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工作倦怠的被調查者中有59.30%的被調查者認為自己單位內部的分工不明確,而未出現工作倦怠的被調查者也有38.20%的認為單位內部的分工不明確。從這一調查結果,我們可以發現“分工不明確”是很多單位都存在的現象,而這種分工的不明確與員工的工作倦怠有著直接的關系。組織有必要對單位的組織結構以及職位設置進行梳理,以確保每個人都明確自己的職責與所承擔的責任。
注:在進行統計分析的時候,我們以是否有“二項指標出現工作倦怠”作為衡量是否工作倦怠的標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所有相關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