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供零矛盾升級 超市規(guī)范管理辦法醞釀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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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1日 08:59 南方日報 | |||||||||||
廣州正在醞釀超市規(guī)范管理辦法,但恰值機構改革,何時出臺仍是未知數(shù)。新華社發(fā) 核心提示 超市收進店費是供零關系最難擺平的“火藥桶”,一向供應商對于零售商普遍收取各種名目繁多的進場費心懷種種不滿,加上超市倒閉或關門,更是引發(fā)了供應商對零售商是否以占用上游資源來發(fā)展自己產生了普遍性的懷疑。正在此非常時期,北京方面?zhèn)鱽硐⒎Q,自2005年2月1日起,北京市將施行《北京市商業(yè)零售企業(yè)進貨交易行為規(guī)范(試行)》,叫停超市強收進店費(詳見昨日B03《南方財富》版)。 此消息傳來猶如巨石投河,原本已是暗流洶涌的廣東零售領域似乎又找到了一個宣泄口,再度挑起“進店費在完善市場經濟的道路上到底走向何方”的話端。 背景 進店費五花八門 一業(yè)內人士向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商品進超市的主要費用可謂五花八門:進場費、端頭費、堆垛費、DM(促銷手冊)費、年節(jié)費、店慶費、年底返利、賬期(提前結賬費)、毛利補償費、生鮮產品補損費等。 1.某臺資零售商 每條碼300元;端頭費300元/半月;堆跺費500元/半月;DM費每種500元/次(每次14天);年節(jié)費500元/次(主要有端午節(jié)、五一節(jié)、中秋節(jié)、國慶節(jié)、元旦、春節(jié)等);店慶費500元/次;年底返利2%以內;賬期一般產品為月結15—30天(即到貨60天);生鮮產品一般為到貨15天結,補損一般在5%以內;知名品牌及特殊產品(鹽、煙)為現(xiàn)金購買。 其為所有知名超市中拖欠款比較厲害的一個。 2.廣東一歐洲零售商 每條碼1500元(且總進場費用一般不少于10000元);端頭費1500元/次(14天);堆剁費1500元/次(14天);DM費每種1500元/次(14天);年底返利為2%以內;無年節(jié)費、店慶費,但有年度費用1%(即每年續(xù)約時按前一年銷售額計算,一般以廣告支持名義收取);一般賬期為到貨45—60天;生鮮賬期為到貨30天,補損在5%以內;知名品牌一般為到貨7天;特殊商品為現(xiàn)金購買。 其初次進場費用較高,但后續(xù)合作時是所有超市中最簡單的一個。 3.廣東一美資零售商 一般無進場費(但有首單免費贈送,可適當協(xié)商,一般以一倉板為基準);無端頭堆剁費,DM費每種2000元/次(每年兩次,分別是端午、春節(jié));年底返利2%以內;毛利補償費(即商場毛利低時從供應商中收取的費用)按月收1000—3000元不等(在月盤點前根據(jù)銷售情況及與采購溝通程度收取,也有可能不收);一般賬期為到貨30—60天;生鮮賬期為到貨15天,補損在5%以內;知名品牌及特殊商品一般采取現(xiàn)金購買。 進場門檻低,但有一個不確定的毛利補償費及嚴格的末位淘汰制。 現(xiàn)狀 供零沖撞“戰(zhàn)爭”在升級 供應商和零售商之間扯不斷、理還亂的“戰(zhàn)爭”起伏不定,大有升級之勢。昨天,有媒體報道諾瑪特重慶兩店的法人在店外貼出兩張A4紙大小的公告,稱因公司總部資金鏈斷裂等原因,導致無力經營,敬請各供貨商及其他債權人通過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善后事宜。而重慶方面的律師稱,該公告表明,諾瑪特重慶公司已無力償還自身債務,供應商如向法院提起訴訟,即使勝訴,得到的可能只是一張白條。 而廣東的情況也像是在沸水前的一刻。