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雷:企業應從郭振璽被查反思什么
葉雷
華中師范大學副教授
6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證實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依法對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總監、央視廣告信息中心主任郭振璽立案調查。郭振璽被查,許多企業家拍手稱快,據稱郭振璽左手“3·15”打企業,右手“經濟年度人物”拉企業,向多家企業輸送利益,控制多家公關公司大肆斂財。
孟德斯鳩說:“一切有權力的人都會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經驗。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當人們討論如何“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的時候,總會說“媒體是權力的天敵”,要加強媒體監督。殊不知,媒體一直是與權力“同床共枕”的,在新聞自由的理念之下,媒體更是直接進化為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力”。擁有如此之大的權力,媒體及媒體人出現腐敗現象,就不奇怪了。郭振璽在位時,企業和企業家都戰戰兢兢;郭振璽被查后,卻有眾多企業和企業家拍手稱快。表面上看,是企業、企業家與郭振璽的糾結,而實質上卻是企業、企業家與權力的關系問題,尤其是與媒體輿論的關系問題。
企業、企業家如何處理和權力的關系,即使是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也是需要智慧的。就媒體權力而言,由于媒體具有“橋梁”、“中介”的平臺效應,所以媒體權力面臨腐敗誘惑并發生腐敗的幾率并不比行政、立法、司法這三大傳統權力小。大多數企業和企業家之所以只敢在事后拍手稱快,根本原因就在于“自身有縫,不得不怕蒼蠅”。
就連郭振璽本人,在媒體和企業的關系上,也曾有經典的論述:“絕對不是吃飯、喝酒、談折扣,而是互動、創新、雙贏的關系,是利益共同體。”因此,郭振璽被查,該反思的,除了權力、媒體之外,企業和企業家恐怕也不得不反思。盡管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新媒體、特別是自媒體的興起,輿論的生存結構和影響機制都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但是在當今這個產品、技術、服務、營銷手段等日益同質化的競爭時代,品牌認知對企業贏得客戶至關重要。研究表明,公眾對品牌的了解只有不到 20%是通過消費實踐,80%以上是通過媒體傳播來獲得。然而,在當今的社會化大分工時代,企業除了必須善于借用媒體的平臺來樹立企業品牌形象、影響目標客戶之外,更要努力讓媒體成為企業價值鏈的組成部分,使媒體成為企業獲得、集成、固化、規模化、精確化消費者需求信息的平臺,助力企業實現從“資源中心”、“渠道中心”到“需求中心”的轉變。
話說回來,媒體還有“公器”之稱,也必然會通過所謂的“曝光”來證明其“公器”之位,更需要借此吸引公眾眼球來增強其“平臺”實力以轉化為自身商業利益。特別是新媒體、自媒體引發的公共話語權重新分配,都直接導致企業輿論環境和“游戲規則”的改變,進而直接影響企業經營。所以,面對媒體曝光的“脅迫”,除了“同流合污之外”,企業必須要有應對之策。當然,這種應對之策,已經不全是傳統的危機公關了。媒體盤點,這些年在郭振璽主持下的“3·15”晚會中被批評的企業里,蘋果、網易、高德地圖、江淮汽車、大眾汽車、麥當勞[微博]等企業都成功地挺住了,其中的“門道”是值得好好研究的。
企業要做的,就是必須盡快從對傳播的功利心中醒過來,不要認為給錢就能“解決問題”。實際上,現在企業經營之道的一個很重要的新特征,就是“企業媒體化”:每一個企業自身都是一個媒體。企業可以建設自己的博客、微博、微信等基于用戶的社交網絡等自媒體,當然這只是媒體化的一個方面,更多的是將當今媒體“互動性”發揮到極致。企業更應用媒體化思維改造企業的每一個環節,尤其是營銷環節,就如蘋果、小米的發布會等,現在都是賣門票了。
當下,企業經營的一舉一動,從生產到銷售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置于媒體輿論之下,不僅那種“低調”、“悶聲發大財”、“防火防盜防記者”的時代注定一去不復返了,逃避媒體的鴕鳥心態也注定是行不通了。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讓企業成為一個高度透明的企業,既是偉大企業的共性,更是我國企業目前做大、做強、走出去的迫切需要。對郭振璽被查拍手稱快,只能當作是一時的情緒宣泄,反思和重構企業與輿論的關系,才是企業家們需要冷靜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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