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租戶狀告開發商
本報訊記者殷小杰報道:正在忙碌籌備年內正式開業的廣州市北京路光明廣場,現時又面臨租戶的集體訴訟風波。按法院排期,下月初,廣州市越秀區法院將分兩批開庭審理租戶狀告開發商集體訴訟。
租賃危機
50租戶欲解合同
由于開發商與租戶之間長達數月的糾紛未能得到妥善解決,雙方的矛盾終于演變為官司。據光明廣場租戶代表郭小姐介紹,目前在光明廣場內已開業的租戶有70多家,其中約50家聯合起來,向越秀區法院共同起訴開發商,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按光明廣場營銷中心總監蘇志斌介紹,位于北京路步行街的光明廣場目前共有租戶約110家。幾乎占二分之一的租戶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意味著正在試業階段的這一大型購物中心正經歷一場租賃危機。
危機起因
廣場尚未拿到“市場證”
其實,這場危機在上月就已開始爆發。6月20日,租戶代表將一份有59家租戶簽名的《關于暫停營業的請示報告》送交給開發商。這一通牒式的報告稱,由于光明廣場至今尚未拿到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核發的“市場證”,開發商原先許諾的硬件配套沒有兌現,廣場不具備開業的條件,要求開發商與廣場的管理方在23日前給出一個包括減租與減交管理費在內的“能讓租戶們生存的方案”。顯然,光明廣場的表現未能讓小租戶們滿意。6月24日至27日一連四天,近60家小租戶關門罷市以示抗議。
解釋緣由
開發商稱“一直在努力旺場”
在光明廣場4樓租了22平方米鋪位經營首飾的陳先生,當初看中的是廣場的位處北京路步行街的黃金地段,以及滾滾人流所帶來的商業機會。但是從2月底開業至今,總營業額卻不足3000元,陳感到被騙了。眼睜睜看著廣場之外的商戶每天都在大把大把地數鈔票,光明廣場的租戶們將生意難做的原因,歸結為開發商在招租廣告中有關配套的承諾沒有兌現:購物中心內的大型真冰溜冰場、美食街、西關水景等吸引客流量的大型設施沒有一項完工,購物中心尚未具備開業條件,怎么能做生意?其次是開發商原定于2004年12月25日交鋪,但拖延至今年1月25日才通知小租戶收鋪,以至于大多租戶無法趕在黃金周時開業,坐失最好的銷售時節。但是,光明廣場營銷中心總監蘇志斌對此全不認可。他表示,開發商從來沒有承諾過開鋪及完成配套的時間,特別是“西關水景”,因涉及到國家和省一級的重點文物保護,其工程的完成時間由不得開發商把握。相反,開發商一直都在努力旺場,以利于大家共同做好生意。最讓租戶們憤怒的是光明廣場的“市場證”問題。“我們在廣場內開業后,多次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但始終辦不成。”租戶代表郭小姐手指一份開發商發出的《致光明廣場各商戶的函》說:“這份函中提到‘有關(向租戶收取)租金時間,暫緩至光明廣場取得市場證為止’。直至看到這份函,大家才知道辦不成工商登記的原因。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大家都是在違法經營。”
各說各法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蘇志斌對此的解釋是:在招商之時,開發商就已明確告訴租戶們,商場的市場證尚未辦妥。“開發商的利益與租戶的利益是捆綁在一起的,我們正在抓緊時間辦證與趕工程進度。”蘇志斌表示,作為解決矛盾的誠意,開發商承諾,當8月份市場證批下后,開發商將協助租戶們盡快辦理工商與稅務登記,并承擔相關的辦證費用。租戶與開發商各有各的解釋,但有一種說法一致:“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夏天/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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