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強調發揮房貸險風險分擔職能過高的手續費、不斷增加的退保率使得房貸保險一度走向瀕臨虧損的邊緣,隨著諸多保險公司停售房貸險的舉動,保險業中的房貸險市場早已開始大比例收縮。就在房貸險經歷低谷之際,中國人民銀行卻對之亮起了強烈的政策綠燈,15日,央行一份長達31頁的《2004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中,一再強調要進一步研究制定房貸保險制度,充分發揮房貸險的風險分擔職能。
眾所周知,個人住房貸款保險一般分為三類:一是抵押住房的財產保險,主要保障房產免受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毀損的風險;二是貸款者的定期信用人壽保險,主要是在還貸期內貸款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喪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情況下,保證銀行能安全收回貸款,貸款者的家人能繼續居住;三是抵押貸款購房履約保證保險,當投保人因為死亡、失業等約定原因無力還貸時,保險公司代其向銀行清償剩余債務,同時行使追償權,從抵押物中得到補償或向投保人追回賠款。
盡管房貸保險實際運行中存在著諸如銀行指定保險公司、強制購買等問題,但是央行為了及時防范和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除了要求商業銀行應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審查,規避房貸操作風險,防范“假按揭風險,完善懲戒機制,加強利率風險管理之外,此次特別強調要完善住房置業擔保制度,進一步研究房貸保險制度,充分發揮房貸保險的風險分擔職能。(16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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