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出租車集體罷運前后(組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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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6日 05:04 人民網-市場報 | ||||||||||||||
7月28日,銀川市出臺了與出租車行業有關的政策。當日《銀川晚報》用一個整版的篇幅刊登了《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和《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更新管理規定》。主要內容為:出租車經營權實行有償使用。凡在經營權競拍之前以行政審批的方式取得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并在車輛更新后按有關規定取得5年使用期的經營者,期滿后再給予5年經營權有償使用期。經營者按照上述規定取得的城市客運出租汽車5年經營權有償使用期,應按每車每年3600元有償使用出讓金標準一次性交清1.8萬元,逾期不交納者,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對于出租車更新,要求更新車輛必須是排氣量在1.6升以上的新車或排氣量在1.3以上、自帶清潔燃料裝置的汽車。《管理辦法》和《更新管理規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實施。 《管理辦法》和《更新管理規定》剛出臺,就引起出租車司機的強烈不滿。從7月29日開始,部分出租車司機紛紛到新聞單位、市政府、自治區政府上訪,要求政府部門給“說法”。 7月30日午后,以往穿梭于銀川市大街小巷的出租車忽然消失。銀川市出租車營運陷入停頓。 司機不滿 許多出租司機費盡周折剛把出租車弄到手,就面臨著再次購買使用權的噩運,因此思想上想不通。 新出臺的管理辦法為何遭到了出租車司機的強烈反對呢? 銀川城市人口有60多萬,出租車4600多輛。近幾年,銀川市從事出租車行業的人員,有將近一半是下崗職工、失地農民和原來無正常職業的人員。在銀川市,出租車行業利潤雖然不高,但收入比較穩定,使得越來越多的人經營出租車。銀川市的出租車牌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炒熱的,民間交易已將一塊出租車牌的價格炒到12.5萬元左右,再加上購車的支出8萬多元,要使一輛出租車在馬路上跑起來沒20多萬元是不行的。按現在的收入,8年營運還不能掙回本錢。此外,出租車牌后兩位數在86以后的,都是今年以來才加入的新車,如果實行新的管理辦法,這些人吃虧更多。有些下崗職工購買二手出租車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上當”的,出售者已從內部得到“消息”,急于出手,而購買者出高價拿到手后,才發現是一塊燙手的山芋。 銀川市突然出臺的《出租車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和《更新管理規定》,讓不少出租車司機措手不及,有的人剛把出租車弄到手,就面臨著再次購買使用權的噩運,因此思想上想不通。 談到銀川市的出租車更新規定,銀川市出租車司機也表示不解:北京有很多夏利車在跑出租,西安有許多奧拓在跑出租,為什么銀川市硬性規定排量必須在1.6升以上? 新規流產 從市長向市民道歉到政府糾錯緊急叫停新出臺的法規,引發人們對依法行政的諸多思考。 記者調查發現,這次事件暴露出了許多問題。 銀川市政府秘書長答記者問時認為,出租車經營者不同的認識和理解主要集中在《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管理辦法》中經營權的使用期限問題上。 2002年,建設部等五部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對城市客運出租汽車實行總量調控、保持行業穩定,嚴格規范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2004年,建設部又發布了《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出租車經營權屬于特許經營,出租車數量必須與城市總體規劃建設和人口總量相適應。出租車經營權屬政府所有,經營者必須按照政府規定的出讓方式獲得經營權。今年7月1日實施的《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對特許經營權的出讓必須采取公開出讓的方式。 但是,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大部分司機認為,一經取得出租車經營權,并按期交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就可以永久性地享有經營權。銀川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公開表示,這是由于宣傳不到位,管理不規范,致使一些人對出租車轉讓政策不了解。 對于這個法規的出臺,一些人也意見頗多。據記者了解,1998年銀川市政府制定了《銀川市城市客運出租車管理條例》,有150輛出租車通過競拍取得了經營權,到2004年3月,他們的經營權相繼到期。當時傳言經營權被收回,曾引發了2004年3月群體性上訪事件。當時,政府也以問卷形式調查出租車司機意見、建議,“不知為什么都未被采納”。 2002年,建設部等五部委發文嚴格規范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明確規定:“今后繼續實行經營權有償出讓的城市要將出讓時間、出讓數量、出讓方式和出讓價格以及出讓金的用途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并報財政部、國家計委審批。”記者在銀川出臺的這部法規上,沒有見到報自治區政府批準的字樣,詢問建設局有關領導,也沒有得到肯定答復。 7月31日,銀川市政府發布公告,表示將于8月1日執行的管理辦法和管理規定暫緩執行。8月2日,銀川市政府再次發布通告,明確提出對管理辦法和管理規定停止執行。在新的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出臺之前,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2004年3月經營權到期的客運出租汽車,從即日起辦理入戶手續,在新辦法出臺前依然按照原有規定的標準按月繳費。同時,市長向市民道歉。 管理不善 銀川市政府的公開文件顯示,銀川共有各類出租汽車3650余輛。但是,今年的出租車數字卻達到4600多輛,那些多余的汽車是怎么產生的?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銀川市的出租車管理也問題頗多。 1999年4月,銀川市政府的公開文件中稱共有各類出租汽車3500余輛,隨后經營權的取得必須通過市場化的方式,只拍賣投放過150輛,但是,今年的出租車數字達到4600多輛,那些多余的汽車是怎么產生的,記者沒有得到答案。 建設部法規明文規定,“經營權轉讓應在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之下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下轉讓和倒買倒賣經營權。”銀川市的一個車號為什么炒到10多萬?并且這些交易都是經過主管部門的許可?很多出租車司機反映,出租車交易只能通過公司代辦,公司收取經營權轉讓費時,買賣雙方都收取,各個公司標準不一。 另外一個原因就是貫徹政策不力。有的出租車公司在管理中,私下進行非法出租車交易。收取車輛過戶費,倒賣出租車經營權,以底價回收掛靠在自己公司,再以高價出售從中牟利。有的公司在車輛報廢、翻新時收取一定費用。這些都擾亂了正常的出租車的營運秩序。 還有眾多司機向記者反映客運管理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如幾年前每車曾收取3500元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至今仍未安上。大名公司的一位司機對記者講,“很多收費可以商量沒有發票,只要交錢肯定辦事快,不交錢辦不成事。”據悉,該處的申主任已被撤職。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銀川市政府通告中止新規,按原來的規定執行。原來的規定為:“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這也很模糊。 記者發稿時獲悉,銀川市政府已經派出23個工作組深入各公司調研,重新制定政策。 《市場報》 (2004年08月06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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