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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欲以低價售樓手段逃稅廣州某公司被罰200萬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8日 09:39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近日,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第五稽查局通過外圍取證,對某公司以超低價向關聯企業出售不動產偷逃稅的行為,作出補繳營業稅及附加稅費400多萬元,加收滯納金16萬多元,并罰款200多萬元。

  據了解,第五稽查局在稽查某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的時候,發現該公司在“營業外支出”賬戶反映銷售不動產的資產清理損失高達8000多萬元。這一不正常的“損失”引起了稽查
人員的疑問:銷售位于天河區繁華路段的房產,何以會出現如此巨額的損失?是真虧損?還是另有原因?

  后經進一步檢查得知,該公司在1994年取得天河某座大廈的資產所有權,資產總值1.5億余元。至2001年12月,該司累計計提了折舊2000萬元,房產凈值應為1.3億余元。2002年1月1日,該公司以6000萬元的價格將該大樓出售給其關聯企業,該銷售價格明顯低于賬面價格,并在“營業外支出”科目記錄了固定資產清理損失8000多萬元。

  據查證,該公司以遠低于賬面價值的價格銷售不動產,其目的是利用關聯企業間的業務往來,采取不正當手段躲避按賬面價格交易的稅收負擔。地稅局稽查人員向廣州市房管局了解得知,該筆房產轉讓的契稅的計稅金額為1.4億余元,因此該不動產評估價應為1.4億余元,但其實際售價6000萬元,僅為評估價的42%。如果按此評估價計算,即該公司偷逃營業稅及附加稅費400多萬元。

  廣州市地稅局表示,根據政策規定,關聯企業的業務往來,須按照評估價格或參照市場交易價格計算應稅收入并計繳相應的稅費。第五稽查局在查實該企業的違法行為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對該企業作出了補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共600多萬元的處理。記者黃宙輝通訊員張瑩(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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