去年年末前三個月內,廣東一連關閉或倒閉了福特瑪、諾瑪特、家誼島內價、美國花購物中心、常平香港商貿城等5家超市,引發(fā)了“下一個倒下的會是誰”的業(yè)界大揣測。部分憤怒而悲觀的供應商在積聚血本無歸的怨氣,加上年前員工工資發(fā)不出而引發(fā)局部不安,涉及面之廣似乎已經超出了工商矛盾的范疇。 主管部門 廣州醞釀推出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 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比北京的動作更早。據(jù)悉,上海市商業(yè)委員會、上海市工商局于2002年就聯(lián)手出臺了《關于規(guī)范超市收費的意見》,明確規(guī)定,超市向供貨商收取進場費應遵循公平合理收費、公開約定收費、公平規(guī)范收費的原則。超市收費的項目、用途、標準,必須事先向供貨商公開,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由雙方訂立書面合同;超市不得濫用優(yōu)勢地位,作出對供貨商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更不得隨意在事后或合同以外再向供貨商收費。 而廣州市商業(yè)局一不愿具名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尤其是去年以來,超市供應商對這方面的意見很大,也集中反應到了相關政府部門。根據(jù)市領導的指示,廣州市商業(yè)局曾與工商、物價等部門專門為此進行過協(xié)調溝通,準備起草一個超市規(guī)范管理辦法,以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來界定各方的責、權、利,但由于涉及部門較多,初稿遲遲定不下來。該負責人強調,目前商貿系統(tǒng)正在進行機構改革,他強調:“調研正在積極進行,但具體的管理辦法肯定要等機構改革結束后才定得下來。” 而省經貿委黨組成員巫開立對記者表示,正在密切關注這一問題的發(fā)展,作為政府,提出規(guī)范性意見是有必要的。他期望今年連鎖超市進入理性發(fā)展的階段。首先,政府有必要依法對零售商和供應商的行為進行規(guī)范,尤其是在誠信方面加以規(guī)范和監(jiān)管;第二,無論是供應商還是零售商,都有必要總結經驗教訓,要善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他明確表示期望廣州市在這方面先帶個頭。 供應商 兔死狐悲收緊戰(zhàn)線 目前這個時節(jié),本應是商家回款過肥年之即。但放眼望去,當下的零售商們正紛紛宴請作為戰(zhàn)略合作伙伴的供應商與經銷商們,觥籌交錯,但是有些人喝下的卻是杯苦酒。一酒類經銷商告訴記者,還好抽身及時,否則就被某剛剛關閉的超市拖累了。 供貨商為何不能在出事前就將所有貨款結算清?這位供應商稱,現(xiàn)在超市的結款期一般為45天;但45天后再對賬、開票,一拖差不多要60天;如果支付的時候再找不到人,最多的結算時間可以達到90天。供貨商2-3個月后才知道自己的經營情況,有些超市故意拖延1-2月的貨款,導致供貨商永遠清算不完貨款。超市倒閉時,供貨商也就搭進去了。 進場先交納一大筆進場費,而結算貨款又常拖欠,供應商日子就過得險。據(jù)悉,一些小供貨商因貨財兩空已倒下一片,抽身快或仍然堅持的供應商在“兔死狐悲”之余,也紛紛收緊戰(zhàn)線,并要求與零售商們修改合同條款。廣州易初蓮花的某供貨商說,以前是易初蓮花給合同樣板,他們填寫,有關人事一變動,一些糊模處就會突然導致多收費,近期他們提出變被動為主動,要求雙方重新協(xié)商、細化合同文本。此外,部分大供應商開始縮短零售商的賒款信用期和結賬期,追款力度、頻度加大,零售商下單賒貨也分信用好壞區(qū)分對待了。 一位大型熟食食品供應商對目前廣州市的商業(yè)環(huán)境憂心忡忡,感到悲觀。他說,“如果本土商業(yè)信用不轉好,活著的我們不敢跟零售商做生意了。”