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盈”“新寶”網絡賭球案宣判
最高量刑僅2年
據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福建省“寶盈”、“新寶”特大網絡賭博案的7名被告人進行宣判,法院認定公訴機關指控的盧文鎮等7名被告人犯賭博罪罪名成立。雖然本案備受社會各界關注,但7被告人中最高量刑僅2年。
石獅市法院刑庭主審法官及研究室有關人員在解釋本案判決結果時指出,我國刑法規定賭博罪的最高刑期是3年,而且本案主犯盧文鎮只是兩個賭博網站特級代理下面的一名總代理,因此,對盧文鎮判處2年有期徒刑是適當的。同時,石獅市法院研究室的有關人士指出,刑法關于賭博罪最高刑期3年的規定,不能對日益猖獗的網絡賭博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建議立法機關對此作出相應修改。
上圖為福建泉州警方繳獲的用于網絡賭博的銀行卡。
北京西城區法院正式受理“杜寶良案”
訴訟請求有3項
“萬元罰單”事主杜寶良的代理律師王英近日告訴媒體:“法院已受理杜寶良提起的行政訴訟請求。”
據王英介紹,杜寶良的訴訟請求共有3項內容:撤銷錯誤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返回已繳納的1.05萬元罰金;依據“國家賠償”的相關規定,交管部門應承擔錯誤處罰后果,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3000余元。
下圖為杜寶良的代理律師展示《行政案件受理通知書》。
《市場報》 (2005年06月21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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