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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耗時三年,明年有望正式推出并執行
汽車三包草案公示僅限十天
我國消費者期待多年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昨日終于露出了廬山真面目,正式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根據我國汽車召回法規誕生的過程可以預計,走完“征求意見”這關鍵的一步,汽車三包法規就離我們更近了,非常有望于明年正式推出并執行。這對消費者和國內車市都將是一個重要利好消息。
汽車退換條款成關注焦點
不過,令人稍微感到遺憾的是,三包草案的組織起草雖然耗時將近3年,用于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時間卻實在太短。有關部門要求消費者在2005年1月10日之前通過電子郵件和傳真提出修改意見,掰指頭算算,留給草案吸納民意的時間才短短十天,未免太倉促。
研究正在公示的汽車三包草案,記者認為,消費者關心的焦點首先將集中在汽車退、換這“兩包”的條款上,因為這“兩包”的長期缺位已經給太多消費者造成了“維權惡夢”。絕望砸車也好,拖車示眾也罷,根本原因都是汽車這種“霸王商品”不能退、不能換所造成的。
按照草案中《汽車產品三包責任》一章的規定,產品售出后30天之內,出現因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車架開裂、制動系統失靈、轉向系統失靈、燃油泄漏等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者變速器、發動機發生附件二主要總成或零部件需維修或更換的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
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附件二所列總成因產品質量問題,累計更換總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附件三所列系統的同一總成或零部件因產品質量問題,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為消費者退貨。
三包草案需充分集中民意
對于以上退換規定,各個利益方當然會有截然不同的評價。由于在三包草案近3年的起草過程中,汽車生產企業的意見已經被廣泛吸納,因此,這短短十幾天中,消費者能不能理性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對未來這“兩(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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