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1日電據中國保監會消息,日前,中國保監會頒布了《保險機構投資者債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保監會進一步推動保險投資結構轉變,提高保險投資證券化程度,增強保險投資核心競爭力,促進債券市場發展的重要舉措,標志著保險資金債券投資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辦法》對現行保險債券投資政策進行了系統整合,重新劃分了債券類別,增加了新
的投資品種,調整了具體投資比例,并為資產支持證券等新產品投資留下了空間,體現了監管部門推行積極、開放投資政策的理念。
《辦法》以風險控制為核心,通過制度層面控制保險資金投資債券的信用風險,也體現了監管部門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的變化。一是明確規定債券發行人及其所發行債券的資質條件,突出了債券的擔保和信用評級,從源頭上防范債券投資的信用風險;
二是實行債券投資比例差異控制,投資國家信用債券可自主確定投資比例,投資有擔保、評級高債券的比例高于資質條件差的債券,充分體現了扶優限劣的原則;
三是建立債券投資第三方獨立托管制度,通過發揮托管人的獨立監督作用,防止出現債券資產挪用風險;
四是明確要求保險機構建立債券發行人和債券的風險評估系統,對信用狀況進行持續跟蹤評估,并根據信用狀況變化調整投資比例;
五是強調保險機構投資債券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將限制或暫停債券投資資格,依法給予處罰。
隨著中國宏觀經濟快速增長和金融體制改革逐步深入,債券市場已成為社會直接融資的重要場所。保險機構作為較大規模長期資金的持有人,逐步成長為債券市場上的重要機構投資者,對推動債券市場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2005年3月,保險債券投資首次超過銀行存款,成為最大的投資品種,資產結構實現了戰略性轉變。這是由保險投資特性決定的,也是保險業發展的必然要求。
保監會頒布該《辦法》,可以有效地引導保險機構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擴大債券投資,提高資產質量,優化資產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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