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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旺卡“消費儲值”神話破滅(組圖)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6日 08:17 光明日報
  “消費2000元,兩年后可獲返1200元”,非正常高額回報引發惡意買點眾旺卡資金鏈斷裂,據稱北京約有10萬持卡人

  關注焦點

  9月7日,劉瑞友被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拘。劉是山東眾旺北京管理中心豐臺眾旺雨亭公司負責人,導致他涉嫌犯罪的是其大力推廣的消費儲值卡。去年3月,山東眾旺消費儲值公司成立,該公司稱,消費者以10元的價格買到消費儲值卡,持卡消費可以獲得獎勵。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只要消費2000元,就可以獲得200個點,并可以在未來2年內獲得1200元的獎勵。但實際上,買點行為產生后,眾旺的資金鏈出現斷裂。7月20日,中消協聯合山東消協,針對“消費儲值”發布警示。眾旺北京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周少建證實,他們正在配合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的調查,能否繼續運行要等待認定。“在北京,眾旺約有10萬左右持卡人。”據海淀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員估計。
眾旺卡“消費儲值”神話破滅(組圖)
  注有紅色18環標志的眾旺卡,曾給許多人編織一個暴富神話,但現在卻成了他們的噩夢。
眾旺卡“消費儲值”神話破滅(組圖)
眾旺卡“消費儲值”神話破滅(組圖)
業務員馬云平提供的6萬元計點單。

  兩個月間,馬力已向兩位鄰居借了1萬多塊錢。借錢,是為了在兩年內成為百萬富翁。按照他對眾旺公司宣傳的理解,花120塊錢,一個月后就可以拿到100多塊錢,兩年內就可以得到1200塊的獎勵。

  3月起,馬力開始擔任豐臺眾旺雨亭公司消費儲值業務員,他的主要業務是為從事消費儲值業務的山東眾旺公司發展加盟商家和持卡人。同時,馬力本人還擁有公司發放的兩張消費儲值卡,成為眾旺一名“持卡消費者”。按照公司的慣例,每月的25日是給持卡人返還獎勵的日期。

  但自8月份起,情況發生了變化,和大多數持卡人一樣,馬力再也沒有得到1分錢獎勵。7月20日,中消協聯合山東消協就“消費儲值”發布了警示,資金鏈條宣告斷裂,“眾旺金字塔”轟然倒塌。動蕩迅速波及到北京。9月7日,馬力所在的公司老總劉瑞友被豐臺公安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刑拘。

  眾旺“發家史”

  從眾旺公司注冊到月收入傭金24億,據稱該公司投資人陳玉麟只用了16個月

  2004年8月,眾旺組織專家編寫的《發展報告》稱:眾旺是最新、最前衛的電子商務模式,倡導的是“自然消費,額外獲利”,拒絕“非理性消費,非自然消費”。

  從2003年3月和另一名投資人張秋藝用50萬元注冊眾旺,到今年六七月間月收入傭金24個億。陳玉麟只用了16個月。

  10月2日,山東眾旺業務員陳石(化名)在電話里介紹稱:陳玉麟,山東荷澤人,高中文化。原是濟南糧食系統的一名職工,糧食系統改制后,陳下崗。2002年,陳北上天津,在一家消費儲值公司打工,業績并不成功。

  2003年3月,陳玉麟回到濟南,租用一家門面成立眾旺消費儲值公司,注冊資金50萬元。開始曾一度發不了工資,2003年12月起開始轉機。也就在此時,眾旺北京管理中心啟動。

  但當時騎破了兩輛自行車的馬力只說服了一家商戶加盟。業務員馬云平也幾乎發展不到商家。

  2004年4月28日,中國一家日報刊發了《創造營銷造福社會——山東眾旺公司推行“消費儲值——電子商務市場營銷服務系統”》一文。

  6月24日,另一家日報刊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孫健的署名文章:《“消費儲值”模式是這樣賺錢的?》。

