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安全高效穩健的金融運行機制,從2003年2月至10月,審計署對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及其21家分支機構2002年度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審計署11月1日公布的“中國工商銀行2002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顯示,工商銀行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30起,涉案金額69億元。這些問題主要集中在票據、城市建設貸款、個人消費信貸、民營企業貸款和財務管理等五個方面。
國家審計署公布中國工商銀行涉嫌違法案件資金69億元之后,有工行內部人士透露,涉及的368名責任人已經被嚴肅處理,而且這一數字還會繼續上升。
這位內部人士透露,在審計署結束審計后,工行稽核部曾在今年9月初向審計署就查出的問題做出逐一答復,報告只有兩頁紙,其中就一些個案做出了解釋。
曾經看過這份答復的工行人士表示,審計署公告披露的問題都是存在的。工行的解釋主要集中在1997年以前發生的問題上。“當時金融秩序相對混亂,內部制度也不完善,銀行作為高風險的行業出現這些問題也有客觀原因。”
這位內部人士透露:“目前一些個案還沒有最后結案,審計署已經將其分別移交給監察部和銀監會,這兩個部門已經介入調查處理,因此受處罰人員的數字還會繼續上升。”
問題1
票據管理:違規辦理金額101.07億元
一些銀行分支機構為了自身經濟利益,不按規定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承兌和貼現,甚至將票據業務作為虛增經營業績、降低不良貸款率的手段,由此給不法分子套取銀行資金造成可乘之機。經審計抽查,共發現違規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和貼現金額101.07億元。
案例:洛陽芬萊商貿有限公司與銀行工作人員內外勾結,2002年僅為大連實德塑料工業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就“包裝”銀行承兌匯票4.92億元。2001年以來,該公司通過此類“業務”共收取好處費216萬元。
問題2
建設貸款:違反規定向政府放貸
從審計情況看,相當多的城市建設貸款存在貸款和擔保主體不合規的問題,有的是違反規定直接向政府機關發放貸款;有的貸款由地方財政部門違規擔保;有的貸款雖由地方政府控制的其他公司擔保,但保證能力往往不足。
案例:長春市東南建設有限公司貸款總額14.56億元,其中工行貸款6.37億元,貸款本息由開發區財政局負責償還,每年僅還息就需9000萬元,而2002年開發區財政收支結余僅2900萬元,還款壓力巨大。
問題3
消費信貸:北京翠微支行騙貸9650萬元
個人消費信貸近幾年呈快速增長趨勢。但由于一些銀行在風險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措施沒有跟上,致使一些單位和個人通過偽造虛假資料,騙取住房和汽車等個人消費貸款的問題時有發生,有的甚至是銀行員工和不法分子內外勾結,合謀騙取銀行資金。
案例:審計抽查工行北京市分行翠微路支行截至2003年6月末7.91億元汽車消費貸款發現,汽車特約經銷商和購車人通過提供虛假資料,騙取的銀行貸款有9650萬元,占抽查金額的12%。
問題4
民營企業貸款:相互擔保套取貸款
審計發現,不少民營企業采取關聯公司相互擔保等方式,從商業銀行套取巨額貸款,造成信貸資金嚴重損失。
案例:1994年以來,吉林省恒和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13家關聯企業,采用多種手法合謀騙取銀行貸款。截至2002年末,該集團累計向工行吉林省分行貸款28.06億元,余額7.23億元,其中面臨損失3.66億元。
問題5
財務管理:北京朝陽支行小金庫1.21億元
審計發現,工商銀行在財務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其中一些突出問題已移交監察部、銀監會處理。
案例:北京市分行朝陽支行,不僅未按規定對1996年以前違規形成的賬外資產2.18億元進行清理,還將其中的1.21億元“小金庫”資金繼續存放賬外,并與1997年以后通過截留收入等方式形成的9686萬元賬外資金一道進行賬外經營、濫發獎金,造成嚴重損失。
整改情況:368名責任人被處理
工商銀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開展了信貸和票據業務的綜合整治,規范票據業務管理,抑制城市建設貸款風險,改進和加強個人消費信貸管理。到目前,工行系統共計處理責任人368名,其中開除42人,撤職18人,記過、記大過81人,解除勞動合同和辭退10人。
《市場報》 (2004年11月05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