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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請問張維迎教授 你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8日 09:27 東方早報

  早報評論專欄作者 鄢烈山

  《中國青年報》2月27日報道的經濟學教授張維迎的一些觀點,近來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21世紀經濟報道》“特約評論員”石巖在《張維迎的孤獨和郎咸平的喧囂》一文中說,張的“這些觀點”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正確的觀點是不需要投票的,否則談不上尊重科學;二是改革的基本前提是尊重既得利益,只有做大蛋糕,才談得上補償;三是改
革必須補償現有利益群體,否則改革就進行不下去,此外改革使得相對利益受損最大的應該是領導干部,其次是工人,接下來是農民!

  誠如石巖的文章所說,張維迎的這些觀點是在記者寫作的過程中被引述的,還未能看到其發言的完整稿子。而石巖以“熟悉張維迎理論觀點的人”自居,認為“看到這些觀點并不會很意外”,且石文通篇就是為“張維迎”的這些觀點辯護的,該文的標題傾向性就十分鮮明。那么,本文且不管張維迎究竟說了些什么,就是沖著為“這些觀點”辯護的觀點講的。

  石巖像他所推崇的張維迎一樣,不懼“孤獨”,對“社會輿論”(“媒體或網民”)持一種鄙夷的態度。他似乎很理性地在“知識思辨范疇”講“邏輯”,講了一通“歷史的邏輯”不可阻擋,又簡單明了地概括道:“籠統地來說,張維迎等被‘罵’的學者認為要先做那些應該做并且能夠做的事情,是一種實踐的邏輯;而郎咸平等被‘捧’的學者則認為無論如何要先做那些應該做的事情,是一種理想的邏輯!

  我看他根本就不講邏輯或不知邏輯為何物!

  他憑什么一口斷定郎咸平及其支持者認為“應該(先)做的事情”(比如郎咸平認為國企改革和國企管理首要應該做的事情是加強法治建設,對披露虛假信息欺騙所有者和公眾的以及監守自盜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嚴刑峻法的懲罰;他以新加坡和香港為例,認為法治比民主更重要———見《郎咸平教授清華演講全文實錄》)“無疑是所有人都歡迎”的,而“所有人都歡迎”的事卻“很可能根本無法做”?———實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公平競爭前提下由市場主導資源配置,是實行“依法治國”和市場取向“應該做的事情”,所有人包括那些將因此失去權力尋租的機會的官員都歡迎嗎?包括官員的所有人“都歡迎”的一些改革,不補償領導干部,怎么會改不下去呢?

  石巖認同的“張維迎”的那些觀點,第二個與第三個在邏輯上就互相矛盾。第二個觀點說只有“做大

蛋糕,才談得上補償”,而第三個卻說“必須補償現有利益群體,否則改革就進行不下去”。當然,改革與補償忽先忽后的邏輯矛盾只是字面上的,是敘述上的故意含糊造成的。從這些年張維迎參與的國企產權改革及其他改革的現實中人們很容易明白,所謂“只有做大蛋糕,才談得上補償”的大道理(抽象一點就是一些冷血精英愛念叨的與“以人為本”相反的所謂“大局論”、“代價論”、“犧牲論”),是對無權無勢的工人農民們講的,以讓他們安心等待“補償”的梅子成熟而支持“改革”,甘心于被剝奪應有的權利和福利,成為朝不保夕的下崗工人、失地農民。而對于掌握改革主導權的領導干部則必須先予“補償”然后才能談改革,否則就不屬于“能夠做”的事,是空想。

  改革在前與補償在前兩套不同的程序,遵奉的似乎是兩種邏輯,而實際上是一種,即強權的邏輯。

  以上只是就字面分析,下面才是本文論述的重心。石巖給“張維迎等被‘罵’的學者”加冕為“一種實踐的邏輯”,而給“郎咸平等被‘捧’的學者”戴上“一種理想的邏輯”的紙糊高帽子,意謂前者才是有助于治國安邦的真知灼見,而后者不過是嘩眾取寵誤國誤民的清談。

  首先,我橫看豎看都看不出“張維迎”的上述觀點是學者的邏輯。學者是什么?學者是“學術中立”的做學問求真知的人,他們標榜“深受現代經濟學理念熏陶”(經濟學博士朱恒鵬語),聲稱只能在社會給定的條件下進行分析,但他們給出的方案,應當既是可能的,也是合理的有利于社會進步的。他們是經濟學家而非縱橫家,不應揣摩游說對象的意旨,將游說對象的利益最大化作為立論的前提和歸宿。他們不是權勢者的秘書,不以秉承和貫徹權勢者的意志為職業道德;甚至也不是給權勢者出謀劃策的幕僚(幕僚可以是“師爺”,比秘書地位高,有可能諫阻雇用者,但仍不脫依附的關系)。

  其次,我橫看豎看都覺得“張維迎”的第三個觀點(簡潔表述就是必須“補償”領導干部在深化改革中可能的損失,否則改革就進行不下去)根本不是什么“實踐的邏輯”,而是一種強盜的邏輯。本來,“領導干部”的既得利益有兩種,一是合法的,一種是非法取得的。對于后者,憑什么民眾必須全盤接受并予以承認呢?

  比如“公車腐敗”問題,難道我們的國家與民眾對這種腐敗現象真的就束手無策,而只能承認這些違法亂紀的既得利益?中共中央已經提出了建設“公共財政”和廉潔政府的目標,國外有大量成功防范這種腐敗的經驗可資借鑒,難道這一切對于中國都是鏡花水月,根本不具備、永遠不具備“實踐的邏輯”?

  請問石巖和“張維迎”,如果民眾不服而且不承認這種“實踐的邏輯”,后果是什么呢?就是改革永遠改不下去、時間停止嗎?難道我們建設

和諧社會,避免利益沖突的途徑,只有向特殊利益獲得者低頭嗎?這是哪家的邏輯?

  要求社會公正,既是理想的邏輯,也是完全有可能一步步逼近目標的實踐的邏輯。這才是符合人類社會發展方向的“歷史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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