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崇州市一名三輪車師傅因為不愿加入三輪車駕駛員協會,竟遭到協會會長與協會其他3名工作人員一頓痛打。
“行業協會”不過是主要為協會會員提供學習等服務的民間團體組織,然而現在的不
少“行業協會”竟然以行業的管理和執法者自居,其“變味”的原因值得深思。
行業協會作為民間組織,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任何人不得強制行業成員入會或繳納會費。但這個協會卻以所謂辦理上崗證要挾逼迫從業人員加入協會并繳納60元的年費,否則就在上街查驗上崗證時,以查處違規扣車進行刁難。顯然,這個協會因為變相擁有管理執法的權力,而使強制入會和繳納會費成為這個協會的不二之規。那么,是誰給了這個“行業協會”管理執法的權力和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的權力?
“行業協會”如此作為,顯然已經背離了行業協會的宗旨,即在市場經營中為從業者起到正常的保護、協調、溝通作用,而在某種程度上反而成了欺行霸市的工具。強制要求入會并收取會費,動輒以查處違規和扣車處罰刁難從業者,甚至對不從者施以暴力,表明從業者不僅自己的意愿難以體現,正當的權益受不到維護,相反還受到了侵害,對此,有關部門為什么就能容忍如此公然違規之舉?
從“行業協會”的霸道,足以看出有關部門監管的缺位,其實這種行政不作為,與縱容無異,而這種縱容,除了責任意識的缺少,很可能還有某種利益上千絲萬縷的聯系;而所謂“行業協會”,也因此成了某些人牟取私利的工具。顯然,這樣一個放縱的、沒有任何監督制約的環境不改變,“行業協會”對于從業者,無異于多了一個盤剝者,不過是行業的禍害。
《市場報》 (2005年08月05日 第八版)
作者:錢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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