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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慧:讓官員從煤礦業撤資撤股只是一種開端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6日 10:34 正義網-檢察日報

  究問近年來的礦難不止,官煤勾結恐怕是最重要的原因。官煤緣何勾結?一個“利”字即可概括——部分官員與煤礦結成了利益共同體:索賄受賄是利益攸關,參股入股同樣是利益攸關。

  今年3月14日,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新富煤礦的瓦斯爆炸奪走了18條礦工的生命。事后的調查發現,這個不具備開采手續的黑礦井,礦主竟然就是七臺河市桃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局的副局長彭國財。彭國財有兩個辦公室,一個在礦井邊,一個在區政府的辦公大樓里,他一面當著礦主,讓工人在沒有任何防護設備的礦井里冒著生命危險挖煤,一面又當著安監局副局長,堂而皇之地主持著該地區的安全檢查工作,最終釀成慘劇。

  廣東興寧的特大礦難,同樣有官員參股入股的影子。據《第一財經日報》的報道說,中央和廣東省紀委部門對當地一些政府官員和相關人員進行周密調查,發現被礦難牽連出的官員和相關行政人員有大量的不明來源資金,一名每月只有數千元工資的警務人員居然有資金多達2900萬元。

  此前,湖南省郴州市為制止礦難頻發的勢頭,今年專門出臺了政策,要求入股辦礦的黨政干部在6月20日最后期限前主動交代問題。結果,到6月底有31名入股辦礦干部受處分,6人因在規定的期限內主動交代問題被免予處分。

  郴州一地尚且有如此多黨政干部違反紀律入股辦礦,那么全國其他地方呢?除了煤礦業之外的其他行業呢?

  事實上,官商勾結、權力入股已經成為一種帶有普遍性的腐敗現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鐵映8月25日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作關于安全生產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報告時說,從已查處的案件看,幾乎每一起特別重大事故的背后都存在著腐敗行為。有的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與礦主搞權錢交易,充當非法礦主的保護傘;有的甚至直接參與辦礦,牟取非法利益。

  也正因為官員入股問題的嚴重性,國務院8月22日向全國發出《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時,將矛頭直指官商勾結和腐敗現象,特別強調:凡已經投資入股煤礦(依法購買上市公司

股票的除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自本通知下達之日起1個月內撤出投資,逾期不撤出投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有專家指出,對于黨政干部入股辦礦者,光是撤股撤資是不夠的,還有必要查問一下他們是如何入股的(不排除用手中的權力直接入的“干股”)?他們入股的資金是從何而來的(如興寧的某警務人員幾千元的工資卻能投入資金2900萬)?我覺得這樣的質問是很有道理的,循此思路追蹤下去,必定會大大促進反腐敗斗爭的深入。

  當然,黨政干部投資入股的絕非僅僅是煤炭行業。事實上,許多熱點行業,如

房地產、建筑工程、電站
能源
,也或多或少地暴露出官員入股、官商勾結問題。而這種官員入股問題,正是腐敗現象發生發展的一種新趨勢:有人分析,現在的腐敗分子已經不僅僅滿足于對生活資料的占有,而是發展到對生產資料的占有;已經不僅僅滿足于財富的積累,已經將目光盯上了資本的積累。

  讓官員從煤礦業中撤資撤股只是一種開端。因為,對于遏制礦難多發現象來說,清查煤炭行業的官員入股問題就足夠了;而對于反腐敗來說,對于確保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確保安定的社會環境來說,清查所有行業的官員入股問題十分迫切而必要。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 李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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