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加快“封轉開”進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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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8日 09:15 證券時報 | ||||||||||
2004年6月1日《基金法》實施后,封閉式基金市場長期存在的高折價和邊緣化現象有可能通過基金持有人大會渠道得到改善。作為封閉式基金主要投資者的保險機構也一直在增加封閉式基金的投資,一方面可以攤低成本,著眼于長期獲利機會,另一方面也可增加持有人大會的話語權,以有效保護自身利益。目前許多封閉式基金被保險機構持倉比例已經達到50%以上,在現行《基金法》規定下,這些保險機構具備了提出基金類型轉換、補償高折價損失的條件和主動權。
由于國內封閉式、開放式基金發行渠道和托管系統的不一致,封閉式基金只能在二級市場交易,開放式基金只能在一級市場申購和贖回,兩個基金市場相互隔離。LOF基金從去年以來就由深交所牽頭研究,LOF的最大突破是其打破了基金的傳統壁壘,投資者可以像買賣封閉式基金一樣通過交易所系統在股市買賣已存在的開放式基金份額;也可以通過基金的代銷或直銷網點進行申購贖回,有效擴大了投資者購買范圍。同樣,LOF的這種交易、結算系統對接的技術突破,也使封閉式基金持有人在“封轉開”后可利用LOF在場外進行贖回,以前影響“封轉開”進程的技術障礙不復存在。 >>>更多資訊請進入新浪基金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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