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北京某小區地下室進行暗訪時發現,這里存在安全隱患,卻沒有相關部門管理。
記者以幫朋友預訂長期租住房間為由,進入了該地下室的住宿區。記者在此處看到,瓷磚鋪成的地面已被擦洗干凈,各房間的門也被裝修成木質的,走廊的墻壁上貼有優美的風景畫,從外表看基本令人滿意。門內卻“別有洞天”。推開精美的木質門,立即迎面撲來一股陰潮的味道,房間內的情況更是不敢恭維。七八平方米的房間里,一張床墊摞在三張薄木
板上即為“床”,已經占了房間的大半,“床”上鋪著一張污跡斑斑的涼席;幾塊木板拼搭成的“小桌”擠在墻角,室內燈光昏暗。當記者表現出對此住宿環境不滿時,房東立即解釋說,“這間已經算不錯的了,長住的人都會有自己的鋪蓋,這涼席被褥也就是為小住的客人準備的。”之后,房東還細數了在此處居住的其他好處:房租便宜而且還可以使用電器做飯,電費是按“一個字一元錢”的商業用電標準計費,十分方便。當記者問到門口張貼的《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住宿人員不得使用電熱器、電飯鍋等電器”時,房東對此不以為然。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地下室的很多房間沒有窗戶,只有一個通風口,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亂接電線等消防安全隱患。據記者了解,地下室給臨時房客所使用的床具,很多是從舊貨市場上收購來的,使用前最多只是晾曬了一下而沒有經過正規的清洗和消毒處理,衛生狀況令人擔憂。而且房間內經常有陌生人出入,管理人員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為此記者采訪了北京市人防辦。工作人員并沒有正面回答記者的問題,只是表示從今年年初正式執行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利用地下空間從事商業、旅店業等生產經營活動,其防火、衛生等條件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關和衛生主管部門檢驗合格,通風條件、用電設施要保持良好,必須具備完善的上下水、防汛、排風系統以及應急照明燈等設施,然而在記者暗訪的地下出租屋中,并未發現有符合以上條件的。
北京市建委地下空間市場租賃處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地下空間是由建委系統和人防系統共同管理。業內人士表示,正是這種多頭的粗放式管理,導致了地下室監督管理的漏洞。
《市場報》 (2005年08月17日 第三版)
作者:實習生 彭慧 本報記者 董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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