  文中主要觀點:“消費儲值”不是“傳銷”,不是“非法集資”。并以專家的身份闡述“消費儲值”的特點及賺錢的秘密。

  馬云平迅速將報紙復印件分給了每個商家,情況頓時出現變化。7月底,馬云平發展了70余個商家。

  業務員張凱(化名)提供的資料顯示:此時,眾旺北京管理中心已擁有加盟商家7671家,在眾旺28個省(市、區)管理中心中,僅次于山東(72281家)、黑龍江(9183家)、江蘇(7740家),居第四位。

  《發展報告》則顯示,到這時,眾旺已擁有加盟商家12萬(比2個月前的5月底增加1倍),持卡人近百萬,代理公司遍布內地除青、藏外的28個(市、區)。

  孫健披露,5月份起,每個月從各地代理公司交到總部的傭金已達到20多億元,最多的一個月則高達24億元。

  消協警示之后

  陳玉麟和公司中層以上職員幾乎在一夜之間全部消失,公司賬上僅有余額30余萬元

  7月,陳玉麟成為一家雜志的封面人物。該期雜志刊文稱:陳玉麟預言,預計公司全年經營額可達400億元到500億元,3年可以進入“世界500強”。

  7月19日,陳玉麟的預言遇到了麻煩。這一天,中消協發出消費警示稱:“消費儲值”獎勵系“贈予性獎勵”,不是一定會返還的。

  8月11日,各地擔心受騙的代理商和持卡人紛涌濟南總部,發現陳玉麟和公司中層以上職員幾乎在一夜之間全部消失。

  在隨后的訴訟中,法院凍結眾旺公司賬戶時發現,賬上僅有余額30余萬元。孫健在接受采訪時說,眾旺的問題:一方面廣告中宣傳過高的返獎率,導致惡意買點;一方面眾旺公司發放的現金獎勵沒有履行代繳代扣個人所得稅。據稱稅額可能過億元。孫健透露,政府對消費儲值的態度很嚴厲,一律封殺的可能性最大。

  談到報紙上的那篇文章,孫健說,當時,關于消費儲值的爭議比較厲害,“有人”就找到我,我就寫了一篇文章。

  眾旺卡的秘密

  持卡人消費2000元,兩年后可獲1200元,但按其規則推算后卻發現,眾旺要實現這點根本不可能

  “公司好比一個蓄水池,不到200點的人都往里滴水,只有到了200點的人才能往外面取水,肯定是滴的多,往外出的少。”眾旺的業務員說,培訓時,老師這么告訴他們。

  “消費2000元獎勵1200元。”這是眾旺對其運行模式最直接的表述。按眾旺公司解釋,“消費儲值”就是“邊消費,邊儲值;自然消費,額外獲獎”。

  《發展報告》中描述其獎勵模式為:眾旺以每張消費儲值卡10元的價格向持卡人售卡,約定持卡人在加盟商家(門口貼有眾旺印的紅色18環標志)消費時,由商家在眾旺自己印制的“計點單”上給予一定的折扣率(一般為10%),但給出的折扣不直接返還給持卡人,而是給眾旺公司,持卡人獲得的是點數,即消費金額×計點率(即折扣率10%)。

  眾旺宣傳的獎勵程序可以概括為:持卡人消費→商家記點→商家存錢到消費儲值公司賬戶→消費儲值公司統計消費者積點→返還獎金。

  對持卡人的誘惑是,只要攢夠200點(即消費2000元,也就是10元一個點),就可以在未來2年內獲得1200元的獎勵。也就是說,商家只給眾旺200元,眾旺卻要掏出1200元給持卡人。

  1000元差額,眾旺靠什么來填補?

