有瞞騙行為
隨著科技的發展,發達國家的企業早已遠離了傳統的競爭領域,并牢牢占據著價值鏈前端的諸如技術、研發、品牌等環節,它們不僅改變了競爭的領域,而且也改變了競爭的規
則。SA8000便是歐美西方國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一次改變競爭規則的重要舉措。
據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SA8000課題組組長黎友煥博士介紹,由于境外相關機構的精心設計和推動,2003年下半年以來,SA8000認證工作在我國獲得突破性的進展。到2005年6月30日,我國已有101家企業獲得SA8000有效認證,事實上曾經獲得SA8000認證的企業遠不止于此,只是有些企業獲得認證后又因各種原因失去有效性。有關數據表明,最近3年我國企業認證SA8000的數量以年平均增長率超過60%的速度增長。
然而,讓人感到不解的是,一方
面有成千上萬的企業正積極地加入到認證SA8000的隊伍中;另一方面已經獲得SA8000認證的企業卻不敢宣傳自己。黎友煥在對廣東十多家獲得SA8000認證的企業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調研后發現,企業通過SA8000認證卻不敢宣傳自己著實有一番難以言表的苦衷。
國內尚無認證機構
黎友煥說,由于SA8000不是國際標準,因此就沒有與各國包括我國政府建立對話的基礎和平臺,在它成為國際標準之前,我國政府不會承認SA8000。這就決定了境外機構在我國直接開展SA8000認證和咨詢的經營活動不可能合法。
由于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家SA8000認證機構,所以,國內的企業若要取得這個認證,就必須要向國外具有SA8000認證資格的9個認證機構或其代理機構申請,但問題是這些認證機構及其代理機構(通常是香港公司)在我國開展認證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問題上,大都存在無照經營、超經營范圍經營和漏稅等非法活動。因此,這些認證機構進行認證經營活動時一般都低調進行。
認證環節復雜
根據《SA8000:2001》版本的內容,SA8000條文對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只有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對各方面都很具體很細的規定。
由于SA8000的具體條文也無法對建立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每個細節作出硬性的規定,黎友煥說,這也就為認證機構對認證的具體要求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間,也為申請認證的企業帶來不確定的模糊和麻煩。此外,不同認證機構的認證要求也有些差別。
黎友煥介紹:“在我國,很多公司申請認證前先委托認證咨詢公司協助制作各種文件材料,由于這些咨詢公司熟悉SA8000的認證操作條件,又與認證機構有千絲萬縷的親密關系,只要企業多給咨詢費,即使條件不夠也可以包裝取得認證,那么一旦認證通過后就自然不敢對外宣傳,因為萬一出了什么差錯將關系到企業的訂單和飯碗問題。”
認證費用高企
認證費用不僅與企業的規模掛鉤,且認證證書到期之前,要重新提出認證申請,認證機構受理后,重新對企業進行審核,即換證審核。證書有效期為3年,每6個月進行一次監督審核,每3年需申請復審延長一次。每個環節企業都得付錢。
“據了解,認證公司收取每個通過認證的企業大約9000美元(以300人的工廠為例),延期另行收費。咨詢公司聲稱每個公司收取大約10萬港幣,但實際上咨詢公司實際收到的費用遠不止這個數。因此對企業來說報小規模,少點花費,也就不便宣傳了。”
從認證行為看,黎友煥說,企業申請SA8000是被迫多于主動,幾乎所有認證的企業都是在“不通過SA8000認證就斷單”的情況下,通過跨國公司的指引和協助申請認證的,一旦通過認證就意味著收購方已經滿意。既然企業在國內宣傳與否不再會影響到訂單,自然為少惹麻煩就不在國內宣傳自己。
普及化程度未達標
據黎友煥介紹,SA8000認證要求公司最高管理者公開作出愿意提供足夠的資源來建立、實施和維持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確保持續改進社會責任表現的承諾。這樣企業的相關部門的領導才能圍繞建立SA8000而相互間進行協調。除此之外,企業最高管理者還應任命企業的高層經理擔任管理代表,并授權其組建SA8000工作組,工作組成員要廣泛來自企業的各個部門,如采購、生產、銷售、安全、人事、行政、會計等部門的管理人員,工作組成員在開展工作前應接受有關勞動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和標準以及SA8000標準方面的培訓,充分了解標準、法律和法規的要求,積極地向全體員工進行有關社會責任的宣傳,全面動員全體員工的積極參與和廣泛支持。
“但是在我國,大多數企業還達不到這種社會責任民主化程度,尤其是民營企業,從某種程度上說他們怕宣傳SA8000的規定,怕工人的權利大而影響他們的集權管理,因此就不對內外宣傳了。”(23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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