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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暗藏六大霸王條款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0日 05:40 深圳商報

  【本報訊】 (深圳商報記者 蘇海強 實習生 劉哲旋 通訊員 熊漢東 靳麗娟) 目前旅游投訴涉及最多的竟是現有的旅游格式合同。記者昨天從市消委會獲悉,市消委會和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法制辦負責人及市旅游協會、市律師協會等六單位聯合對我市旅游格式合同聯合會診,對市旅游協會提供的旅游格式合同存在的六大病征開具了診斷意見。

  導游帶著游客去買假劣珠寶

  消費者田小姐反映,2004年10月1日,她隨中國旅行團去新馬泰旅游。旅游過程中,導游帶他們去買珠寶,并說有質量保證。田小姐買了一只祖母綠戒指;貒,田小姐去權威機構鑒定后發現,戒指上所謂的18k白金環連銀都不是,而祖母綠更只是一塊上了色的玻璃。

  田小姐稱,同團旅游者很多人都買了珠寶,其中一位女士花了幾萬元。新馬泰游目前在國內非;馃,而且導游帶游客去購物多于看景點,不知有多少中國人在國外旅游中受騙。田小姐認為,中國人不能在支持他國旅游業的同時還受騙,國內導游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應該制止。

  投訴多因現有旅游合同所致

  據統計,市消委會近五年受理的有關旅游行業書面投訴情況如下:2000年21宗、2001年59宗、2002年72宗、2003年46宗、2004年44宗、2005年上半年23宗。投訴的旅游問題集中在:承諾含糊,口頭承諾,承諾兌現難;所簽旅游合同內容暗含“霸王”條款,權利與義務不對稱;質量與價格難相符;景點縮水;時間壓縮;景點購物上當;住宿標準降低;就餐質量差;旅游過程游客發生意外旅行社不承擔責任等。

  從旅游合同入手根除弊端

  市旅游協會有關負責人認為,深圳旅游業飛速發展,旅游投訴雖未因此增加,但上述問題的存在構成了我市旅游業的不和諧音。要解決旅游業投訴隱患,必須從源頭——旅游合同入手。

  這位負責人建議,對不能適應當今旅游業發展需要的部分條款要進行修改,對合同內容要進行完善。在現有旅游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的情況下,出臺統一規范、操作性和超前性更強的旅游合同,解決旅游問題無據可依的問題,促進旅游市場更加健康有序地發展,充分保護旅游消費者合法權益。

  市旅游協會組織相關人員在吸收了北京、上海等城市經驗的基礎上,草擬了新的旅游合同,并計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在委托市消委會組織專門研討會對其進行診斷后,初擬于10月1日起在行業內推行。市消委會秘書長劉飛向記者表示,市消委會還將以此次“會診”旅游格式合同為契機,著手進行我市行業格式合同的規范工作。

  會診開方

  指定點買假旅行社包賠

  病征一旅游合同中限定,只能在“旅行 社所在地法院起訴”。

  診斷:不限定起訴法院,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確定管轄法院,對合同雙方比較公平、合理。

  病征二旅游合同中將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間的關系定位為代理和被代理的關系,并以此為基礎設定游客和旅行社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診斷:旅游合同是混合合同,它的定性現在在學術上有分歧。但是將旅游合同定性為代理合同不妥,否則,旅行社行為的后果都要由旅游者承擔,這在權利義務方面對消費者不利,也顯然與相關的法律規定不符。

  病征三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出發前7天以上,扣總團費的10%;出發前6至4天,扣總團費的20%;出發前3-1天,扣總團費的50%;出發當天,扣總團費的80%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拒因素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費用的2%;出發前6至4天,賠償已交費用的5%;出發前3-1天,賠償已交費用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費用的30%。

  診斷:消費者和旅行社是平等的主體,承擔的違約責任也應該是對等的,旅行社應該在將已支付的費用剔除之后,再計算違約責任。

  病征四旅游合同規定,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場所購物,發現假冒偽劣商品,在處理退賠事宜時,旅行社僅承擔“協助旅游者合理退還和索賠”責任。

  診斷:旅行社為旅游者提供的是有償服務,旅行社對自己指定的購物點有審查義務。如果旅行社指定的購物點出售的商品有問題,即表明旅行社未盡到審查義務而存在過錯,旅行社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之后,可向銷售者追償。

  病征五旅游合同規定,因旅行社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的,旅游者應當承擔旅行社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舉證責任,但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除外;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診斷:關于舉證責任國家法律有明文規定,而且在雙方的合同當中是不能為第三人設定義務的。舉證責任及第三人造成的損害,可直接寫明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處理即可。

  病征六旅游合同規定,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大小及賠償金額,以旅行社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理賠結果為準;未成年人、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況的人的保險責任賠償,以保險公司的規定為準。

  診斷:保險是轉移風險的一種方式,但不能把所有的責任都轉移給保險,它只轉移了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因此,旅行社不能免除因侵權或者違約要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根據《合同法》40條規定,這樣的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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