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英:我不贊成辦平民醫院 不利于社會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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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0日 11:52 南方都市報 | |||||||||
中國觀察之黨國英專欄 朋友送我一篇關于杭州趙華瓊女士興辦“平民醫院”遭遇困難的報道,讀后不免沉思良久。讀完報道想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對趙華瓊女士說:你錯了,你不該這樣做慈善事業。也許從報道中得到的信息不足以讓我說這個話,但我講的一些道理興許不至于錯誤。
從報道可以看出,她實際上做的是一種慈善事業,也許她的出發點不是這樣。她在行醫過程中為城市務工農民的苦難和病痛所觸動,萌生了對他們減免醫療費用的想法,并付諸行動。從開業到現在,她不僅沒有賺到錢,還虧了20萬元。很明顯,她以善良的動機做著錯誤的事情。 慈善事業本質上還是人類社會的一種互濟行動,盡管這項事業本身總是一部分人不要任何回報地援助另一部分人。慈善事業如果設計不好,就可能沒有效果或者難以為繼。慈善事業要具有可操作性:被援助的對象必須十分確定,必須在人群中是一個少數,同時按照社會的一般價值準則,他們被認為需要得到幫助。我以為這是最要緊的三個條件。如果減免醫療費給人治病,不僅一億以上的進城農民愿意求醫,連城市居民也會高興求醫的。如果趙華瓊女士的醫院名氣再大一點,她虧欠的會更多,因為更多人會到她這里來看病。道理很簡單,要區別誰真正需要獲得幫助是十分困難的事情,會有很多人裝做需要幫助的人。區別誰有錢誰沒錢很難,但區別誰得什么病卻相對容易。如果趙華瓊女士要辦一所戒毒醫院或治療艾滋病的醫院,求醫對象就可以大大減少,同時募集善款也容易得多了,因為人們一般相信這些人大多是窮人或需要幫助的人。事實上,一些國際慈善機構就是針對少數特殊人群展開他們的慈善活動,例如幫助白內障老人患者,幫助艾滋病患者等等。 當然,我不是說不去幫助窮人,我只是想強調,在我們這個社會要幫助窮人就必須更精心地設計一些辦法。醫療這件事還是通過普遍的醫療保障制度來解決好:基本醫療保障一定要覆蓋全社會;職業病要完全免費治療,且雇主要承擔大部分責任;還有一些特殊疾病例如嚴重的精神病和艾滋病應該由政府負責治療或護理;普通常見病的醫療服務要合理分擔成本,鼓勵個人交納醫療保障金;在醫療保障這件事情上,“高收入、高保障,低收入、低保障”的規律也是適用的;當一大部分人還很貧困的時候,要通過社會化的醫療系統給他們提供高水平的醫療保障服務,的確還很困難,要從“低水平、高覆蓋”的醫療保障系統開始,逐步發展到“高水平、高覆蓋”的醫療保障系統。如果要通過慈善部門替代醫療保障部門來解決低收入人群的醫療服務問題,反倒不利于保障社會公正。 “低水平、高覆蓋”不能理解為搞一大批專門為窮人看病的低水平醫院。相反,在同一級社區,不同等級的醫院要向一切病人開放。保障的“低水平”僅僅是指醫療服務開支在保障賬戶中報銷的額度。在城市,出現專門為進城農民子女開辦的“民工子女學校”,本來是我們體制不合理的情況下出現的怪東西,同樣地,我也不贊成再搞一些專門的“民工醫院”。 我自然理解“民工子女學校”的出現是因為那些孩子沒有地方讀書,“民工醫院”的出現也是因為一些進城農民在城市生活,但沒有能力到普通醫院就醫。這就是一件事情做錯了,后面的事情也無法做對的情形。解決問題的辦法不是承認后面發生的事情,而是糾正前面做錯的事情,并且要迅速地糾正。在糾正之前,不妨讓“民工子女學校”和“民工醫院”這類事物暫且立在那里,但這個時間不應太長。 對于趙華瓊女士興辦慈善醫院這樣的事情,我們在敬佩趙女士的同時,也要想一想相關事物發展的長期趨勢,并依此提出建議,好讓趙女士在關于醫院發展的決斷中能想到更多的約束因素。 (作者系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