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AMC的兩大經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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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9日 03:48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美國是最早成立資產管理公司(AMC)的國家。在1989年為了挽救儲蓄貸款小銀行出現的信用危機,成立了清算信托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簡稱RTC)。RTC通過資產快速處置方式(大宗銷售償債資產、個別銷售和招標等投資銀行手段)讓不良資產(主要是房產)盡快回到市場流通中去,其成功是以美國發達的證券市場為依托的;憑借其證券市場的超大容量及強流動性,在短短5年時間里,RTC共出售資產達4000多億美元。
匈牙利投資開發銀行HIDB在接管中,最初通過注入新資金來核銷呆賬,沒有觸及銀行的機制和企業的組織、控制、運營體制,并不成功,1994年著重對銀行和企業進行重組改造,效果明顯。 馬來西亞的資產管理公司DN是在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后成立的,任務是專業化處置不良資產,以實現回收價值的最大化。馬來西亞國會通過特別立法賦予其必要的特別權利,它與企業債務重組委員會和銀行重組機構兩個相互獨立的機構共同存在,使得三個機構相互合作與制約,避免道德風險。 可以說,大多數國家都成立了AMC,目的都是為應對本國金融危機,與中國情況并無二致,國外經驗值得借鑒。我們看到這幾個有代表性的國家都賦予AMC特殊的法律地位,可以無須債務人和擔保人認可,即進行資產快速轉讓?梢越庸芷髽I管理層,甚至可以檢查債務人的賬目和制止其惡意逃債行為。國家還賦予AMC各種特許手段,主要是全方位的投資銀行手段,包括金融審計、企業收購兼并、重組、分拆、上市、證券化、證券承銷與買賣、基金發起與管理、財務顧問、向問題企業高管起訴等,以提高資金回收率。 我國AMC接管工作的目的需要明確。美國破產法對被接管公司有兩個條款,一個是第七章,保留該公司,債務以重組為主,一個是第十一章,完全賣掉資產以此作清償,公司徹底破產。我國的接管應介于第七章和第十一章之間,根據不良資產本身的情況,爭取達到以下幾個目的:一是讓資產回收凈值達到最大化,二是要對我國金融市場影響最小化,三是要保護國家信用,四是要盡可能維護、平衡各方利益。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8月19日 第五版) 作者:汪康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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