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國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了規范投資公司的會計核算,提高投資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投資公司的實際情況,我部制定了《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現予印發。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各投資公司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
一、總說明
(一)為了統一規范投資公司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投資公司的經營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投資公司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專門從事長期股權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等活動的企業,即指沒有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非金融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執行本辦法。
二、補充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1.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增設了“短期委托貸款”、“待處置資產”、“長期委托貸款”、“政府委托投資”、“待轉投資費用”、“股權轉讓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將“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改為“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投資公司的業務收益主要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股權轉讓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業務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投資公司的營業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業務宣傳費、審計費、咨詢費、租賃及物業管理費等;管理費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和福利費、業務招待費、社會保障費用、計提的有關減值準備、交通費、培訓費、會議費等。投資公司財務費用只反映結算、融資等發生的匯兌損益和各項手續費支出以及投資公司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支出。
(二)補充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
1103 短期委托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委托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應計貸款本金;
(二)非應計貸款本金;
(三)減值準備。
三、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進行短期貸款,將貸款劃入金融機構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規定的利率計提委托貸款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貸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
四、當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時,按其本金,借記本科目(非應計貸款本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科目;當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時,應將已入賬的利息收入和應收利息予以沖銷,借記“利息收入”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并設置非應計貸款應收利息備查登記簿,登記已轉入非應計貸款應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貸款從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后,在收到該筆貸款的還款時,首先應沖減本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非應計貸款本金);貸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還款則確認為當期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當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后,如果客戶能夠及時償還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證據表明以后能夠按期及時足額償還該筆貸款的本息,則應將該筆貸款從非應計貸款轉回應計貸款。轉回時,借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非應計貸款本金)。在收到原從非應計貸款轉為應計貸款的還款時,應先確認原沖回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非應計貸款轉回應計貸款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按期計提應收利息。
五、期末,投資公司應按規定對短期委托貸款本金進行減值測試,如果表明預計可收回金額低于其本金的,計提減值準備。計提減值準備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值準備)。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貸出的短期貸款本金的賬面價值。
1212 待處置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已接受的債務人作為抵債并計劃進行處置的資產價值。
投資公司應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確定取得的各項待處置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待處置流動資產;
(二)待處置固定資產;
(三)待處置股權投資;
(四)待處置無形資產;
(五)減值準備。
三、投資公司從債務單位取得各項抵債資產時,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應收債權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短期委托貸款—減值準備”、“長期委托貸款—減值準備”等科目,按應收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短期委托貸款-非應計貸款本金”、“長期委托貸款-非應計貸款本金”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四、投資公司對待處置資產不進行攤銷或計提折舊;對于取得的待處置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于應當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待處置股權投資)。
公司取得待處置資產后如轉為自用,則應在相關手續辦妥時,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投資公司應對待處置資產按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價,按待處置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確定的應計提減值準備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值準備)。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投資公司尚未處置的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
1403 長期委托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委托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應計貸款本金;
(二)非應計貸款本金;
(三)減值準備。
三、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進行長期貸款,將貸款劃入金融機構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規定的利率計提委托貸款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貸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當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時,借記本科目(非應計貸款本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科目;當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時,應將已入賬的利息收入和應收利息予以沖銷,借記“利息收入”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并設置非應計貸款應收利息備查登記簿,登記已轉入非應計貸款應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長期委托貸款從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后,在收到該筆貸款的還款時,首先應沖減本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非應計貸款本金);貸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還款則確認為當期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當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后,如果客戶能夠及時償還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證據表明以后能夠按期及時足額償還該筆貸款的本息,則應將該筆貸款從非應計貸款轉回應計貸款。轉回時,借記本科目(應計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非應計貸款本金)。在收到已從非應計貸款轉為應計貸款的還款時,應先確認原沖回的利息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非應計貸款轉回應計貸款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按期計提應收利息。
五、期末,投資公司應按規定對委托長期貸款計提減值準備。計提減值準備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減值準備)。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貸出的長期貸款本金的賬面價值。
1903 定 向 投 資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按照有關部門規定進行的定向投資,或有關部門無償劃撥給投資公司的投資項目。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股權投資
(二)債權投資
(三)其他投資
三、投資公司收到定向投資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等科目;在進行定向投資時,按照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其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投資公司取得無償劃入的投資項目時,按照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其他投資),貸記“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等科目。
四、投資公司對“定向投資-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于應當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投資公司對“定向投資-債權投資”應按期計提利息。
五、本科目應按照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其他投資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投資公司按規定進行的定向投資及無償劃入的各投資項目的賬面價值。
1904 待轉投資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按照股權投資協議進行投資而發生的與股權投資項目有關的各項前期費用等。
二、投資公司發生的與股權投資項目有關的前期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待股權投資項目按協議規定投資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因終止協議等原因而不再進行股權投資的,應將該股權投資項目上所發生的前期費用作為期間費用入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投資項目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投資公司尚未結轉的因股權投資而發生的前期費用。
5103 股權轉讓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股權轉讓所實現的凈收益。
二、投資公司股權轉讓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定向投資—減值準備”等科目,按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定向投資—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投資公司在股權轉讓的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轉讓股權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204 利 息 收 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款項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投資公司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財務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按規定的利率計收委托貸款利息時,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收到委托貸款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三、當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時,借記“短期委托貸款—非應計貸款本金”科目,貸記“短期委托貸款—應計貸款本金”科目,或借記“長期委托貸款—非應計貸款本金”科目,貸記“長期委托貸款—應計貸款本金”科目。當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時,應將已入賬的利息收入和應收利息予以沖銷,轉作表外核算。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同時,在備查簿作備查登記。
