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公開譴責顧雛軍
一個事關格林柯爾數年前一筆2.3億元人民幣采購合同的關聯交易問題日前由于香港聯交所的一則譴責公告再度被掀到臺面。本周二,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突然發布公告,譴責上市公司格林柯爾(8056.HK)及其董事局主席顧雛軍,執行董事胡曉輝、張細漢、劉從夢、徐萬平及陳長備六人,原因則是涉及格林柯爾集團在數年前與顧雛軍的私人企業天津格林柯爾工廠之間的一紙供貨協議。
香港聯交所的公告顯示,格林柯爾集團于2000年6月28日與這家天津格林柯爾工廠訂立了制冷劑的獨家經銷協議,規定格林柯爾集團向工廠支付2.3億元貨款后的45天內交付制冷劑。由于天津格林柯爾工廠最終是由格林柯爾董事局主席兼控股股東顧雛軍控制的,也是該集團業務的獨家制冷劑供應商,因此根據香港《創業板上市規則》,他們之間按這份協議進行的交易屬于關聯交易。不過當時聯交所上市科就此事給予了格林柯爾一項有條件豁免,允許其可以不嚴格遵守當時的有關關聯交易公告和須經股東批準的規定。
但由于后來這批制冷劑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交付,雙方達成了有關延遲交貨的口頭協議。聯交所認為,這一協議條款被修改后就不再適用先前的豁免,因而被認定違規。
對此,昨天記者電話采訪格林柯爾高層時,對方表示事先他們對此事也不太了解,不知為什么一樁三年多前的事情現在突然會被發布公告予以譴責。
對此,國內證券界人士分析,一樁數年前的合同問題直到現在仍被追究,足見香港上市公司監管的嚴格。另據業內人士分析,格林柯爾的這筆2.3億元的貨款之所以受到關注,是因為這筆交易發生的時間與格林柯爾神秘資金收購科龍電器的時間相近,而當時就有人企圖探究顧雛軍當時收購科龍的現金來自何處,卻始終沒有結果。
作者: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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