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通用大宇汽車和技術公司(簡稱“通用大宇”)昨天正式起訴安徽蕪湖奇瑞汽車有限公司(簡稱“奇瑞”)違反中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同時,通用大宇也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申請奇瑞QQ車的外觀設計專利無效。
新快報記者 徐嘉麗
奇瑞QQ車與SPARK驚人相似
通用大宇稱,奇瑞的QQ車與以大宇微車Matiz為基礎的雪佛蘭SPARK車存在著驚人的相似性。這兩款產品目前都在中國市場上有售。通用大宇曾與通用汽車在華的合資企業、位于廣西的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汽通用五菱”)簽署《技術許可協議》,授權上汽通用五菱在中國制造、銷售雪佛蘭SPARK。
通用大宇稱,奇瑞通過抄襲,以及未經授權使用通用大宇的商業秘密等手段生產QQ車,然而卻聲稱這是奇瑞自主開發的產品。
在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的申請中,通用大宇稱在奇瑞申請QQ外觀專利之前,Matiz就已經上市,奇瑞所獲得的專利抄襲了通用大宇Matiz的設計特點。
調解工作未獲回應
通用大宇汽車和技術公司首席法律顧問黃德堅表示:“我們有責任保護我們公司和我們技術受讓方上汽通用五菱的合法利益,保護我們產品的聲譽和我們的知識產權。”
“中國政府曾建議通用汽車通過調解或者司法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在過去一年左右的時間里,在中國政府的協助下,我們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曾努力多次,但調解工作始終未得到奇瑞方面的回應,同時,奇瑞還繼續將產品出口到其他海外市場。因此,考慮到中國政府的建議,我們認為目前是通過司法途徑尋求一種公平公正的解決方案的合適時機。”
通用大宇在2003年4月獲悉其產品與QQ存在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后,委托專業機構對此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分析。
調查結果表明,這兩款車的車身結構、外觀設計、內飾設計和核心零部件幾乎相同。調查結果還表明,Matiz和QQ車上的絕大多數零部件具有可互換性。而任何有關Matiz的技術從未被通過任何授權途徑向奇瑞公司出售或許可轉讓。 上圖:通用大宇指責奇瑞QQ(下)多處抄襲了Spark(上)的外觀。
稱QQ車型并無抄襲通用SPARK外觀,商務部、國家知識產權局力撐奇瑞
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辦公室主任、商務部副部長張志剛9月6日表示,美國通用汽車公司關于中國奇瑞公司QQ車型侵犯其SPARK車型外觀設計一事,依照中國的法律和外方提供的證據,無法認定奇瑞公司侵權的問題,也不能認定奇瑞公司存在不正當的競爭行為。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官員張勤先生在同一場合也表示,“QQ這個事情我們也很關注,因為牽扯到外觀設計專利的問題。據我們現在了解的情況,通用公司通過收購韓國大宇的一家公司,掌握了QQ設計之前的一種外觀的設計。我們通過檢索發現大宇的外觀設計在中國并沒有申請專利。在此意義上,按照中國以及各國通行的法律,這項技術在中國不具有專利權,因而不受到法律的保護。”
張勤還表示,除非通用公司能夠提供確鑿的證據證明,奇瑞公司通過什么樣的非正當手段獲取SPARK的資料,侵權說才能成立。僅僅是根據外觀的類似不構成侵權。
事件回放
2003年5月31日,奇瑞QQ轎車正式上市,首批投放市場的奇瑞1.1升舒適型車型售價僅為4.98萬元。隨后,通用汽車中國公司發表聲明表示,一年前通用便聽說奇瑞公司準備生產的QQ與通用大宇的Matiz(上汽通用五菱生產的SPARK原型車)非常相像時,就曾和奇瑞公司聯系過。當時,奇瑞的管理層向通用保證其生產的是自己獨立開發的產品,不存在侵權。之后有消息稱通用已準備正式起訴奇瑞。后來又有消息稱商務部已對此事介入調查。
(觀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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