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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透露,對《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的修改,已進入實質階段。
股票質押貸款 券商望梅難止渴
券商困境系列報道之五
本報記者 劉欣 北京報道
參與討論的這名銀行界人士說,在目前的市場跌跌不休的情況下,他經手的貸款只會比6折更低,會考慮是否打3折、4折,“目前很多銀行甚至已經暫時不做這項業(yè)務了。”
拓寬證券公司的融資渠道是證券市場一直關注的話題。在目前嚴查挪用客戶保證金和違規(guī)國債回購,市場進入第四個“饑謹之冬”,大部分券商生存維艱的背景下,如何讓券商獲得“陽光資金”?這個問題已經擺在了監(jiān)管層案頭顯眼的位置。對《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修改因此引起了各方面人士的關注。
但是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無論是銀行方面,還是證券公司自己都認為,即便是質押貸款管理辦法修改后,股票或者其他投資品種的質押貸款也難以成為券商可以倚重的融資渠道。
條件放寬操作更簡便
消息人士透露,對2000年2月2日公布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的修改,早已進入實質階段。修改之后的管理辦法將在兩個方面有所放寬:其一:借貸主體資格從綜合類券商放寬到滿足一定條件的經紀類券商;其二:質押標的物從原來的股票和基金,擴大到國債、可轉換債券、企業(yè)債和開放式基金。
一位參與討論的銀行界人士認為,在貸款標的物的放寬上問題不大,討論的只是操作方法問題。在交易所交易的可轉換債券和企業(yè)債,操作起來不成問題;當初制定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的時候,只有封閉式基金,因此在此次修改時有人提出,是否能把開放式基金也作為質押物?
這位人士透露,由于當初設計的質押辦法針對的是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操作起來與此有很大區(qū)別,如何將開放式基金質押到銀行的帳上,是大家正在討論之中的問題;一些品種比如國債的風險甚至比股票更小,銀行雖然愿意接納,但是券商手中的國債是二級托管,如何認定券商質押的是自己的國債而不是別人的,“這是個問題”。
他透露,討論過程中比較集中的問題還有是否將貸款期限從目前的6個月放寬到1年。另外還有與會人士提出,同樣的一只股票,如果券商可以質押,那么工商登記的其他類型的公司或者個人可不可以質押?
一名券商告訴記者,在主體資格范圍上,除了法律明文禁止從銀行貸款的私募基金之外,保險公司、財務公司、信托公司甚至基金公司都在討論之中。但是,記者得到的消息是,此次對貸款的主體資格不會放寬到券商之外。
此次修改另外一個討論比較多的問題是,如何讓質押貸款的手續(xù)更簡便,操作性更強。原來的管理辦法操作繁瑣是阻礙券商和銀行辦理此項業(yè)務的一大障礙。
原《管理辦法》明文規(guī)定:貸款人在發(fā)放股票質押貸款前,應在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質押貸款業(yè)務特別席位,專門保管和處分作為質押物的股票”;“貸款人應在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質押特別席位,用于質押物的存放和處分;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特別資金結算帳戶,用于相關資金結算”。
一位銀行界人士說,將券商的股票轉到銀行的帳戶特別席位上,要經過一套繁瑣的程序,這與登記公司的軟件有關。另外,6個月期滿后被質押的股票需要轉回券商的席位,如果要重新質押,還把這些手續(xù)重走一遍,重新轉換席位。這些手續(xù)都令券商望而卻步。
因此在討論中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循環(huán)質押的問題。
單只股票限制難以放寬
一名券商認為,阻礙券商進行股票質押貸款的原因主要有:銀行打折過狠,要6折,經過這么一套復雜的手續(xù)之后券商能拿到的錢相對很少。
