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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
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高管限薪、減薪成了世界性潮流。在美國,新總統奧巴馬不僅指責華爾街高管拿高薪“可恥”,同時還發布“限薪令”,將金融高管的年薪限制在50萬美元之內。而在我國,財政部也推出了《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最高年薪為280萬人民幣。
就在這樣世界性的高管限薪、減薪潮流面前,國內部分上市公司高管逆勢加薪的行為格外引人注目。如2月4日披露年報的某公司,2007年17位高管的薪酬合計為185.39萬元,2008年19位高管薪酬合計315.13萬元,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等在內的13位高管薪酬均有明顯增加。2月13日披露年報的另一家公司,2008年25名高管薪酬共計928萬元,其中僅公司董事長年薪98萬;而2007年該公司高管薪酬為491萬元,其中董事長的年薪為60萬,光董事長個人薪酬就增加了60%以上。
之所以認定這樣的高管加薪為逆勢加薪,當然不僅僅是因為這樣的舉動是逆當今高管限薪、減薪的潮流而動的緣故,還因為有其他方面的逆勢。比如恰恰就是上面提到的這兩公司,都已有七年未向投資者分紅的記錄,稱得上是典型的“鐵公雞”。最近幾年,管理層一直都在強調積極的利潤分配方式,鼓勵上市公司向投資者現金分紅。就在去年10月9日,證監會還出臺了《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不僅將上市公司利潤分配的比例由20%提高到30%,而且還把送股排除在了30%的分配比例之外。還有一個逆勢而行,上述前一家公司高管在為自己大幅加薪的同時,公司業績卻是下降的。2008年公司凈利潤同比下降達49.31%。
上市公司是“鐵公雞”,高管們的薪酬卻逆勢上揚,甚至還大幅上漲,這種現象說明了什么?說明了上市公司薪酬體系的不合理,說明了時下的限薪、減薪做法,恐怕根本就解決不了上市公司薪酬不合理的問題。
這種怪現象更說明,合理的薪酬體系遠比限薪、減薪的做法更加重要。
不能不說財政部的“限薪令”帶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它只是針對國有金融類公司的高管而言的,至于其他國有企業或非國有企業的高管要不要限薪?如何限薪?這紙“限薪令”對此就沒有什么作用了。更何況280萬元的上限根本就脫離了中國國情,如此情形下,限薪令有可能演變為“漲薪令”。
至于減薪的作用則更是有限。畢竟減薪只是一次性。今年減了,明年不減,然后不合理的薪酬得以恢復,并且仍然不合理。而且類似于“董事長只領1元年薪,全體董事降薪90%”的做法,明顯是將高管薪酬從一個極端推向另一個極端的做法。如果不是以前高管拿了太多的薪酬做后盾,或者還有其他的收入來源作支撐,這1元年薪能讓人活命嗎?
那么,究竟上市公司的薪酬體系如何才能達到合理?筆者之見,關鍵是要將高管薪酬與上市公司的利潤及分紅掛鉤。一是高管薪酬的增長不得超過上市公司利潤的增長,考慮到上市公司職工的貢獻因素,以及壟斷企業的壟斷經營因素,可以考慮將非壟斷企業高管薪酬的增長規定為利潤增長比例的50%;壟斷企業高管薪酬的增長規定為利潤增長比例的25%。如此一來,企業利潤下滑,則高管薪酬自然就降下來了。二是高管薪酬與上市公司分紅掛鉤。證監會規定的上市公司分紅比例為30%,那不妨也將這一分紅比例確定為高管薪酬的基準,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0%則高管的薪酬增加10%,反之亦然。如此這般,“鐵公雞”高管也就無法逆勢加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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