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證券公司 化解金融風險(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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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6日 13:00 21世紀經濟報道 | |||||||||||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馬賢明教授訪談 本報記者 莫菲 上海報道 要救贖證券公司,就要采用系統性革命性的方式作為重要的整治手段;加快合并國內100多家證券公司的步伐;監管層對證券公司要進行比上市公司更加嚴厲的監管;對治理相對規范的證券公司,要松綁。 “證券公司的問題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天災是證券公司的運營模式、經營環境上天生就有缺陷。人禍是這行業中的浮躁心態。有些人來到這行業,就是為了博取高薪,或者猛賺一筆,很少真正對業務創新與拓展進行思考。” 證券公司引發的金融風險陰影已經愈來愈重,南方證券、“德隆系”企業、“國債回購”等事件涉及到的金額動輒就是十億、百億。130多家證券公司、3000多家證券營業部掙扎在虧損線上,甚至越陷越深,據估計,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整個證券行業潛虧(實際虧損與帳面虧損之和)高達2200億人民幣,絲毫不亞于銀行不良貸款的金融風險。專業人士呼吁,整個證券業危如累卵,金融危機的導火線很有可能從此突破,拯救證券公司刻不容緩。 那么監管層究竟該怎么做,用怎樣的市場手段來解決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馬賢明教授。馬教授曾先后擔任中國獨立審計準則組成員、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上市公司會計審計專家技術援助小組成員,國內上市公司總裁及國內證券公司財務總監。 2200億潛虧刻不容緩 《21世紀》:目前,國內證券公司的風險積累到了怎樣的程度?在這三年內監管起了多少作用? 馬賢明:現實情況已經十分緊急,隨時會有危機爆發。誰都不敢肯定證券公司的風險是否會點燃國內金融危機的導火線。現在不是談證券公司有多少風險的時候,而是要獻計獻策,到了化解風險、拯救券商全行業的緊要關頭。 在這三年時間內,盡管證監會一直對證券公司的改革寄于希望,但他們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一直采取拖一拖、看一看,到事發后,靠國家資金“托”的救火對策,幾乎沒有做好事先預防工作。這些措施是非系統性的、事后的,實在談不上前瞻性。 三分天災、七分人禍 《21世紀》:證券公司的問題到底是什么造成的?馬賢明:三分天災、七分人禍。天災是證券公司的運營模式、經營環境上天生就有缺陷,遇到市場周期不好時,這一缺陷格外突出。相比在市場中磨練生長起來的私募基金,證券公司存在稅賦高、融資渠道窄、營運成本高及法律法規不健全的四大問題。 私募基金只交一種稅,那就是交易稅,它的所得稅可以合法避開,而券商需要交營業稅、印花稅、房地產的契稅,幾乎企業所有的稅種都要交。有關部門在設置券商稅率時,從沒考慮這行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與促進作用。據統計,證券公司的實際稅負達到53%,遠高于一般企業。此外,在新的證券公司會計制度出臺之前,原先的會計核算制度沒有很好地體現謹慎性原則。往往報表中體現的利潤比實際高,再加上某些根本收不回來的利息還掛在帳上繼續收利息,這實際是加重了自己的稅收負擔。 其次,在融資渠道上,私募基金遠遠比證券公司靈活,而對發債與上市寄于厚望的證券公司,現在只有中信證券一家兩項成功,杯水車薪根本解決不了問題。而在未來混業經營下,作為證券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券商手上沒有資金來源,該如何參與市場? 再次,私募基金的運行成本十分低下,兩三間辦公室可以支持整個公司的運作,而證券公司的營運成本十分高昂,高峰的時候有的營業部還建健身場所。這種方式怎能贏利? 而立法的不完善,也使得監管層在遇到棘手問題時,難以追究證券公司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可以這么說,好的制度可以讓壞人變好,壞的制度可以讓好人變壞。而證券公司目前面臨的經營環境,證券公司要從良幾乎無可能。 《21世紀》:人禍是什么?全行業普遍虧損的事實是否表示盈利模式出了問題? 馬賢明:對,幾乎沒有一家證券公司有盈利模式。全行業普遍虧損是2001年以后才出現的,但國內證券公司沒有盈利模式確是早就存在的不爭事實。而人禍是,到目前為止,某些人還認為證券公司是高風險的暴利行業,幻想著通過一次大行情徹底翻身,賺一年、吃三年。