四、本科目按貸款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205 委托管理費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接受集團母公司或其他單位的委托,管理其投資項目或提供其他服務而取得的收入。
二、投資公司取得集團母公司或其他單位支付的委托管理費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委托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5403 利 息 支 出
一、本科目核算投資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所發生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計提或發生利息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預提費用”、“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利息支出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三、補充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
(一)投資公司應根據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二)本辦法對《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調整了部分報表項目及編制說明。
1.關于資產負債表(會企01表)項目補充和調整:
(1)在“短期投資”項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貸款”項目,反映投資公司短期委托貸款的賬面價值。
(2)在流動資產項目內單列“待處置資產”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各項待處置資產的賬面價值。
(3)在“長期債權投資”項目下增加“其中:長期委托貸款”項目,反映投資公司長期委托貸款的賬面價值。
(4)在“長期投資合計”項目上增加“定向投資”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定向投資的賬面價值,但“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項目不包括“定向投資”項目。
(5)在“其他長期資產”項目下增加“其中:待轉投資費用”項目,反映與投資項目有關的前期投資費用。
2.利潤表(會企02表)格式如下:四、利潤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投資公司在一定期間內利潤(或虧損)的實際情況。
(二)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報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本月數”欄改為“上年數”,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如果上年度利潤表與本年度利潤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利潤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數”欄。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
(三)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及其填列方法:
1.“收益”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取得的收益總額。本項目根據“投資收益”、“利息收入”、“股權轉讓收益”、“委托管理費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項目的數額匯總計算填列。
2.“投資收益”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從投資項目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不包括轉讓投資項目的股權所取得的凈收益和委托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款項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科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投資損失,以“-”號填列。
3.“利息收入”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委托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款項所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項目應根據“利息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4.“股權轉讓收益”項目,反映投資公司轉讓投資項目的股權所實現的凈收益。本項目應根據“股權轉讓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5.“委托管理費收入”項目,反映外商投資公司接受國外集團公司的委托,管理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項目而取得的國外集團公司支付的管理費收入。本項目應根據“委托管理費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6.“其他業務收入”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從事除投資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取得的各項收入。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7、“費用”項目,反映投資公司發生的各項費用總額。本項目根據“利息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營業稅金及附加”等項目的數額匯總計算填列。
8、“營業費用”項目,反映投資公司發生的營業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營業費用”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
9、“管理費用”項目,反映投資公司發生的管理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管理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0、“財務費用”項目,反映投資公司發生的財務費用。本項目應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1、“利息支出”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對各項借款按規定的適用利率發生的各項利息支出。本項目應根據“利息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2、“其他業務支出”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從事除投資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發生的各項支出。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3、“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投資公司日常活動應負擔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本項目應根據“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4、“補貼收入”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取得的各種補貼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稅等。本項目應根據“補貼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5、“營業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投資公司發生的與其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這兩個項目應分別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和“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6、“利潤總額”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實現的利潤總額。如為虧損總額,以“-”號填列。
17、“所得稅”項目,反映投資公司按規定從本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本項目應根據“所得稅”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8、“凈利潤”項目,反映投資公司實現的凈利潤。如為凈虧損,以“-”號填列。
五、現金流量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會計期間內有關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二)現金流量表應按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分別反映。本說明所指的現金流量,是指現金的流入和流出。
(三)本表主要變動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項目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反映以下兩方面內容:
①收回的權益性投資收到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收回的非現金資產,不涉及現金流量的變動,在現金流量表補充資料中“不涉及現金收支的投資與籌資活動”項目中反映。
②收回的債權性投資收到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當期收回的各項債權投資本金,包括各類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反映以下三方面的內容:
①收到的存、貸款利息
本項目反映公司實際收到的各項定期存、貸款利息,包括本期收到的存、貸款利息和本期收到的前期應收貸款利息。
②分得股利和利潤所收到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因股權性投資而實際收到的現金股利,包括從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分回利潤收到的現金。當期實際收到合作投資收益也在本項目反映。
③股權轉讓收到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因轉讓股權收到的現金收益。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收到的現金凈額
本項目反映公司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待處置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取得的現金,扣除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后的凈額。本項目還包括固定資產報廢、毀損的變賣收益以及遭受災害而收到的保險賠償收入等。
如處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為負數,則應作為投資活動現金流出項目反映,列在“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中。
(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除上述各項投資活動以外,公司發生的與投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流入。其他現金流入如金額較大,應作出說明。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為購建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支付的現金。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金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單獨反映。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以下兩方面內容:
①權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進行權益性投資實際支付的現金,包括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企業以非現金的固定資產等進行的權益性投資在現金流量表的附注中單獨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
②債權性投資所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當期發放的委托貸款等本金和各種債券。
(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除上述各項投資活動以外,公司發生的與投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流出。其他現金流出如金額較大,應作出說明。
2、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項目
(1)吸收權益性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增加資本所收到的現金。
(2)借款收到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向銀行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各種短期、長期借款所收到的現金。
(3)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項籌資活動外,發生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如其他現金流入金額較大,應作出說明。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償還債務本金所支付的現金。包括:歸還金融企業借款、償付公司到期債券等。
(5)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利潤以及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作為其中項單獨反映。
(6)支付的與籌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
本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項籌資活動以外,發生的與籌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流出。如其他現金流出金額較大,應作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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