  “即使完全排除買點,眾旺要在兩年內返完1200元根本是不可能的。”一位熟悉眾旺的游戲規則的人士在作出如下的測算后得出結論:2003年3月,假設眾旺收入100萬元,當月返獎0元。

  2003年5月,第一次返獎。(每一次獎金固定按100元計,折扣率按10%計,下同)當月須返還50萬元獎金。按照眾旺的規定,當月收入的傭金中,只有40%用來返還,所以當月收入必須達到125萬元,奇數月累計收入為225萬元。

  2003年7月,第二次返獎。當月須返112.5萬元,當月必須收入281.25萬元,累計奇數月總收入為506.25萬元。

  2005年3月,第12次(最后一次返獎)。當月須返獎37.4091億元,當月收入必須達到93.5228億元,奇數月累積收入必須達到168.3441億元。

  按照這種方式繼續測算,就可以得到這樣的結果:到2006年1月,當月須返獎2157.2373億元,當月收入必須達到5393.0932億元,累計奇數月總收入須達到9707.5678億元。

  如果眾旺要實現5393.0932億元的當月收入,持卡人則要實現消費5.393萬億元。

  2003年十屆一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公布的數字:2002年全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4.1萬億元。這個數字比眾旺公司持卡人1個月的消費額少1.293萬億元。

  隱蔽的第15條規定

  眾旺卡背后密密麻麻的小字中間寫著,眾旺公司是贈予性獎勵,但即使眾旺公司業務員也沒有注意到

  “消費2000元獎勵1200元。”這是眾旺最響亮的宣傳口號。發給持卡人的儲值卡與名片相仿,背面密密麻麻地寫著18條持卡協議。

  第15條規定:“獎勵款屬眾旺公司對持卡人因持卡消費行為的贈予性獎勵。獎勵的辦法和標準,眾旺公司有權變更。”

  8月18日,眾旺北京管理中心發布公告,稱:由于眾旺“發放的獎勵金每次都在100元以上浮動,這便使一部分持卡消費者認為獎勵金理所應當的就在100元以上。

  并且會在兩年內分次發放完應得數額獎金,其實這只是持卡消費者的一個理解上的誤區……獎勵權是經過一次或多次發放來實現的,從來沒有過一定要在兩年內返還這一承諾。“

  “我們問公司,公司明確答復說:是隔月返,兩年內返清。”業務員戴曉菊證實。

  在和儲值卡一同發給持卡人的A4紙大小的使用手冊上,明確寫明:“當您初期積累達到200個儲值點時……儲值系統將通過銀行采取隔月獎勵的原則,兩年內分多次返還。”

  “我們沒有欠任何人錢。”周少建說。“卡上已經說的很清楚:獎勵屬于對持有人消費行為的贈予性獎勵。

  我們可以給,也可以不給。“周少建這句話的依據是,依照法律規定:“贈予行為”屬實踐性行為,在承諾兌現之前,承諾人可以隨時撤銷或變更自己的承諾。《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予人在贈予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予。”

  “在中消協發布消費警示以前,公司從未解釋過‘贈予性獎勵’是什么意思,連我們也從沒注意過卡上這么一行不明顯的小字。”馬云平說。使用手冊中也沒有見到“贈予性獎勵”的字眼。

  今年3月23日,北京一張日報刊登的返獎公告稱:獎勵是“持卡者在自然消費的基礎上均可得到不同程度的現金獎勵。”7月28日,該報刊登返獎公告中稱:獎勵“是因持卡消費而獲得的額外獎勵。”均未見“贈與性獎勵”的字眼。

  “手冊上沒有標明,是因為手冊本身就那么小,寫不了那么多字。周少建解釋說。“卡上的協議具有合同的效力,當然應該以卡上的說法為準。”“使用手冊和廣告上,已經非常明確的約定了返獎的方式等內容,但卻隱瞞了涉及獎勵性質的核心字眼,至少說明公司有欺詐的故意,一張名片大小的儲值卡能夠印下那么不顯眼的字,卻不能在一張A4大小的使用手冊上寫下。無論如何都是講不通的。”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和平分析說。

