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民航總局獲悉,從8月20日起,民用航空企業、機場聯合重組改制需要向民航總局或地區管理局申請,并得到許可,否則,不得善自聯合重組改制!睹裼煤娇掌髽I機場聯合重組改制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將從當日起施行,監管當局以此防止進一步市場化的航空產業出現壟斷和惡性競爭局面。聯合重組改制須行政許可審批
記者昨天從民航總局政策法規司獲悉,《規定》經過一年多時間的醞釀,7月18日經
民航總局局務會議討論通過,7月20日楊元元局長簽署公布,8月20日開始施行。
以后,民用航空企業、機場11種聯合重組改制行為須經民航總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許可,其中公開發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應經民航總局審核。
這11種聯合重組改制行為是合并、參股、公司制改制、股權重組、分立、債權轉換股權以及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所有權、經營權轉讓、承包經營、委托管理、租賃、其他任何導致民航企業的資產所有者、股權結構和經營權發生改變的行為。
《規定》確定了屬地管轄的原則,即在一個民航地區管理局管轄范圍內的民航企業、機場的聯合重組改制由民航地區管理局負責許可審批和檢查監督。
跨民航地區管理局的民航企業、機場的聯合重組改制由民航總局負責許可審批,同時要征求相關民航地區管理局的意見。
鑒于民航企業、機場公開發行募集股份和上市最終由證券管理部門許可,《規定》明確由民航總局予以審核。
對于屬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聯合重組改制,應向社會公告或舉行聽證,利害關系人可提出異議申訴,民航部門將根據利害關系人意見及聽證會作出決定。
防壟斷惡性競爭
政策法規司有關人士稱,從目前已經發生的案例看,民航企業、機場的聯合重組改制多以合并、控股、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募集股份并上市等方式為主。近幾年,又出現了機場委托管理的案例。隨著民航業的發展,以后還有可能出現新的聯合重組改制方式。
針對目前存在著民用航空企業、機場聯合重組改制不事前報總局及地區管理局取得許可,為了保護公平競爭,防止和反對壟斷,根據國務院審核許可項目的規定,民航部門才相應出臺了此《規定》。
航空分析人士認為,企業聯合重組改制本質上是市場行為。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對企業的管理首要的任務是防止壟斷,推進公平有序競爭,以促進經濟在競爭中發展。
之所以對民航企業、機場聯合重組改制設定行政許可,主要是為了貫徹實施關于民航業投資的有關法規,同時也是為了保證安全和維護公眾利益,減少對民航安全和消費者利益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違規行為將受嚴懲
《規定》還提出了對違規聯合重組改制行為的處罰措施。未經許可或審核同意而聯合重組改制的,民航部門不予頒發行業經營許可證照和安全運行許可證照,并對聯合重組改制的各方企業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由于民航企業、機場聯合重組改制的標的額巨大,3萬元的罰款難以對違規行為進行有效制止,《規定》規定了對違規的民航企業、機場不予頒(換)發行業運營證照的條款,把是否取得聯合重組改制許可作為取得其他行業運營證照的一個前提條件。
對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許可或審核同意的,也將撤銷行政許可或審核同意決定,并撤銷行業經營許可或安全運行許可。
同時,對不按經許可或審核同意的方案實施,或者在聯合重組改制后不按經許可或審核同意的方案運營,責令改正,不予改正的,將撤銷各項許可和審核同意的決定。
商報實習記者 喻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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