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五措施防類似現象再發生
本報訊1月18日,國家環保總局對外宣布,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三峽地下電站、三峽工程電源電站等30個大型建設項目因環境影響評價不合格被責令立即停建。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說,這次曝光停建的項目都是在環境評價報告書未獲批準的情況下就已開工建設,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屬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違法工程,嚴重違反了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有關法規。據介紹,這些項目包括26家水電站、火電站和電力工程,屬可能對大氣環境和生態造成相當破壞的項目。潘岳透露,近期,國家環保總局還將集中查處不符合環保標準的鋼鐵、水泥和電解鋁項目,同時還將會同監察部建立違法排污行政追究制度。
潘岳強調,在嚴肅環保法律法規,堅決停建那些置環境影響評價于不顧的違法開工項目,徹底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的同時,國家環保總局將不斷改革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建設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切實推進發展模式的戰略性轉變,促進中國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在談到如何避免和防止類似現象再次發生時,潘岳表示,國家環保總局將從五個方面加以推進:
首先,推動開展戰略環境影響評價,建立和完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他說,環境影響評價是一項嚴肅的法律制度,實施這個制度可避免由于項目盲目建設、經濟無序發展而超出自然資源和環境的承受能力。但單一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不足以全面保護環境和可持續利用資源,而開展對重大經濟開發和發展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則可以實現從源頭控制新污染和生態破壞,協調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
其次,推動循環經濟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是推進循環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手段,應在建設項目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管理中推動循環經濟的落實。
再次,嚴格依法行政,堅決處罰違法行為。對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和發現建設項目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或報告的環保部門,必須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此外,健全和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充分發揮公眾參與的作用。通過聽證和座談等多種形式,使公眾成為影響環境決策一支基本力量,這能彌補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的監管不足,從而保證決策的科學性。
最后,嚴格評價隊伍監管,推行職業資格制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格環評單位資質準入條件,細化考核指標和處罰措施,同時引進境外環評機構,提高中國的環境影響評價水平。
潘岳說,國家環保總局將分期對違法建設項目堅決依法予以清查,發現一個處理一個,發現一批處理一批,決不允許出現像鐵本那樣的違法建設項目。同時,國家環保總局將不定期對這些停建項目進行檢查和抽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情況。
作者::李佳鵬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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