券商集中交易的股票,銀行一般認為有莊股嫌疑不愿意質押,而券商組合交易的股票因為處于時時變動之中,很難拿出來質押,“要質押3個月、6個月甚至更長時間的股票,只能是集中交易的股票”。
券商投資的股票分很多賬戶,有自己的賬也有別人的賬戶,賬外的賬戶因為難以界定而不能拿去質押,但是要完全做成賬內,券商又不愿意。
原《管理辦法》規(guī)定,股票若有下列情況貸款人不得接受作為質押:“上一年度虧損的股票”;“前6個月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股票”;“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股票”;“證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超過5%以上的,該證券公司不得以該種股票質押”……券商普遍認為,這些規(guī)定“過于嚴格”。
但是銀行方面的人士認為,在去年之前股票質押貸款幾乎沒有出過問題,要歸功于央行規(guī)定的這套辦法。銀監(jiān)會一名官員說,質押物的首要條件就是“穩(wěn)定”,股票本來不符合這一條件。因此可以說,銀行方面要求“控制風險”的根本思路,與股票的波動性和券商的實際投資手法,有著難以調和的本質沖突。
參與討論的這名銀行界人士說,即便本次《管理辦法》修改,將質押率上限有所上調,各家銀行在具體執(zhí)行過程中,也不是非要按照上限質押。他認為,在目前的市場跌跌不休的情況下,他經手的貸款只會比6折更低,會考慮是否打3折、4折,“目前很多銀行甚至已經暫時不做這項業(yè)務了。”
在原來的《管理辦法》中,為控制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了警戒線和平倉線。
警戒線的公式為:(質押股票市值/貸款本金)100%=130%;平倉線公式為:(質押貸款股票市值/貸款本金)100%=120%。
管理辦法規(guī)定,“在質押股票市值與貸款本金相比降至警戒線時,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即使補足因證券價格下跌造成的質押價值缺口。在質押股票市值與貸款本金之比降至平倉線時,貸款人應及時出售質押股票,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余款清退給借款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償。”
券商認為,這條規(guī)定“難以忍受”。銀行方面又認為,由于股票已經打了6折,其實只要一個跌停板就可以擊穿平倉線,而且有些股票“根本平不出去”,因此要求提高警戒線和平倉線。
而券商認為,由于進行質押的本來就是組合交易,而非集中交易的股票,如果莊家利用這一點將股票打壓至平倉線以下,利用銀行平倉收集籌碼,再拉升股票,券商將會承擔較大損失。
質押貸款業(yè)務難以做大
銀行和券商都認為,即便是將《管理辦法》條件放寬,股票質押貸款也難以成為券商重要的融資渠道。
銀行人士透露,從2000年2月到目前為止的4年半時間,全國各個商業(yè)銀行累計發(fā)放股票質押貸款只有200億-300億。與券商每年進行國債回購高達千億的規(guī)模相比,實在“不值一提”。
銀行人士給記者算了筆帳:如果全國券商的自有資金是1000億,就算是全拿來買了股票,股票質押貸款也只有600億,再刨除掉不符合條件的股票,“就是200億—300億的量”。
他還說,現在銀行貸款一般都是先評級,再授信,“現在有幾家券商能達到我的貸款評級標準?”
原管理辦法規(guī)定,貸款人必須符合的一個條件是“上一年度公司經營正常,未發(fā)生經營性虧損”,再在市場連續(xù)4年萎靡不振的情況下,符合這一條件的券商寥寥可數。這名人士說,何況銀行貸款一般要看前三年的盈利狀況,雖然券商與一般的工商企業(yè)有區(qū)別,可是在券商連連出事的情況下,銀行對券商是心有余悸。
券商認為,雖然在可質押品種上有所放寬,其實券商手中的開放式基金很少,至于國債,券商一來用它進行回購更方便,二來券商投資國債數量很少,可轉換債券和企業(yè)債也不是券商普遍的投資品種。他認為,如果僅僅是在主體資格和質押物范圍上有所放寬,對單只股票的的貸款限制沒有放寬的話,那么這次修改意義不大,愿意做這項業(yè)務的券商仍然會很少。
銀行一名人士說,這次修改,雖然是在政策上“開了門”,“但是走這個門的人未必會增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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