其實,這行業服務的同質化,已經預示利潤的平均化,高風險、高收益的黃金時代早已消失,可以說,粗放式經營的證券公司是沒有效力的不經濟產物。 其次,人禍是這行業中的浮躁心態。這是最年輕的行業、從業人員學歷最高的行業、流動性與工資最高的行業,同時也是最復雜的行業。有些人來到這行業,就是為了博取高薪,或者猛賺一筆,很少真正對業務創新與拓展進行思考。 第三,業內有句俗語“證券市場有兩個功能:上市公司的圈錢功能,證券公司的洗錢功能”。這在一定程度上暗示著證券公司的內部人控制現象較為嚴重。由于種種原因,國有控股的證券公司的股東,可能有個長期傾向:必須搞定公司內部的關系,形成內部人控制。結果是大股東不能對證券公司進行有效監管。 證券公司的內部控制人利用典型的做莊模式洗錢,違規操縱市場股價。把公家錢洗到高管自己口袋中;把股東錢洗到公司,把證券類資金通過非證券類資產洗出去。內部人通過做莊,私下建立老鼠倉,把股價拉高后,自己出貨而讓證券公司接盤。肥了個人,倒霉公司與投資者。 《21世紀》:國有證券公司不管公司業績的內部人控制現象,是否存在于民營券商中?民營券商會有效管理嗎? 馬賢明:現在有幾個民營企業不知道證券公司沒有盈利模式,但他們還想要進入這個行業,關鍵還在洗錢。他們知道證券公司作為一個非銀行的金融機構,客戶保證金事實上可以被挪用,挪用后又可以通過國債回購方式暫時去彌補挪用的窟窿。而且可以通過證券公司把錢洗出來,比如民營股東做的高位股票可以讓證券公司接過去。 救贖證券公司 《21世紀》:我們是否要反思一直以來證券公司的整治對策與方法? 馬賢明:我們對于證券公司挪用客戶資金,一直處罰過軟。自2001年來,證監會的確沒有監管到位。三年來,證監會對證券公司的拯救對策是出了問題后再去救,而且救的方式都是一樣,以央行再貸款,實際上形成了證券公司道德上的風險。大家都認為問題越大越好,保證金挪用缺口越多越好,央行才會出手援救。如果不解決證券公司的深層次問題,老是依賴央行再貸款,永遠解決不了,問題會越來越大。 對券商問題的遮掩方式,事實上是行不通的。現在問題很緊急,但面對2200億人民幣的潛虧對整個金融市場造成的威脅,僅靠證監會單兵作戰的力量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應集中利用各政府部門的多方力量,運用市場化手段綜合解決證券公司問題。 《21世紀》:那我們該運用怎樣的手段解決問題?馬賢明:首先,各部門要做到觀念上的統一,統一到認真落實國務院九條意見。采用系統性革命性的方式作為重要的整治手段。 高達53%的實際稅賦對證券公司是極為不利的,要減輕投資者的交易稅、印花稅壓力,取消證券公司證券交易的營業稅。 其次,加快合并國內100多家證券公司的步伐。相比國外市場,國內如此小的證券市場,證券公司數量竟達到100多家。類似的公司根本不需要這么多。我認為,證券公司只有達到40家左右,分工明晰,各具特色,規模合理,整個證券公司的風險才真正有希望化解。 第三,必須要加大懲治力度。監管層對證券公司要進行比上市公司更加嚴厲的監管。因為證券公司的股東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利潤、侵占投資者的利益,比上市公司更容易,更具侵犯性與便捷性。并且監管層不能投鼠忌器,這樣方式只能助長了券商與監管層的博弈心理。此外,針對內部人控制與利用證券公司洗錢的問題,要修改相應的法律法規。譬如,在《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中,進一步明確對證券公司違規的內部治理、關聯交易的懲罰力度,提高到足以威懾這些人的作用,而不是面上的公開譴責。這項工作需要立法與司法部門的支持。 第四,要放水養魚。對治理相對規范的證券公司,要松綁。證監會應深刻反思現有監管制度與規定,這種制度是不是符合中國證券業的實際情況,是否只為圖監管方便而遏制業務創新。融資渠道一定要放開,包括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國資委在內的監管層思路一定要開闊,作為股市重要的參與者,手中沒有資金來源,只有走向末路。那么,許多私募基金可以采用的融資方式,為什么要阻擋券商呢? 《21世紀》:市場在拯救券商行動中,應該如何配合呢? 馬賢明:據我所知,證監會正在研究證券公司保證金有限賠付制度,保證金有限賠付制度可以喚醒股民的風險意識,是運用市場化手段,讓股民用腳投票,把劣質證券公司加速淘汰出局的好辦法。 但重要的是,在該制度推出前必須保證與證券公司合作的對方知道證券公司的風險所在。這是市場行為,讓券商風險自擔。而證監會更要嚴格監管,提高監管水平,并且建立一套券商的信息披露制度。因為沒有可靠、及時的信息,投資者對證券公司的判斷停留在主觀印象上。 監管層要告訴投資者掙大眼睛選擇證券公司,因為把保證金放在問題券商中,沒準就被挪用了,本金可能收不回來;告訴委托券商理財的客戶,要注意券商的資信與理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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