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忠峰 國家財政部副部長肖捷日前明確表示,我國目前在房地產保有和交易環節稅費偏輕,問題嚴重,今后一段時期將重點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近來,財政部高層也在不同場合表態,出于遏制房地產投機行為等方面的考慮,開征房地產稅已成定局。據透露,目前房地產稅試點城市正在篩選之中,“明租、正稅、清費”將是房地產稅改革的基本方向。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房地產稅制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謝伏瞻對此的解釋是,與土地出讓金收取方式的改革同步進行,房地產稅從一次性收取改為分年收取,使其作為地租的性質更加明確,此為“明租”;合理設計新稅制,統一內外稅制,避免重復征稅,改變流轉環節畸重而保有環節畸輕的現狀,并向寬稅基、簡稅種、低稅率的國際通行方向靠攏,此為“正稅”;對收費項目進行嚴格清理,除少數確有必要的服務性收費項目以外,其他收費項目或者取消、或者合并為一個固定的稅種,此為“清費”。
可有效遏制炒房
我國現階段針對房地產征收的稅種有7項內容,除了在交易環節中由買房者支付的契稅、印花稅外,還有房地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增值稅等,這些稅費先由開發商投資時墊付,然后分攤到房價中。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教授指出,我國征收房地產稅是借鑒香港地區征收樓宇稅的做法,將土地和地面以上的磚瓦建筑物等不動產分開征收,承租人或者所有者每年繳納一定稅款,稅的多少隨不動產市場價值的升高而提高。
“開征房地產稅將是調整房價的一種重要手段。”社科院金融所專家易憲容認為,隨著國內房地產業的持續高速發展,開征房地產稅已是勢在必行的事情。而且國內開征房地產稅不僅能夠增加政府財政收入來源,調節房地產市場的收益公平分配,也是減少房地產投機、遏制房價瘋漲、減少房地產市場的非理性行為、保證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手段。
易憲容說,從目前的房地產稅征收情況來看,一方面是稅種繁多、收費復雜,這不僅增加征稅征費的成本,也為逃稅漏稅、貪污腐化提供了條件與土壤;另一方面房地產稅比重偏低,僅占全部稅收收入的2.36%,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也僅為8.12%。這也導致了國家的財政收入大減,削弱了國家的經濟實力。
更為嚴重的是,由于房地產稅費偏低及凌亂無序,使得一些城市的房地產市場投機現象嚴重,房價上漲過快,從而使金融市場、銀行體系面臨著巨大的潛在危機。而房地產稅能提高資金市場的利率,從而使生產成本增加,引起產品及勞務價格的上漲,部分稅務負擔會透過價格的上漲而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等等,抑制過度投機行為。
最低稅率可能定為9%
對于房地產稅的具體操作辦法,易憲容認為,可以仿照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征收,以“累進制”的方式,將所有的商品房按照房屋類型(包括價格與面積)劃分為若干個不同的稅率征收級別,房價越貴征收的稅率越高,房價越便宜,稅率越低甚至能夠享有政府越多的補貼,以這種累進制的方式來調節市場。
易憲容認為,在這一稅率體系下,所有能夠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房產都涵蓋其中。同時,政府在批出土地時,就明確規定好所建的住房級別與類型。與此相配套,有關部門還要制定整個房地產市場的價格指數,定期、經常地發布各級別的房屋價格,讓民眾和開發商都知道。而對于這種征稅方式,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還有待進一步商討。
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介紹,新的房產稅,可能涉及征收不動產閑置稅,以及高檔豪宅可能要收較高的稅等等。模擬運行的新房產稅初步方案,其中在二手房交易中,將征收5%的營業稅、20%至60%的所得稅、20%至60%的增值稅以及4%的附加稅。換言之,一套房子即使沒有利潤,也可能要收9%的稅,而有利潤的房子,稅則可能占到利潤的50%。而新房產稅是向買房人收,還是向開發商收,還是其他操作方式?該人士表示,目前尚不明確。
但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房地產稅的征收對象是“房地產的擁有者”。對開發商而言,擁有地塊而沒有修房,或房屋建成但尚未交易,均需交納稅款;對房屋的擁有者而言,將分批次為擁有的房屋交納稅款。具體實施過程中可能會“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這位人士還告訴記者,房地產稅對個人擁有者來說,是一套起征還是數套起征,目前尚無定論。
開始不涉及個人住宅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相關人士表示,今年將設計新稅制,并將于年中選擇合適的城市進行模擬運行,為最終出臺不動產稅提供決策基礎。國家財政部有關負責人透露,開始階段可能不涉及個人住宅,但最終將覆蓋城鄉所有房地產,包括經營性和非經營性不動產。
易憲容說,房地產稅是典型的財產稅概念,不是房產交易行為的稅收。如果征收不動產稅,不僅可以縮小貧富差距,實現房多者多交稅,房少者少交稅,也可以改變人們對財產的投資分配。但最大的作用應該是遏制炒房行為,因為要多次交稅,炒房的成本加大。
針對房地產稅制改革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地方稅務司有關人士表示,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新房產稅還是處在研究和探索的階段,詳細情況目前不便告知。
真正實施還需時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認為,房地產稅的妙處更多的功能是調節貧富差距,增強市場抗風險能力。長遠來看,如果市場能夠理性成熟,避免類似香港、日本的樓市災難,消費者就是受益者。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房地產稅制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謝伏瞻說,現在只是出來一些初步的成果,真正出臺房地產稅,可能還需要較長的過程。特別是財政部、稅務總局等職能部門大量深入調研和詳細測算。
財政部有關官員告訴記者,目前房地產稅制改革只是采用“真實數據,空轉運行”的方式進行模擬運作,并沒有到讓老百姓交錢的時候。“真正實施還需要一段時間。”這位官員說。
“開征房地產稅當然需要一定的基礎條件,包括詳實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科學的方法對房地產進行低成本估價和政府的稅收征管能力。但是從目前來看,房地產稅應該早出臺,越早越好。”易憲容告訴記者。
《市場報》 (2005年04月05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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