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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保障體制亟須三足共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 15:05 中國產經新聞
誰來保障我們的“養命錢”? 養老金保障體制亟須三足共立 本報記者 單一良報道 “按照規定,事業單位的人退休后到手的退休收入基本等于在崗時的工資,我們退休金拿得算高的。”吳佩珍欣喜地說。還有一年就要退休的她,現在上海市徐匯區一家市立重點小學當老師,每月收入3500元左右。而她在當地一家大企業里擔任高級工程師的丈夫,雖然月薪有6000多元,但“退休后的工資按照現在的標準來算才1000多元,比我低多了”。 養老金的標準由于所在單位性質的不同而被拉開差距,在上海算不上什么新鮮事。由于有城保、鎮保(小城鎮社會保險,針對失地農民)和農保這三張網的存在,這個地區的絕大多數人——包括農民,至少都可以對“養老”抱有一定程度的憧憬。 兩個月前,上海市政府下發了《上海市社會保障“十一五”規劃》通知,要求到2010年,上海“城保”、“鎮保”、“農保”等各類基本社會保險參保總人數達到1150萬人左右,市民享有各類基本社會保障權益人數的比重達到98%左右,而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人數達到350萬人左右,覆蓋面不低于90%。 “基本社會保險應該是低平臺、廣覆蓋的。對于城保、鎮保和農保,上海的考慮是發展鎮保,完善城保,最終取消農保。”這是上海市3年前就基本確定的社保改革的大方向,如果不是因為2006年的社保基金案,目標或許會提早實現。 但上海的個案并不代表整個中國。 被“分割”的養老網 2007年11月29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首次發布的《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險基本情況》顯示,目前中國城鎮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率達到76%,但“農村養老保險的推進比較緩慢,覆蓋面還比較小”。據有關統計,占中國總人口70%的農民,只享有社會保障支出的10%左右,而占總人口30%的城市人口卻享用將近90%的社會保障支出費用。 而一組來自2007年兩會的數據則顯示:從2000年到2005年的6年間,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年均增長13.07%和11.48%,同期企業退休職工的收入年均增長僅有6.92%。為此,自2005年年中開始,國務院向全國近4000多萬企業退休員工做出“養老金連漲3年” 的承諾,這一承諾到2007年又再一次被重申并提高標準。 一面是城鎮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差距過大,一面是基本養老保障還沒有實現城鄉“全覆蓋”,再加上不同發展水平地區的經濟不平衡,中國的養老保險體制在國家財力有限的情況下,不得不面臨諸多尷尬。 “中國從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開始,就側重于城市;在城市,又側重于全民所有制部門,即國有的企事業單位和行政部門。”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趙人偉研究員認為,這種狀況固然與當時的經濟發展密切相關,也因城鄉二元分割的政策因素以及長期以來個人福利的“單位化”傾向而得到強化。 上世紀60年代中期以前,中國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是被列入中央統收統支范圍的重要一項,農民則依靠土地實現自身保障。但“文革”的發生,打破了國有部門當中企業的正常繳費機制,使得一體化的社會保險制度無法正常運轉。因此,當時的財政部不得不于1969年2月發出有關通知,要求“國營企業一律停止提取勞動保險金”,所有勞保開支在營業外列支。 原本具有很強互濟性質的社會保險被“微觀化”為企業保險和單位保險,單位化的分割使得前者在很長一段時期內喪失了統籌職能,這不僅加大了單位之間在保險待遇上的苦樂不均,而且惡化了職工在養老金籌資和給付上的代際沖突。 此后隨著經濟狀況的惡化,由政府包攬的福利開支開始難以為繼,在統收統支的承諾無法兌現的情況下,為了應對支付危機,政府逐漸把責任放給了企業或單位,“單位辦社會”的現象開始盛行。 盡管進入上世紀80年代,對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探索已經開始,但上述“政府缺位”狀況直到上世紀90年代才得以改觀。1993年的中共中央十四屆三中全會首次將社會保障體制同現代企業制度、統一的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收入分配制度并列為構筑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提出“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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