他已向部分零售商斷了貨,現(xiàn)在采取的方法是“兩腿走路”:一方面向結款信用好、有實力的零售商供貨,主要是7-11、百佳、吉之島等外資零售商;另一方面自己鋪零售專賣燒臘熟食店。他說:“那些已經出問題的和即將出問題的超市只看到占用貨款,收取通路費現(xiàn)金流的龐大,但實際上是越流越少,最后就是資金斷裂。我寧愿少掙點,早上有貨出,晚上看到有幾萬塊進也比那樣好。” 聽聞北京方面叫停不規(guī)范進場費,這位供應商說:“零售商借各種名義強收進場費和零售商以占壓供貨商貨款作為企業(yè)融資的手段,是懸在供應商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北京方面對此進行規(guī)范與加強監(jiān)管,無疑是件好事。我們期望著這能對廣東及其它地方有所推動。” 零售商 網(wǎng)絡通路資源是有價的 昨天,廣州本土最老牌的連鎖超市宏城為慶祝自己的十周年生日,在東方賓館宴請各方人士,其中包括了眾多供應商。在信用方面,宏城超市的口碑算是給本土零售業(yè)長臉的了。宏城副總李勝學分析認為,在供零關系的管理上分為“上、中、下”三策:上策是沒有進場費;中策是有進場費,但是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收和不收的行為均是建立在合同文本之上的;下策是“打死牛再講價”,不是之前談妥的,而是先收費后告知。 李勝學的個人看法是,政策要管的是第三種。因為零售商收取進場費有其合理的一面。作為零售商擁有網(wǎng)絡通路資源,這種資源是零售商創(chuàng)造的,是有價的。在進貨時,零售商可以選擇A也可以選擇B,賣A不賣B意味著這里面有機會成本;而供應商也一樣,可以選擇不同的零售商,選A選B都意味著機會成本。可以看出,供零關系本質上是機會成本的“博弈”。當然零售商開出的條件要適度,不應該漫天要價,如果供應商這時不去積極爭取就同意,那就傻了;零售商當然也不應該私自收費。 李勝學聽聞北京叫停不合理進場費的做法,認為廣東的商業(yè)管理部門有必要緊緊跟上。但很難統(tǒng)一規(guī)范合同文本,因為各種情況太過復雜太過細致,政府管不了也不該管。說到底,它是一種建立在兩個法人雙方經濟合同之上的行為,因此很難用行政手段管制。 省連鎖協(xié)會 提議組建臨時仲裁機構 廣東省連鎖經營協(xié)會會長孫雄在深夜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直言不諱地表示,目前商場超市向大大小小的供貨商征收進店費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會的不穩(wěn)定。據(jù)其了解,這其中確實存在一些陋習,有待改進,廣東方面有必要借鑒北京,由政府出臺一 個協(xié)調供貨商與零售商關系的指導性意見,明確合同外一律不能亂添費用,防止店大欺客等。 孫雄接著分析說,在談論這一話題時,要辨清各種行為背后不同的情況。從一定程度上講,企業(yè)倒閉是產業(yè)結構調整的必然結果,雖然這種現(xiàn)象比較殘酷。而現(xiàn)在看到的情況,總體上死的都是小超市和小供應商,要解決產業(yè)的同質化,提高產業(yè)集約度,單靠政府的行政手段還不行。 孫雄建議,針對不規(guī)范的行為,政府還是可以有所作為的。政府有必要委托授權,由具有執(zhí)法能力的部門和協(xié)會中介組織及專家成立一個仲裁機構,對那些名聲特別不好、投訴多的典型零售商進行調查、調解、警示和公告,尤其要調查那些把營運資源當成擴張資源者。可組織專家論證,討論是否要求零售商再開新店時必須要有零售商自己的資金投入,同時規(guī)定投入的比例是多少等。 零商合作兩大模式 記者從省連鎖經營協(xié)會輾轉得知,國內某知名洗發(fā)水、洗衣粉及清潔劑的廣州供貨商曝光了部分超市拖欠供貨商貨款,收取不合理進場費的內情。據(jù)這位供應商說,目前在中國,供貨商與超市合作有兩種模式: “沃爾瑪”模式 這種模式雖然合同苛刻,但商家可賺取25%的商業(yè)毛利,合同之外沒有其它費用,運作規(guī)范、誠信、透明、平穩(wěn); “家樂福”模式 這種模式基本不靠商業(yè)毛利賺錢,主要是靠營業(yè)外費用即通道費用,這些商家雖然與供貨商簽合同時有一個基本的框架,但商家進場后對各種收費基本上無法自主。