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在申銀萬國證券股權分置改革研討會上,副總裁繆恒生表示,當前,股改已經從試點走向鋪開,有一些問題需要引起重視:非流通股的定價隨意性較強;從長遠看,明確國資最低持股比例是否會帶來新的“后遺癥”;如何解決大股東所占股本比例小的對價問題等等。
他認為,從第一、第二批試點企業來看,送股是目前最為主流的對價方式,相對簡單
的送股、非流通股股份較長時間的鎖定及較高的出售價格承諾容易受到流通股股東的認同;在股權分置改革推進過程中,逐步形成了非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以及場外資金的三方博弈格局,溝通成了股權分置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誠懇、細致的溝通工作是對價方案制定的基礎和通過的有力保障。
申銀萬國市場研究部副經理李念表示,目前的試點方案尚未觸及到一些難點問題。有相當數量的公司,它們的大股東持股比例較小。目前有162家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甚至還不到流通股本的一半,這就意味著如果流通股每10股獲得2.5股對價,大股東將要拿出自己手中一半以上的股票,其持股比例將下降一半。
李念認為,除非大股東無意再經營該公司,急于將手中的股份變現,否則這將嚴重影響大股東進一步經營好企業的動力,對公司長遠發展并無好處。因此,這類公司大股東為了保持股權,只能采取其他對價方式,如送現金、送權證等,而這又只適合于大股東現金富裕的公司。所以,對那些大股東持股比例小,現金又緊張的公司,還需要尋找其他的對價支付創新方案。
對含B股、H股的公司如何股改問題,與會專家指出,一方面,從股改的理論基礎看,對價的本質是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得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作出的支付,因此這并不涉及流通盤擴大的H股或B股股東獲得對價的理由;但另一方面,作為股東的一部分,H股和B股股東顯然有動力為自己爭取一份利益,在股改問題被設定為公司共益權問題后,這類股東完全有可能利用表決權,阻礙不包含對價的股改方案的通過。這就是矛盾的所在,但有一點已經達成了共識,就是不論這類股東最后是否獲得對價,至少不能因為股改而使這類股東利益受到損害。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8月11日 第六版)
作者:本報記者 錢政宜 發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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