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花保薦人張睿和吳雪明“停課”三月(組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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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15日 06:01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 |||||||||||||
此前,記者在采訪瓊花保薦人吳雪明時,吳曾痛苦地告訴記者:“我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那就是成為第一個被證監會取消保薦人資格的人。”證監會的最終處理結果會是這樣嗎? 某資深投行人士指出,這關鍵看江蘇瓊花是否屬于刻意隱瞞以及保薦代表人是否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 保薦人:我不是知情不報 江蘇瓊花董秘嵇雪松再三表示:“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國債委托投資)均不知情。”江蘇瓊花保薦代表人張睿說:“公司刻意隱瞞(國債委托投資),我們一直不知情。”另一位保薦代表人吳雪明對記者說:“如果我之前知情,絕對不可能讓江蘇瓊花上市,由于此前公司一直在做短期理財,有延續性、隱蔽性,所以我對公司國債投資有所疏忽、沒有深入調查。” 保薦代表人可能對公司高達3000余萬元的投資毫不知情嗎? 昨日,記者采訪了某資深投行人士。該人士表示,保薦人在做IPO(首次發行新股)項目時會和擬上市公司保持十分密切的接觸。按道理,保薦人應該清楚國債投資的細節。不過,如果上市公司真的刻意隱瞞,而保薦人又受到“收取保薦費用的壓力”,可能會放松警惕、一看而過。 保薦人:我是業務不熟 吳雪明還對記者說:“我們做投行的,對國債的交易規則、交易方式不太清楚。不知道投資國債還可能造成重大損失。”那是否就算知道公司有委托理財,保薦人也無法知道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呢?吳雪明默認了記者的說法。難道通過了證監會保薦人資格考試的保薦人,其業務水平依然如此不過硬嗎? 某資深投行人士笑著給記者表示:“閩發證券做了那么多件有關國債的委托理財,在業內極為出名,怎么可能閩發的人士反而不‘清楚’國債?何況江蘇瓊花的IPO項目不僅僅兩位保薦代表人,還有閩發證券的其他投行人士在做。他們都對國債不熟悉嗎?難以想像這些投行人士的業務水平。記者白雪鏈接:保薦人制度 今年2月1日起,我國施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6月1日上市的洪城水業是“保薦人第一股”,即保薦制度實施以后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保薦人制度對于投資者的意義在于:在規定期限內,保薦機構將承擔保薦責任,如上市業績就變臉、募集資金隨意變更用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