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門聯手清理零售潛規則 禁止拖欠供貨商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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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0日 16:24 南方周末 | |||||||||
□本報記者 張春蔚 大零售商們正在新張的胡潤百富榜上閃閃發光。中國家電連鎖前四強國美、蘇寧、永樂、大中的掌門人悉數上榜。國美董事長黃光裕蟬聯今年首富,且過去一年他的財產又增加了35個億。
這個群體在短短三五年內急攀財富云端的奧秘之一在于他們對零售業潛規則的嫻熟運用。占壓、拖欠供貨商資金和針對消費者的不規范促銷、明降暗升的價格操縱手法是兩大法寶。 但他們的聚財方式將面臨巨大挑戰。來自商務部的消息,10月底出臺的《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和《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將掃除中國零售業的灰色地帶。 這意味著,一直以來困擾供應商的零售商拖欠貨款、收取進場費和繁多的促銷費的問題將進入法制規范領域,消費者的利益也將進一步受到保護。 11部門聯手整頓 “《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出臺的導火索是普爾斯馬特事件。”參與該辦法起草的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黃國雄說。 普爾斯馬特是一家在國內擁有48家連鎖超市的零售商,去年5月,因為長期拖欠供應商貨款,100多名供應商沖進普爾斯馬特長沙分店,搶奪貨物。隨后,搶貨風潮迅速在全國蔓延開來。不到10個月,普爾斯馬特宣布倒閉,累計欠債20多億元,董事長劉五一出走境外。 普爾斯馬特事件標志著一個普通的商業矛盾急劇蛻變成一個威脅社會穩定的嚴重問題,并激化了零售業內長期存在的零售商與供貨商的矛盾。 黃國雄告訴記者:“這個事件的背后是企業頭腦過熱盲目擴張,挪用供應商資金,最后供應鏈斷裂,老板只能卷款逃走,如果長期拖欠供應商資金,將會影響到他們的生存,更影響到經濟領域的穩定。” 包括普爾斯馬特在內,近一年半以來全國已有150多家大型連鎖超市倒閉,這引起中央政府的全面關注。 3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的通知》。5月18日,商務部等11個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打擊商貿活動中欺詐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6月9日,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于促進流通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引導和規范零售商的促銷和進貨交易等行為,依法打擊商業欺詐,整頓規范流通秩序”。 正基于此,9月21日,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5部門聯合發布了《整治商業零售企業不規范促銷行為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緊接著,由商務部、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4部門聯合發布了《整治商業零售企業惡意占壓、騙取供應商貨款欺詐行為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零售商與供貨商之間的矛盾已經從單純的商業糾紛進化到社會問題。”另一位參與起草的商務部特聘專家王永平說。 禁止拖欠供貨商貨款 “零售商與供貨商的不對等關系必須平衡。”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秘書長裴亮表示。該協會日前發布的《2005中國零售企業和快速消費品企業工商協作研究》報告顯示:今年供應商對零售商的滿意度只有37.8%,已經連續3年下滑。 此外,報告顯示,其中零售商拖欠供貨商資金的問題關注度高達“98.9%”與這個數字相對應的是,近半年各地由于零售商拖欠供貨商貨款帶來許多矛盾。 2004年10月,廣州市家誼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負債2個多億引發上千家供貨商集體上門討債最后關閉。今年5月,山東某家電連鎖企業也因拖欠廠家貨款以及存兌匯票被銀行拒付等原因,而接到多個家電品牌廠家的律師函。兩個月后,山西太原田森超市緊急停業,結果大同等地的120多戶供應商一度軟禁了超市董事長、總經理,后經各方調解沖突緩解。 