如碰到節(jié)假日,許多超市會推出特價商品吸引消費者,價格經常低于成本,吃虧的只能是被選中的某種商品的供貨商。另外,超市還會挑起供貨商之間的惡性低價競爭,價格被拉下來后,供貨商已經無毛利可賺,但超市依然要求供貨商以更低的價格供貨。更為糟糕的是,一些廠家迫于眾多費用的壓力,會想方設法地降低成本,降低產品的質量,進而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而且這種行為還引發(fā)了眾多食品投訴等問題,而超市在這些問題上難辭其咎。 他說,廣州目前的外資超市幾乎全部是“家樂福”模式的翻版。 記者手記 零售商與供應商是一條繩上的螞蚱 這一兩年來,中國零售市場關于收取進場費一事真是鬧得不可開交。最早是廣東某大型零售企業(yè)的進場費收據(jù)被曝光,緊接著上海市炒貨行業(yè)協(xié)會與家樂福吵得一塌糊涂,跟著更大的動蕩在起伏,全國各地一連串超市倒閉,供應商們欲哭無淚,所有被占用的進場費和貨款不知找誰要去。 在問題積聚并走向尖銳的時候,事情的真相也顯得越來越清晰:這只是中國零售業(yè)在由起步轉向發(fā)展過程中的階段性表現(xiàn),有其產生的特定歷史根源,也有其正在走向規(guī)范的必由之路。 首先從供求關系和競爭關系的演變來看,零售商已從弱勢群體變成“通路為王”。通路費始于1996年之后,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市場處于供不應求和供求平衡階段,零售商既小又散,要拿著現(xiàn)金到廠家門口等貨。在那種情況下,根本沒有零售商壓榨供應商的現(xiàn)實土壤。 轉折是在1996年后。那時,中國市場轉向買方市場,開始了全方位的價格戰(zhàn)。與此同時,外資零售商開始登堂入室,不僅參與并加劇了價格戰(zhàn),還帶來了國際最新的零售理念,同時也帶進了進場收費的手法。當年記者猶記廣州萬客隆開業(yè)時,整個零售業(yè)為之震動,竟然有這樣做生意的!供應商也欣喜若狂,從來沒見過如此快的走貨速度。1997年后,沃爾瑪、家樂福、吉之島、百佳一大批跨國零售“虎狼”相繼進入,這些“虎狼”開店越來越多,速度越來越快,零售商們出于競爭之需,除了主動降低利潤外,更多是向制造商要利潤,并很自然地演變?yōu)槔脤ν返膲艛嗨魅〔煌问降腻X財——也就是我們今天說的進店費。 零售商占取了終端的有利地形后,對供應商挑挑揀揀也成了必然。此時再來看供應商格局:由于多數(shù)廠家處于同質化競爭態(tài)勢,勢必加劇對渠道的爭奪,從而使渠道增值,零售商自然也就有了更強的交易優(yōu)勢。供應商受到壓榨為何不斷零售商的貨?因為怕一旦得罪,就喪失了再次進入的機會!省連鎖經營協(xié)會會長孫雄說得好:這是市場一輪又一輪洗牌,好牌越來越向有實力者手中集中的必由之路,先行倒下的是中小零售商和中小供應商。 但這過程的確殘酷而魚龍混雜。總體而言,西方零售商普遍汲取百年商業(yè)信用文化,此外擁有雄厚的資本滾動發(fā)展,雖然談判條件苛刻,殺傷力大,但多數(shù)守信用。中國本土超市收取通路費是學老外的,但學得不好,因為內部實力不夠,外部生存空間受外資零售商的強大擠壓,于是容易產生急功近利的想法。僅投入幾千萬注冊資金,開兩三家店,過后便依賴占用上游貨款來鋪網(wǎng)絡,于是產生盈利模式的本末倒置。更有一些不法投機之徒乘虛而入,卷走貨款后人間蒸發(fā)了事! “福兮禍之所倚,禍兮福之所伏”。各地供零危機的相繼爆發(fā)已引發(fā)方方面面的思考和行動。各地政府也高度關注,市場自然調節(jié)下的供零之爭是不是在安全警戒線內已成為政府究竟出不出手、出手到什么份的準則;供應商在稀里嘩啦倒下一片后,也普遍從埋頭賺錢、出貨中抬起頭來,思考如何加強風險防范意識。 可以預見,隨著市場供不應求時代的一去不復返,圍繞著讓利消費者,零售商與供應商永遠是“一條繩上的螞蚱”,倒下一批又一批的中小超市和中小供應商,未來有一天中國會涌現(xiàn)出更多的如沃爾瑪一般的大零售商與寶潔一般的大供應商,彼此都有著相應的談判權重,迫使雙方回歸到雙贏合作的基本層面——雙方共同努力從商品上賺取利潤。 