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香港案一審宣判 原總裁劉金寶貪污被判死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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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5日 02:53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8月12日,中國銀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就中銀香港原總裁劉金寶等人涉嫌貪污犯罪向媒體發表談話。據當日消息,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法院對涉嫌貪污犯罪的中銀香港原總裁劉金寶、副總裁朱赤、丁燕生、總裁辦公室原總經理張德寶等人進行了宣判,一審判處劉金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朱赤、丁燕生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200萬元,判處張德寶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150萬元。
王兆文表示,劉金寶等人作為總行派往中銀香港的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共同侵吞公款,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司法機關依法對他們進行了審判,表明了我國政府堅決懲治腐敗,嚴厲查處和打擊經濟金融犯罪,有效遏制金融案件頻發的決心,中國銀行全體員工表示堅決擁護和支持。 王兆文表示,中行將舉一反三,從中汲取教訓,加強風險內控機制建設,加強對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特別強調加強對貸款審批、大額資金運用、財務開支、干部人事等關鍵環節和重點部位的監督,把經常性的監督與專項檢查結合起來,把內部控制與外部監督結合起來,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的內控體系,同時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稽核、監事、風險管理等監督主體的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 作者:本報記者 尤越 發自北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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