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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達芬奇密碼需要法律亮劍
作者:朱永華
達芬奇家居“造假門”事件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了。昨天,財新《新世紀》周刊報道稱,達芬奇自稱“匯”了100萬元擺平“造假門”,這讓公眾把視線重新回到最初揭開“達芬奇密碼”的央視記者身上(1月1日《新京報》)。
在2011年的新聞事件中達芬奇家具“造假”足以占據重要地位,只是很多的新聞事件基本上沒有跨年就已經淡出了公眾的視野,而達芬奇事件不僅跨度時間長,還越來越撲朔迷離,過程不僅一波三折,看來短時間內還很難有“殺青”的跡象。
梳理一下達芬奇的過程,我們就能看到,實際上從央視曝光后達芬奇的通報會上,就潛伏了很多未解之謎,在央視的《新聞調查》欄目里,因產品質量問題被曝光的案例多不勝數,但大多都是切中要害,被曝光的企業似乎從來就沒有多少底氣反駁,人們也對這一欄目的權威性沒有過任何質疑,因此達芬奇造假問題一曝光,幾乎所有人都堅信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但是在達芬奇的情況通報會上,盡管達芬奇女老總潘莊秀華又哭又委屈,看似有點假,但是兩位現場發難的“受害者”,卻把戲演咋了,言辭鑿鑿的指責達芬奇坑人,卻當著記者面拿不出任何證據。只是因為人們只顧關注潘莊秀華的“表演”沒有注意到這個細節。
其次是上海工商去年12月7日向達芬奇開出了133萬元的罰單,而罰款的理由卻只字未提央視報道中的“造假”,只是說達芬奇經銷的“卡布麗緹”家具未配有中文說明書、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以及部分產品經檢測有部分指標不合格,而達芬奇隨后不僅據理力爭,拒絕履行處罰,還聲稱將上海工商局告上法庭,上海工商局雖然也表示“奉陪”,但顯然讓人感到底氣不足,而事實上進口家具沒配中文說明書,確實也不應受到經濟處罰,而僅以部分產品不合格就開出133萬的天價罰單,也確實值得斟酌。而關鍵的是央視報道的“造假”問題沒有在上海工商局的處罰中體現,這就不能不讓人們對央視報道的真實性產生懷疑。
現在,達芬奇又曝出了“暗算門”,把目標直接鎖定到央視《新聞調查》欄目記者身上,不僅有證明其被央視記者“勒索”去了100萬元人民幣,而且記者證實達芬奇已在去年12月初向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進行了舉報,還向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報了案,要求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這一切都說明達芬奇事件所包含的內容多多,看似簡單的“密碼”確實玄機重重。
我們可以設想兩方面,假如達芬奇確實存在著造假行為,其一,女老總不可能有十足的勇氣來為自己辯駁,上海工商局在處罰時不可能不會提及,特別是面對上海工商局的處罰,自知理虧的達芬奇,恐怕早就動起了“危機公關”,不可能出現現在這樣的滿城風雨,并且還有膽量公開和央視及工商部門叫板,應該知道這樣下去的結果,有造假行為在并且被抓住證據,企業就可能關門倒閉,因此,達芬奇究竟有沒有造假,目前確實難下定論。
假如達芬奇根本就沒有造假,完全是如他們自己所描述的是遭到了“暗算”,何以一方面用450萬元同債務糾紛的唐女士“私了”,一方面又接受央視記者的“勒索”,向其提供的香港賬戶匯去15.52美元(折合人民幣100萬元)。沒有造假何懼勒索?這也不合常理,按說為了擺平“造假門”,上海工商部門的處罰中沒體現“造假”,“造假門”擺平了也達到了目的,達芬奇應該對央視表示“感謝”,萬不敢這樣“過河拆橋”。
細分析一下,筆者不由自主的沿著思路開始“同情”達芬奇,完全可以理解,在現實的利益社會中,出現這些問題看似不正常,然實際上又很正常,叫板央視的不鮮見,能叫贏央視的絕無僅有,同樣,能夠公開和省級工商執法部門叫板并且自曝被央視記者勒索還能鼓起勇氣將其控告的恐怕也就是達芬奇了,這不僅需要勇氣,更要有足夠的底氣來支撐,顯然,現在的達芬奇密碼已經沾滿了銅臭,用法律正義來解開這道謎底,對規范高端品牌企業經營環境,促進市場依法有序競爭,維護外商在我國的合法權利及推進法治進步等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標本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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