  頻現惡意買點

  眾旺卡另一個投資人張秋藝失蹤時,辦公桌里保存了數千張虛假賣點計點單及近百張存折。

  “在這么高的回報誘導下,大家怎么可能再保持理性的自然消費?”業務員馬力說。依照規則,持卡人只有在加盟商家消費后才能拿到計點單,開具計點單的權力在加盟商家手中。

  在高額回報的誘導下,“消費儲值”的環節被簡化:持卡人在熟悉的加盟商家不再購買任何東西,直接把200元錢交給加盟商家,或者多付二三十元,由加盟商家把200元錢交給眾旺,持卡人被記上200點,同樣可在2年內得到1200元。

  更多的買點是在業務員那里完成。按照約定,業務員沒有工資,只能等把收到的加盟商家傭金交到公司后再返還其中的4%作為業務提成。傭金越多,就意味著提成越多,與是否自然消費沒有絲毫關系。

  馬云平加入眾旺時,劉瑞友將眾旺雨亭公司執照副本借給馬,讓馬注冊一家名為“志會年”的信息中心,經營房屋租賃,同時成為眾旺的加盟商家,馬便有了計點權。與馬一樣,大多數業務員在加入公司的同時又成了加盟商家。而大多數業務員和加盟商家同時又作為持卡人擁有儲值卡,業務員和加盟商家為自己的儲值卡買點,別人更是無從知曉。

  盡管出現了大量買點行為,周少建依然堅持:消費儲值是個新生事物,雖然它出現一些問題,但它本身是個好東西,關鍵是如何進一步完善。但一些業務員卻認為,在眾旺,買點不是一個孤立、個別的現象。

  10月5日,安徽籍持卡人章陸壓(化名)提供了陳玉麟于今年5月寫給合肥眾旺公司經理呂其友的一封親筆信。

  陳玉麟在信中稱:“對于我們來說‘迅速壯大自己是占領市場的最佳方式’,”同時把公司僅有的200張金卡送到合肥,要求呂“在一個月內全部注冊!”(2004年3月前,眾旺還推出了一種金卡,每120點,就能獲得1200元的回報,回報率高達1:10.)

  呂其友拿著信對章陸壓說:陳玉麟是在暗示呂用賣點的方式快速壯大自己。并勸章:“今天你交給我5萬,以后你會得到50萬。”

  在章交納5萬買點錢后,呂不見了蹤跡。報案時,公安局的工作人員告訴章:合肥像他這樣被騙的人數多達1000多人,被騙金額最多達20萬元。

  山東眾旺的一位內部人士披露:今年三、四、五月傭金收入暴增,公司內部也認為肯定是買點的太多,對系統破壞太大。當時有兩種意見,一種是把超出正常的傭金退給持卡人,保持公司誠信的形象;一種是以陳總為代表的想找個理由把這筆錢扣留。“結果,后一種意見占了上風。”

  那位內部人士披露的另一個事實是:陳玉麟和眾旺另一個投資人張秋藝失蹤時,張的辦公桌里,保存了有數千張虛假賣點計點單及近百張存折,張一次賣點最大的額度為20萬元。

  買點爭執引來110

  一場爭執暴露眾旺卡問題,眾旺雨亭負責人劉瑞友被刑拘。

  4月18日,馬云平、戴曉菊成為豐臺眾旺雨亭的業務員。到7月份,馬云平共發展加盟商家70余家,持卡人2000余人,成為公司業績最好的業務員。

  18日,馬云平一家四口在吃完早點后,在加盟商家海林居酒樓使用金卡又吃了3頓,消費金額分別為86元、91元、550元。

  馬云平保存的計點單顯示,7月份,馬家共在海林居酒樓等處吃飯19次,8月份,全家在海林居酒樓吃飯12次。

  “金卡都是100%的返,花1塊返1塊,相當于吃飯不花錢,誰不吃?”馬的妻子戴曉菊說。

  馬云平說:劉瑞友曾夸他說,業務不錯,可以適當地買一些點,增加些收入。“一想也是,業務員沒有工資,提成又低,既然能買點就買吧。”馬云平說。從4月18日至8月底,馬云平共計花費6.38萬元,其中1萬余元用于直接買點。拿到的返獎總額不及2000元,大多被用于買點。

