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聞不聽不問的獨董近來又遇到了新問題
多是“花瓶”
紛紛請辭
不知實情
獨董不獨
本報訊繼去年多位獨立董事(以下簡稱“獨董”)紛紛辭職后,最近又有20多位獨董的名字出現在交易所公開譴責通告中,而因對公司投資項目進行質疑,伊利獨立董事俞伯偉遭罷免風波更是被炒作得沸沸揚揚。同時,有消息傳出,在公司法修改議案中,獨立董事制度的相關條款被納入其中。由此,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話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
早在2001年,證監會就發布了相關規定,要求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獨立董事,獨董的主要職責是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對董事會起到獨立監督的作用。但在獨立董事“扎根”普及的過程中,人們似乎很難看到獨董的“正面”形象,相反,人們不愿看到的種種怪現象卻頻頻發生。怪現象之一是“花瓶”獨董越來越多。獨立董事難獨立,在董事會充當擺設的現象十分普遍。本來是用來應對“一股獨大”弊病的制度,結果卻成了大股東擺在董事會的“花瓶”。怪現象之二是獨董紛紛主動辭職。如果對公司董事會的決定不贊成,獨董應該明確自己的看法提請股東大會再作審議,但絕大多數獨董采取的行動是“用腳投票”,主動請辭,甚至與公司高層沒有意見相左的問題,一些獨董也“激流勇退”辭職而去。怪現象之三是獨董對公司真實狀況一無所知。盡管同樣是董事會成員,但當公司經營或管理出現問題后,比媒體記者知道得還要晚,不知是無暇了解公司狀況,還是無權知道公司實情。怪現象之四是獨立舉動統統失敗。有勇氣不做“花瓶”的獨董也大有人在,無論是樂山電力獨董提議的年報財務調查,還是伊利股份獨董對公司國債投資的質疑,都是獨董發出的為數不多的另類聲音,但這種聲音消失得非常迅速,獨董維護中小股東利益的獨立之舉都沒有“得逞”。
在分析上述怪現象產生的原因時,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周業安教授認為,在目前公司股權非常集中的前提下,獨董是由董事會選出,但他代表的卻是中小股東的利益,這樣的定位就決定了獨董的尷尬處境,而在“權利很小,責任很大”的背后,又沒有完善的訴訟條件和法律保障,使得獨董做好人做壞人都要付出很大代價,當“花瓶”和主動辭職都是無奈的選擇。被稱為“中國第一獨董”的伊利獨董俞伯偉則坦言,獨董獨立監督的風險太大,許多人沒有動力和勇氣來指責大股東的違規行為。但他同時也認為,如果上市公司能充分利用獨董的作用,對于提升自身誠信度和品牌價值是很有好處的。
供圖/Photocome
作者: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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