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時代商報記者高斌韓雷)昨日,記者從遼寧省政府獲悉,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2005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將在本月末結束。根據規定,獲得無償資助的項目一般控制在200萬元;貼息項目最多不超過150萬元,且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據介紹,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按《中小企業發展專項
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采取無償資助或貸款貼息兩種方式。
企業以自有資金為主投資的項目,一般采取無償資助方式;企業以銀行貸款為主投資的項目,一般采取貸款貼息方式。專項資金無償資助的額度,每個項目一般控制在200萬元以內,且不超過企業自有資金的投入額度;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的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確定,每個項目的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貼息額度最多不超過150萬元。
企業收到的無償資助項目專項資金,計入資本公積,由全體股東共享。企業收到的項目銀行貸款財政貼息資金,沖減財務費用。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專項資金不再予以支持。
申請專項資金的中小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經濟效益良好;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等條件。
2005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條件,除符合《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①所申報的項目必須是2006年底前完成且建設期不超過2年的在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②申請無償資助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得超過2000萬元,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得超過3000萬元;③上市公司不可申報。項目申報時間截止到2005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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