  與此同時,馬云平負責代收的商家傭金迅速增長,其中用于直接買點的錢占了絕大部分。8月份共收到傭金3.70037萬元,其中2.87萬元為直接買點,占全部傭金的77.56%,而7月份這個比例高達91.15%.而劉瑞友被刑拘的直接起因,則是另一筆20萬———消費儲值在北京最大的這筆“買點”。

  “現在我們就想著把20萬拿回來。”昭平洗浴中心老板劉鳳枝說,2003年,東北人劉鳳枝(音)和位于豐臺南頂附近的昭平洗浴中心原業主簽訂承租合同,劉每年付承包租賃費用40萬元,合同期限為5年,承包租賃費共計200萬元。

  7月間,劉鳳枝碰到馬云平后,就問馬:我這兒能不能做消費儲值?馬征求劉瑞友同意后答復:可以。

  7月底,劉鳳枝以“承包租賃昭平洗浴中心”為消費理由在馬云平處開出計點單,200萬元的承包租賃費,按10%的計點率,記20萬點,劉鳳枝須交20萬元傭金。

  按照消費儲值系統獎勵標準,劉鳳枝屬于一次性消費萬元以上的客戶,實行隔季返,5年返清,累計120萬元。11月份劉鳳枝應得到第一筆返獎10萬元。

  8月4日,在收到錢以后,劉瑞友跟劉鳳枝說:儲值時間按7月份計算。同時還答應給對方兩張眾旺早已禁止發放的金卡。

  9月初,劉鳳枝獲知了山東眾旺出事的消息。9月7日下午1時許,劉鳳枝趕到劉瑞友辦公室,提出:不要返獎和利息了,只想拿回20萬元本金。劉瑞友稱:現在沒有。他讓打字員打印了一個單據:欠20萬點,下月再說。

  劉鳳枝稱必須劉瑞友親筆書寫才算數,并說:“給你兩個小時,給還是不給,給個痛快話。”劉瑞友說,不用給兩個小時,現在就告訴你,沒錢。愛到哪告到哪告去。劉鳳枝隨即撥打了110.

  類似公司有10余家

  眾旺卡可能涉嫌詐騙。北京尚有10多家類似公司從事這項業務,他們都稱自己是這一領域的締造者。

  “眾旺豐臺老總劉瑞友是被豐臺公安分局刑警抓住的,當時,院子里來了六七個警察。臨走時要求我們不準任何人進入辦公室。”中國船東互保協會門前,豐臺保安分公司的一位值班保安說。協會前排二樓西側是眾旺雨亭租用的辦公室,年租金4萬元。

  周少建證實,9月7日,劉瑞友從管理中心開會回去后即被警方刑拘。同時被刑拘的還有王蕊、辦公室工作人員趙長凱。

  馬云平、戴曉菊介紹:公司打字員小高說,警方查封公司賬號時,發現賬上金額已經為0.此前,公司剛剛收來十八九萬元的傭金。

  10月9日,來自內部消息稱:劉瑞友可能被指控涉嫌詐騙罪。

  “目前,眾旺北京管理中心連同18個區縣公司,正全力配合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的調查,能否繼續運行要等待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周少建說。

  除眾旺外,北京尚有10多家公司從事這項業務。與眾旺相似的是,在各自的宣傳中,他們都稱自己是這一領域的締造者。與“消費儲值”類似的稱呼還有:“消費儲點”、“消費分紅”、“消費增值”、“消費計點”、“消費返獎”等,目前,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這些公司已全部停止了業務。

  A10版-A11版采寫:本報記者謝言俊攝影:本報記者李冬

  作者:謝言俊攝影:本報記者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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