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重組改革經受考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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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9日 09:23 中國產經新聞 | |||||||||
CIEN實習記者 馬瑞桐 特約撰稿柴瑩輝 北京報道 總部坐落在北京市宣武區的中鐵行包快遞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鐵行包,最近有點兒忙。因為不久后,其將與中鐵快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鐵快運合并,目前全
鐵路作為中國現有的幾大壟斷行業之一,“鐵老大”改革一直是國內外各界關注的熱點。今年3月中旬,鐵道部宣布撤銷全國41個分局,這是近年鐵道系統罕見的大動作改革。最近“鐵老大”對社會資本的頻頻召喚,再一次掀起了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新高潮。 “此次的合并,并不是誰吞掉誰,而是雙方業務的整合,今后將以中鐵快運這塊牌子對外運營。”作為鐵道部三大專業運輸公司之一的中鐵行包某高層告訴記者,這次的合并絕非偶然,它其實是鐵道部的“試驗田”,合并后的中鐵快運將有望成為三大專業運輸公司中最先上市的企業。 合并成型 提高效率 中鐵行包成立于2003年年底,與中鐵集裝箱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中鐵特貨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同時揭牌,被并稱為“鐵道部三大專業運輸公司”。中鐵行包的主要業務是運輸行李和包裹,但是據某接近該公司的知情人士透露,中鐵行包還是很難擺脫“鐵道”特色,只做“站到站”的運輸。雖然擁有鐵路車皮的資源,但是由于市場化意識不強,坐等顧客上門而不主動開發貨源,造成了普通貨物收入逐漸減少的局面。 相比中鐵行包,中鐵快運則更多地扮演了物流公司的角色,不但承接“門到門”運輸業務,還自己開發了物流項目,包括大宗物品運輸。這樣一來,有時候難免出現中鐵快運與行包搶業務的局面。中鐵快運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坦率地表示,此次合并多少有些防止同業競爭的意味。 但是合并背后更多的考慮,無疑是鐵道內部的資源優化。中鐵行包擁有鐵路的行李車和行郵大列,中鐵快運善于開發市場,一個有資源,一個有貨源,一旦中鐵行包和中鐵快運合并成型,鐵道內部公司的運行效率就大大提高了。 鐵路改革 收效甚微 但是這并非一次簡單的合并重組,其背后,有著鐵道部對改革的更深層次考量。 中國鐵路的運力不足早已是不爭的事實,有機構測算我國的人均鐵路只有一根香煙那么長。運力匱乏的背后,是建設資金巨大的缺口。此前,國務院審議通過了《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到2020年中國鐵路要建成超過1.2萬公里的客運專線和約1.6萬公里的其他新線,而實現這一規劃目標,需要2萬億元的巨額資金。 到哪里去籌取這筆天文數字?除了呼吁政府加大投資和優惠的財稅政策外,更主要的途徑還需要依賴于融資渠道。鐵道部由此引發了對鐵路投融資改革討論的熱潮,但是中國鐵路的枷鎖重重,投融資改革的前提——鐵路體制改革這一條件還不具備。 雖然鐵道部對于體制改革的探索很早就開始啟動,但是近年來一直收效甚微。直到2003年,鐵道改革由倡導的“網運分離”轉為“主輔分離”,包括中鐵行包在內的三大專業運輸公司應運而生,才邁出了改革至關重要的一步,被當時的媒體稱為“鐵路體制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 由于我國鐵路政企不分、管理體制落后,在一些人腦中甚至留下了“投資鐵路等于投資風險”的印象。要想真正取得跨越式發展,改善鐵路投資環境,鐵道部的下一步改革就顯得尤為謹慎和小心。而此次中鐵行包與中鐵快運的合并,作為繼成立三大運輸公司后的重要舉措,多少反映了鐵道部“投石問路”的意味。 整合成功 圖謀上市 上述知情人士對記者分析,鐵道部期望通過中鐵行包和中鐵快運的合并,探討如何將市場機制引入鐵路企業,中鐵行包和中鐵快運的合并充當了很好的“試點”:一方面,在專業運輸公司進行試點,鐵道部可以將改革對主業的影響降低到最小;另一方面,作為并行的三大專業運輸公司,一旦此次整合成功,可以將經驗在鐵道部另外兩大專業運輸公司——中鐵集裝箱和中鐵特貨兩個公司內推廣。 但是,鐵道部的考量還不止于此。 近日,中鐵集裝箱運輸公司與香港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他獨立第三方簽訂意向書,成立為期50年的合資公司。據悉,該合資公司是為了中鐵集裝箱的上市做準備。 中鐵行包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層告訴記者,中鐵集裝箱上市的準備還不充分。他表示,合并后的中鐵快運將取代中鐵行包,成為三大專業運輸公司之一,而它最先上市的可能性最大。中鐵快運的合并重組,表面上看來屬于鐵道部內部企業資源的優化,但實際上是為了整合優質資產、引入市場化機制,為將來的海外上市融資做準備。如此看來,此次合并“試點”的色彩愈加濃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鐵路三大專業運輸公司能否成功上市,很大程度上還依賴我國鐵路發展的大環境。換而言之,鐵路建設資金的巨大缺口如何填補,是決定我國鐵路公司未來發展的關鍵。從這個角度來說,鐵道部目前的焦點,恐怕應該繼續回到“改善投融資環境——進行體制改革——改善投融資環境”的怪圈中,為從實質上改變政企合一的體制而努力。 有專家認為,借鑒國際慣例,為確保鐵路改革的順利進行,有必要制定與之相配套的法律體系,如“鐵路改革與重組法”、“鐵路股份公司組建法”、“政府對鐵路的行政管理法”、“外商投資鐵路法”、“鐵路安全與防護法”等,從而為鐵路改革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