只有到了那個時候,“亂收進場費”之聲才會漸行漸遠。郭逸晴 北京市商務局解釋“進店費叫停”出發(fā)點并非為了壓制一方扶持一方 事實上,究竟零售企業(yè)收取哪些費用是合理的,收取哪些費用是不合理的?對于類似問題,《北京市商業(yè)零售企業(yè)進貨交易行為規(guī)范(試行)》中并無操作性的表述,北京市商務局有關人士稱目前也“不能一句話講清楚”。不過,他認為,這個政策的出發(fā)點并不是要壓制誰、扶持誰,而是為了創(chuàng)造一個良性的流通環(huán)境,因此尤其是一些知名的零售企業(yè)應該仿效某些外資超市的做法,事先把應收費用項目透明化,不要讓供應商不明不白地交費。 建通路花費巨大風險巨大 北京工商大學一位研究零售行業(yè)的教授認為,一般而言,零售企業(yè)的銷售通道是其最具有價值的規(guī)模化、網(wǎng)絡化通道,他們往往為建設這個通道花費了巨資,承擔著巨大的市場風險。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的汪浩對零售行業(yè)“通道費”問題也有著長期的關注和研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說,零售企業(yè)向供應商收取通道費用可以補償因承擔銷售那些尚未能被市場接受的新產品所承擔的風險,從而降低了在銷售新產品時承受的壓力。 國美電器行的一位營銷人員認為,“我們零售企業(yè)的網(wǎng)絡經營存在著風險,而要將這種風險降到最低,除了自身的維護,還得對自身的合作伙伴——供應商的產品質量進行篩選。” 他說,成熟的銷售終端已經是零售企業(yè)巨大的無形資產,不可能被他人任意、無償使用。換句話說,零售商充分運用了自己現(xiàn)代的流通資源為供應商產品創(chuàng)造了進入市場的規(guī)模化通道,在此基礎上,任何供應商則必須為進入這種現(xiàn)代化流通通道支付“市場費用”,因為供應商的產品銷售包含正常的銷售費用是必需的。 北京市商業(yè)聯(lián)合會一人士認為,雖然近年來各地發(fā)生了不少供貨商對商場“通道費”的質疑和反對之聲,但從商場的角度講,收取通道費這種策略一方面能夠加強其價格優(yōu)勢,使其獲得更高的利潤和更大的市場份額;另一方面,它抬高了市場力量較弱的其它超市的進貨價格,使它們的利潤和市場份額降低。 潛在規(guī)則并非“通道費”所能概括 采訪過程中記者遇到的幾位供應商雖然對商場的各種收費表示反感,但他們又都覺得要把自己手頭的產品送到消費者面前并獲利,離不開商場超市的渠道和網(wǎng)絡,因而這樣的買賣還是不得不做,也不敢過多地區(qū)跟他們討價還價。 “事實上,供應商自愿支付通道費的行為證明供應商有控制通道費用的信心,而那些無法支付通道費的供應商一般都是產品附加值較小的公司。”汪浩說。 “盡管國家和一些地區(qū)曾經出臺過不少化解詬病通道費的管理辦法,但效果都不大理想。”汪浩認為,其重要原因在于,在生產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討價還價的力量不是對等的,前者的力量遠遠不如后者。 “換句話說,一般的供貨商要與成熟的零售商平等對話、完全平等地進行交易是很難的。”在上海連鎖經營研究所所長顧國建教授看來,在企業(yè)之間的交易行為中,誰的市場勢力大,誰就在交易中占據(jù)主導地位。 專家認為,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法規(guī)雖然能產生一定的效應,但企業(yè)之間的潛在規(guī)則不是“通道費”三個字能簡單概括的。“政府應該大力培育幾家大型零售企業(yè),讓通道費的矛盾在自然的競爭中得到化解。” 本報駐京記者 鄭子軒 撰稿(除署名文章)本報記者 郭逸晴 譚亦芳(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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