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 已完成 未完成 歷史使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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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9日 08:04 人民網-市場報 | |||||||||||
新聞背景: 最近,全國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組建的REICO工作室發布最新報告。 報告用大量調研數據、分析結論表明,經濟適用房政策當初的意愿都已基本實現,歷史使命已經結束。
筆者看來,此結論有失偏頗。一項政策應否結束,何時結束,主要取決于該政策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否還存在,以及替代措施是否能行得通。以此來看,經濟適用房政策,遠未到需要結束使命的時候,因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并沒有解決。 用報告中的數據說話。雖然報告認為1998年以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狀況都得到了改善,但也承認,當前中等偏下收入范圍的家庭群體相對住房狀況在下降。也就是說,盡管在絕對意義上,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狀況普遍有所好轉,但相對而言,這一群體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反而拉大了。 另一方面,從替代措施來說,很多經濟學家和本報告推崇的是用廉租房來代替經濟適用房。雖然前者的造價比后者低很多,但是只能解決城市低收入者中的少數特困者的住房問題。廉租房由地方財政撥款,除了少數富裕地方外,大多數地方拿不出更多的錢去建設廉租房。 正由于資金的制約,建設部統計,目前全國35個大中城市中,僅有一半以上的城市開展了這項工作。相對于廉租房,盡管政府也補貼經濟適用房,但這種補貼是以減免土地出讓金和少收稅的方式進行的,并不需要直接從財政里貼錢。 主張取消經濟適用房者的最主要理由,就是經濟適用房政策主要滿足了中等偏上家庭的需要,并未使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福利得到改善。但這不是經濟適用房本身的過錯,而是當初政策設計時出現了“偏差”。地方政府在各自政策目標群體的界定上存在很大差別。有人理解為“中等+低收入家庭”,也有人理解為包括從最低到較高收入的全部家庭群體范圍。 政策設計有“偏差”,那就去糾正政策,而不是取消政策。一些城市對經濟適用房的管理比以前更規范和嚴格。比如北京,就準備把先前賦予開發商的銷售權收回,由政府分區分片代售。在對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對象上,一些地方也作了進一步限制,使之更集中于低收入者身上。 所以,經濟適用房政策最應該實現的一個意愿,也是它本應承擔的一個使命,即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尚未完成。加之建設廉租房的現實可行性差,因此,現在就言經濟適用房政策結束歷史使命為時尚早。經濟適用房真正需要做的是轉型,回歸到社會保障上來。 (余聞) 《市場報》 (2005年08月19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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