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通用就召回維修事件向車主道歉今年各大汽車廠家針對中國市場有十多次主動召回,涉及三十多萬輛車供圖/photocome
我國汽車召回法規的威力、威懾和威嚴尚未完全體現出來
“今年你召回了沒有?”
用這句話問問國內的汽車生產廠家和跨國汽車巨頭,回答“召回了”的恐怕不在少數。
記者粗略統計,從今年1月10日奔馳公司在國內召回17輛需要更換安全帶帶扣的轎車開始,到年底福特公司召回加速踏板拉線存在缺陷的翼虎SUV,包括上海通用公司、神龍汽車公司在內的各大汽車生產廠家,總共針對中國市場進行了十多次主動召回,涉及國產、進口,轎車、SUV、卡客車等各種車型三十多萬輛,在中國汽車業發展史上創下了紀錄。因此,將2004年稱為國產車召回元年絲毫也不為過。
截至目前,國內汽車召回領域的多個紀錄均被突破:最早在國內主動召回的國產轎車是一汽轎車公司生產的馬自達6;涉及車輛最多、也是第一款主動召回的國產微型轎車是長安鈴木召回15.7萬輛奧拓。分析以上數據,人們不難判斷出今年3月15日正式出臺的汽車召回法規,對維護我國公共安全起到的重要作用。對比之前這么多年,國外汽車市場召回消息不斷,國內卻很少有車型被主動召回的情況,我們不難得到這樣的結論:在一個法治社會中,“有法可依”是“有法必依”的前提條件。
需要強調的是,企業上了2004年國內汽車“召回檔案”絕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這恰恰是企業誠信的忠實記錄。但是,回首2004年國內汽車市場的“召回檔案”,我們還是不難發現存在很多缺憾。
例如,今年6月18日,與一汽轎車馬自達6進行國產車“第一召”的同時,廣州本田也宣布因燃油箱存在質量隱患而“回店”。對廣本這種模棱兩可的不規范用語,雖然事后有官員出面解釋:“‘回店’在日文里就是召回的意思”,可是這根本無法掩蓋廠家耍滑頭的本意。在中國市場上生產和銷售汽車就必須嚴格遵守中國的有關法規,中文“召回”和日語“回店”中間能不能用等號大家心里有數。
無獨有偶的是,今年8月日本五十鈴汽車公司也使用了“免費實施改進措施”這樣的模棱兩可的用語,而不是堂堂正正的“召回”。兩家公司對待中國消費者的態度因為缺失了召回這個中國法規規定的鄭重字眼而顯得格外扎眼,他們對待中國消費者的誠信態度因為自己的原因打了“折扣”。
另外一個關于汽車召回的缺憾是,國家有關部門目前還沒有公布對2004年一系列汽車召回事件的跟蹤和監督情況。廠家雖然將召回信息上報給有關部門,通報給媒體、消費者和公眾,但是召回的執行情況到底怎樣?某一批次相關車輛的先天性缺陷是否均被有效消除?這是需要政府有關部門長期重點監管的。如果忽視了對召回執行環節的監管,汽車召回對公共安全的保障作用將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
普通消費者可能會忽視的一個“細節”是,汽車生產廠家從發現缺陷到公布召回之間到底用了多長時間,因為這既是我國《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明文規定的,也是企業誠信度的真實反映,更關乎消費者的身家性命和公共安全。這個小“細節”往往比廠家在召回后四處“張貼”的自夸誠信的“軟文”更客觀、更可靠。一般來說,廠家的召回公告會說明從何時起生產的新車已不存在該類缺陷,這個日期只能比廠家發現該先天性缺陷的日期晚,用這個日期對比廠家公布召回的日期,不難得知廠家“封鎖”召回信息的時間長短。很遺憾,從這個小“細節”判斷,目前國內一些大的汽車生產廠家隱瞞不報的時間拖得相當長。
對此,質檢總局有關專家曾經告訴記者,汽車制造商一旦確認產品有缺陷,應及時在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部門提交相關附件,并及時制定召回計劃并備案;應從報告缺陷起1個月內,制定召回通知書、備案、通知各方;應在確認缺陷10日內通知經銷商。對比國家法規的這種嚴格要求,今年一些廠家所謂的主動召回其實都是“注水召回”,需要有關部門嚴格“打假”。
今年截至目前,國內汽車召回最大的缺憾當是指令(強制)召回的空缺。坦白地說,盡管今年有那么多廠家破紀錄地進行了主動召回,但相對我國汽車市場的保有量卻一點都不算多。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廠家都能進行主動召回,隱瞞不報者、鋌而走險者、悄悄解決問題者都有可能存在,這才是對主管部門監管能力的最大考驗。從這個角度說,只有當第一起國家強制汽車召回誕生后,我國汽車召回法規的威力、威懾和威嚴才能完全體現出來。但愿,消費者能早點看到這一天的到來。
文/新華社記者
作者: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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