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勤 據《法蘭克福綜合報》最近預測,本屆奧運會將帶給國際奧委會100億美元收入。輿論指出,在收入逐年遞增的形勢下,奧運會不應淪為賺錢工具而失去體育本身的光彩。
奧運會贏利提速本屆奧運會僅電視轉播權轉讓及贊助收入兩項總和就達到了歷史性的42億美元,比20年前翻了10倍,比8年前翻了將近一倍。其他從各種電視收入中奧委會將贏利9.2億美元。奧運會的贏利增速之快,著實出人預料,尤其是來自歐美國家的資金增速更令人咋舌。
奧委會多“腿”走路國際奧委會將電視轉播權轉讓費以及贊助費中的8%留為己用,也就是說,國際奧委會本身可以從本屆奧運會的這兩項收入中賺到至少3億美元。另外,奧委會還將從幾大頂級電視臺的轉播費中抽成50%。剩下的利潤則由各國奧委會和有關單項自行分配。這樣幾筆收入加起來數目可觀。贊助商紛至沓來
輿論認為,眾商家在贊助權上的競爭程度,簡直是另一場男子100米跑。贊助商的名額受到奧委會嚴格控制。奧委會市場部負責人稱,希望贊助商不多于12名。本屆奧運會贊助工作主要由11個贊助商完成,前5大贊助商捐資6.6億美元。估計2008年北京奧運會將主要由12位贊助商參與贊助。
別淪為賺錢“工具”對此,輿論指出,體育界的商業化已是不爭的事實,這是時代的需要,也使得體育更有魅力。但商業化程度太高,會使體育失去固有的價值。當每個人都認為體育比賽只不過是金錢的游戲時,體育的自身價值就不復存在,而奧運會也會逐步成為商家賺錢的工具。
奧運會對于世界人民的魅力恰恰在于它的純潔,它的“更快、更高、更強”。奧運會的贏利應該保證是在體育公平、純潔的前提下,商業價值應是附屬品而非主要產品。
《市場報》 (2004年09月17日 第二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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