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單位需用錢時就申報,獲準后財政部門把資金打入單位賬戶,怎樣花由單位說了算,“要錢”和“花錢”是兩張皮。而自武漢市開始推行國庫集中收付以來,需開支的單位要把開支計劃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后,向代理銀行發(fā)出“指令”,資金不再經過單位賬戶,直接打入為單位服務的“賣家”賬戶。(《人民日報》8月30日報道)
機關開支由財政直接支付,不再通過單位這個“二傳手”,這樣的舉措,從創(chuàng)新意義
上說,并無特別之處。但是,對于我們歷來在反腐敗問題上崇尚“教育為主”的理念來說,其意義又不可小視。財政授權支付制度,實際上等于剝奪了要求財政支持的單位“財政二傳手”的資格——需要財政資金支付商品或服務的購買嗎?行!給你,但這錢不能交到你手上,要由財政直接把錢打到賣者的賬戶上,你等著提貨或接受服務就是了。有人也許會說,政府怎么那么小家子氣,怎么那么不信任下級?要我說,這“小家子氣”是多年來被無數(shù)的“敗家子”逼出來的,這“小家子氣”來的還是太晚了點。至于說這“信任下級”,其涵義也應該“與時俱進”——信任本該是建立在沒有大漏洞可鉆前提下的有限信任,正可謂“信任誠可貴,堵漏價更高”。說起“財政二傳手”擠占、挪用財政專用撥款的事例,說起行政用車維修保養(yǎng)、會務浪費、禮品腐敗等開支“無底洞”現(xiàn)象,其實誰都明白這一切是如何形成的,誰都知道這一切根本就不是信任不信任的問題,而實在是“不吃白不吃”的問題。
針對當前有些地方政府連救災款都敢截留挪用的“雁過拔毛”現(xiàn)象,有人曾經笑稱,如今只能請國務院總理親自來向災民來發(fā)放政府救濟款了。話雖然有些偏激,但就目前財政資金跑冒滴漏現(xiàn)象來看,建立“國庫集中收付中心”這樣的舉措,盡管從“制度反腐”的角度上說有一定意義,但也只能說是一個小小的“序曲”。反腐敗,制度挖潛的空間其實還很大。“取消財政二傳手”,是從簡化財政資金撥付程序的意義上提出來的,如果就此加以引申,很多投資或開支從立項、審批等源頭上,都還大有監(jiān)控文章可做。
制度反腐,從根本上說是“切斷誘惑之源”;制度反腐,就是要將公權轉化的利益“不吃白不吃”,轉變?yōu)椤肮珯嚯y以轉化為私利,想吃吃不著”。制度,是決定人們意識的巨大“存在”。有了這樣的“存在”,說服、教育、獎懲才能更有力度,更有地放矢,從而更加有效。制度與教育各自的特點才能更加相得益彰。
(稿源:紅網)
(作者:馬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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