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盡平抑油價之職 石油巨頭應為油荒承擔責任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2日 02:01 每日經濟新聞 | ||||||||||||||
葉檀 每日經濟新聞評論員 近期出現的地區性油荒,將兩家巨無霸國企中石油、中石化再次推向輿論焦點。民眾指責中石油、中石化未盡平抑油價之職,而兩家企業抬出煉油業的虧損數,證明已付出了極高的政策代價。
從微觀層面而言,煉油企業所言不虛。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今年1~5月,石油加工及煉焦凈虧損10.3億元,出現全行業虧損。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原因在于“價格倒掛”,即成本與銷售價格不匹配。企業的應對之道無非兩條:一、要求政府定價部門上調成品油價格以減少虧損;二、用不供油或少供油的“惜油”戰術,等待油價上漲。 由于石油行業屬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享有壟斷性國企的特殊地位,也因此獲得巨額收益。目前,中石油、中石化兩大巨頭壟斷了從石油開采、加工到成品油銷售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產業,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今年1~5月,石油行業的盈利比去年同期增長71.8%。去年全國1/4的工業利稅由石油行業創造,中石油的業績為凈利潤1029.27億元,成為中國香港聯交所2004年盈利最高的上市公司,而中石化2004年的凈利潤也同比增長了69.77%,就是明證。 石油巨頭享有壟斷利潤的前提是,作為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經濟領域,油價應該保持平穩,并保持持續供給。政府培植巨型國企的目的決非與私企爭利,而有其維持經濟穩定的重要使命。 有鑒于此,目前,我國對于石油價格主要由政府行政主導,綜合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經濟平穩發展等非市場化的因素,輔之以市場參數制訂。具體而言,中國成品油價定價實行政府“半只手”調控法,即采用“市場化指導加政府定奪”的復合定價方式。由發改委參考新加坡、鹿特丹和紐約三地加權平均價格,加上運費后制訂出國內成品油零售中準價。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集團以中準價為基礎,在上下8%的區間內制訂最終零售價格。 但我們看到的情況并不理想,兩大石油巨頭雖然依靠壟斷地位獲利巨大,卻沒有起到平抑油價與保證持續供給的作用。不僅沒有用壟斷利潤補貼內部煉油企業的虧損,還以控制銷售規模的方法,在華南等地造成地區性油荒,并一再上書發改委,要求上調油價。 顯而易見,在現行“半只手”調控的體制下,兩大石油巨頭坐享厚利,希望市場利潤與行政壟斷兩利兼得。他們一方面挾市場之利,要求成品油價格與市場接軌,今年以來,成品油價格五次上調;另一方面,在油價的不斷上漲過程中,鞏固了自身的壟斷地位。 面對中國石油供應的嚴峻形勢,有關部門應該給予石油行業的壟斷國企以明確的定位,用市場或行政的“一只手”,取代市場加行政的“半只手”。要么,像歐美各國一樣,實行石油領域徹底的市場化,以形成一個開放的市場化的定價體系;要么,讓石油巨頭左手補貼右手,以“贖取”壟斷地位。只有這樣,才能明確界定兩大石油巨頭的定位,要么用公益企業標準,要么用市場企業的標準,有的放矢進行考核,以避免造成目前石油壟斷企業市場與行政利益兼得的被動局面,而老百姓在承受高油價的同時還要遭遇油荒。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