有鑒于此,10月底出臺的《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將明確規定零售商支付貨款的最長期限、拖欠供應商貨款行為的具體表現及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并且嚴格禁止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各種不合理費用。 按照王永平的介紹,《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8月份已經在上海等地的零售商中征詢過意見。 其中,對零售商超出合同期限、有能力償付而故意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將被定為惡意占壓供應商貨款;對零售商拖欠供應商貨款超過3個月、拖欠貨款數額累計超過零售商凈資產50%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其確定為重點監控企業,并向同級稅務、工商等部門通報。 征求意見過程中,該辦法獲得供應商的一致認可,但零售商卻認為辦法限制了自己的權利。黃國雄也承認征求意見稿對供應商有所傾斜,但是“目前中國99%的供應商都是中小商家,本身資金有限,如果再加重負擔,勢必影響其生存條件。而由之可能帶來的產品偷工減料等轉嫁行為也可能影響到零售商”。 進場費仍可以收 “現階段拖欠供應商資金的問題最突出,但長期來看進場費是矛盾焦點。”裴亮指出。僅福州一地,不同連鎖企業進場費差距已經達到3萬元。 雖然在《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制定過程中,從政府到專家都承認了零售商收取“進場費”的合理性,但黃國雄認為“進場費也算是國際慣例,但這完全是外資企業引入中國的”。 即便是在全球不收取進場費的沃爾瑪,在上海開業時也通過對進場商家的頭批貨物不付款的方式獲得變相收益。 家樂福中國公共關系經理王曉忠認為:“進場費是慣例。我們收取進場費絕不僅僅在中國。”據了解,家樂福的一家大賣場涉及到2萬多品類的商品,供應商一般有9000家甚至還多,這么多的產品和這些商家都將分攤經營成本。 王永平也承認好的商業資源總是稀缺的,有的商家招商都成問題,有的商家即使收費還是有人趨之若鶩,正是市場銷售效果使得零售商的商業資源具有了價格。 雖然專家們都認可了進場費這個“舶來品”在中國的合法地位,但中華零售網CEO蕭潮生介紹,在全球第二大零售市場日本,家樂福卻在今年3月選擇了退出,將其在日本的8家店轉讓給永旺公司。 蕭潮生介紹,美國1936年前后的超市發展情況與我國現階段的情況比較相似。當時美國曾刮起過商業圈地風,連鎖超市店大欺廠,向供貨商提出種種條件,要求供應商加大折扣、交進場費等等。最終迫使全美中小制造商及經銷商聯合向聯邦法院起訴,從而成就了《羅賓遜波特曼法案》。這一法案規定,對有可能壟斷市場的商家,不許向供應商收進場費,不許向供應商要求特殊折扣等不合理費用,必須一視同仁,對供應商不能采取大小有別的政策,有效遏制了超市亂收費的現象。在中國臺灣由于有一個《公平交易法》,家樂福也因收費問題被罰過400萬臺幣。 協商收取促銷費 入駐商場之后,供貨商們往往會被收取沉重的促銷費用,這是令供貨商頭痛的另一問題,業內人士普遍期待商務部的有關規定出臺之后,這種情況將不會再出現。 幾年前,記者在成都采訪時曾接觸過一個牙刷供貨商,在3個月的銷售中由于各種促銷費用和進店費用的抵扣,這個銷售還不錯的供應商最終以倒欠商場15元而未獲得分文貨款走人。 這樣的例子,在那些收取進場費和促銷費的商家看來——“其產品銷售不足以支撐其企業經營成本,當然會貼本。”但門類復雜的雜費支出之重可見一斑。 一位供應商表示,目前大賣場中各項費用總共已占到供應商總銷售額的8%—25%,最高可達35%;而這一數字在超市與便利店中一般為5%—20%。 依據公告,2001-2004年國美電器其他業務利潤在凈利潤中所占份額均超過100%;從2003年開始蘇寧電器的其他業務利潤在凈利潤中所占份額也超過了100%。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其他業務利潤這兩家公司實際上將是虧損的。 而供貨商繳納的促銷費、進場費、推廣費等,正是商家“其他業務利潤”的重要來源。 據了解,《零售商與供應商進貨交易管理辦法》共38條,首次對進場費、賬期、定價權、商品質量責任等敏感問題作了明確規定,還要求,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促銷服務費的,應當事先征得供應商的同意;供應商不同意的,零售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應當與供應商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辦法還明確規定了11種零售商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或變相收取的費用,這其中包括廣為人知的“店內碼費”、“店鋪裝修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等等。 “總體上說這些新規定起到了效果。”黃國雄說。他透露,目前已經有商家將拖欠貨款逐步歸還給供應商,部分零售商的圈地運動也開始節制和收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