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時評:幾乎沒一個政府部門不收費的反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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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1日 01:01 中華工商時報 | |||||||||
本報記者 李愛明 中央黨校周天勇教授認為亂收費給收入不公和腐敗創造了體制條件 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政府各部門的亂收費和亂罰款,是其利用公權侵犯公民和法人財產的一種行為,因此,正在制定中
“這部法律的內容討論很久了,法學家、經濟學家等關注的是拆遷安置、房產權、土地、企業財產等話題,但是很遺憾,至今為止,我還沒有看到討論限制政府部門亂收費的行為,這是不應該的。”周天勇表示。 幾乎沒一個政府部門不收費 據他介紹,目前,全國各級政府統計內的預算外收費高達5000億元,統計外 的預算外收入至少3000億元,兩項相加即超過8000億元,而這些絕大部分來源于亂收費和亂罰款。再加上稅收和社保方面的各種征收,國民經濟的綜合稅費負擔已經高達33%,給企業和老百姓帶來的負擔非常沉重。 在周天勇看來,政府亂收費和亂罰款的最大惡果是抑制了創業,從而進一步加劇了就業難題。其次,“這8000億元究竟怎么花的,誰都不知道,這就給收入不公和公務員腐敗創造了體制條件。” 周介紹,目前,全國由財政發放工資的有4700萬人,由財政發放退休金的約1000萬人,縣鄉村非編制但由收費供養的2000萬人。 “亂收費是政府機構膨脹的重要條件,而由于‘吃皇糧’人員的快速膨脹,又導致了更多的亂收費和亂罰款,由此形成了機構人員膨脹和收費的惡性循環。” 記者在中部某省采訪時曾了解到,由于財政預算內收入有限,而政府機構人員又嚴重超編,因此,有的縣政府每年都給各個政府機構下達收費和罰款任務,甚至看守所也必須完成一定的收費額。 “目前,我還沒有看到一個不收費的政府部門。”周說,“政府各部門為了自己的利益,將許多收費和罰款進行了所謂的收支兩條線改革,并且還實行超收獎勵的體制,這就進一步刺激了政府各部門千方百計、巧立名目地進行收費和罰款,最終造成企業和老百姓負擔越來越沉重。” “有關部門總是說,一些不法企業和個體戶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其實,政府亂收費和亂罰款是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最大禍根。”他甚至認為,這些不受公民制衡和法律約束的亂收費和亂罰款,已經給國民經濟造成嚴重的混亂和災難。 限制公權侵犯公民和法人財產 周天勇認為,行政權力與利益相分離,執法與收費相分離,這是現代國家和政府最基本的一個原則。政府稅費是運用公權向社會的自然人和法人征收財產的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格約束。否則,政府就會利用權力任意設置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利用公權侵犯公民和法人財產。 他認為,《物權法》應當成為保護公民和法人財產不受政府亂收費亂罰款侵犯的最重要法律。 為此,他進一步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首先,應當明確規定政府部門和行政性事業單位不能隨意收取公民財產和法人財產,除稅務部門和特別少量的如高速公路交警等罰款收費外,其他機構收費應當被視為違法; 其次,稅費收取不能由政府部門主導,收多少、怎樣收等應當由各級人大討論并組織社會聽證;公民和法人有權對政府收費項目提出質疑,對不合理的收費和罰款提出訴訟; 第三,廢除政府部門收費和罰款的收支兩條線和超收獎勵的體制,對于現已存在的收費和罰款項目應根據《物權法》進行清理,凡是能經過人大討論和社會聽證通過的,并入稅收,不能通過的則廢除; 最后,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政府部門和部門條例,要與《物權法》相銜接,凡是與《物權法》不能隨意收取公民和法人財產條款相違背的,應進行修改或廢除。同時,《物權法》與稅法、預算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要相配套,對于公民供養的政府機構,如多少人員、哪些部門、資金來源等,都應當通過人大討論來決定,并由此決定政府如何收取稅費。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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