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不受理相關糾紛案 銀豐“封轉開”遭重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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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6日 01:13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國際金融報記者 蔡鋒 發自上海 基金銀豐(資訊 行情 論壇)(500058.SH)“封轉開”之路似乎像是看不到終點的馬拉松,投資者與銀河基金在這方面的分歧已經持續了10個月,而且分歧仍在繼續。近日,基金銀豐“封轉開”遭受重創,投資者在法院又吃了“閉門羹”,法院拒不受理基金銀豐糾紛案,投資者只能繼續上訴維權。
法院不受理 基金銀豐2002年8月發行,當時就提出“封轉開”的賣點。基金銀豐通過《招募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和《基金契約》明確表示在基金設立后封閉運行一年以上,可由基金管理人或持有10%以上基金份額的基金持有人提議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討論“封轉開”事宜。 但是直到去年9月基金銀豐設立滿一年,基金銀豐的基金管理人銀河基金沒有主動提出過召集會議討論“封轉開”。之后基金銀豐持有人王源新向銀河基金提出銀豐“封轉開”被拒絕。 王源新于是開始征集基金持有人,用時一個月征集了7.37億基金單位,占銀豐基金總份額的24.56%。去年11月,王源新帶著這些征集的基金單位來到基金銀豐,要求召開持有人大會討論“封轉開”事宜。但是由于雙方在提交材料的程序等問題上有嚴重分歧,銀河基金沒有簽收王源新的有關文件,基金銀豐“封轉開”陷入僵局。 今年4月,欲打破僵局的基金持有人向法律求助,王源新向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銀河基金,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根據《基金契約》的約定和《招募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的承諾,履行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召集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討論“封轉開”事宜。之后,王源新將有關材料寄往銀河基金。 等待了5個月,8月24日,虹口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認為因起訴人訴請的事項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故起訴人的起訴不符合我國《民事訴訟法》關于起訴必備條件的規定,對起訴人王源新的起訴法院不予受理。 上訴維權 法院不受理無疑使銀豐“封轉開”的前景更加黯淡,這也讓剛實施不久的《證券投資基金法》遭遇到尷尬。《基金法》規定,代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持有人有權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有召集基金持有人大會的職責,并且“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不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暫停或者取消基金從業資格”。既然《基金法》對相關事項已經有明確規定,法院為何不受理? 不服裁決的王源新立刻于8月30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認為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信托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今年6月1日生效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的有關規定,虹口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所稱理由,于法不符,應予撤銷。 在上訴之外,《基金法》賦予10%以上基金持有人的自行召集持有人大會的權利值得注意。有關人士表示,一些基金持有人已經考慮了自行召集持有人大會,但是現在還不到這個時候,先等待基金糾紛上訴的結果。 業內人士分析,基金銀豐9月3日收盤在0.788元,基金凈值1.039元,折價近25%,“封轉開”能給基金持有人帶來巨大的套利機會,如果“封轉開”不能推進,封閉式基金的投機價值將大大下降。 同日報道: 國九條:硬幣的兩面 基金:是非成敗轉頭空?相關專題: 此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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