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家雜志:顧雛軍等人的共同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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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30日 08:30 《中國企業家》雜志 | |||||||||
大多數時候,企業家個體命運的多舛是因為這個個體糾結了太多的體制性矛盾 顧雛軍已被正式批捕,他將為一系列的公司違法操作付出代價。但反省不應該跟隨法律的節奏進退。 要求理智看待顧雛軍的聲音已經被淹沒在口水仗中,民眾的憤怒經過長時間發酵,直
這并非出于對弱者的同情,而是基于對歷史與現實的理解與尊重,以及對于我國企業家資源的珍惜。 大多數時候,個體命運的多舛是因為這個個體糾結了太多的體制性矛盾。具體到顧雛軍事件,他的個人命運正好與中國社會現階段所有重大而敏感的政經命題纏繞在一起。 民眾的憤怒主要來源于轉軌期利益分配的不公正,一條模糊的分界線將社會隔絕成為兩個營壘——弱勢與強勢階層。強勢階層的標志之一,就是有能力調配資源為己所用,用各種合法、不合法、合法不合理、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將社會資源納入囊中。顧雛軍調動資源的能量有目共睹,在其一系列的經濟行動中,他得到了從政府、經濟學家、主流媒體、地方政府到資本市場各方的支持,這使他似乎成為官僚資本的代表人物。 但顧雛軍本人的身份背景并非官方,這也正是顧雛軍的脆弱之處。他的成功與否取決于以下兩個因素,一是能否得到始終如一的保護,二是是否具有成為優秀企業家的素質,兩者缺一不可。顧雛軍商業帝國的倒塌,只不過證明了他一度擁有的保護并非根深蒂固。他表面上所有的一切不過是借用。所以,從根本上說,顧雛軍對名下的財產并不擁有真正的產權。 如果我們以為那些受過現代自由經濟思想熏陶的經濟學家都是瞎了眼,那就是犯了大錯。當周其仁一再強調“企業家的人力資本”,當張維迎大聲疾呼保護私人產權,他們顯然不是因為區區紅包出賣自己的良心。他們只不過是看到了,在社會轉軌期,在產權結構沒有任何實質性改變的情況下,任何分權和自由化的改革都會造成比它所解決的問題更多的問題。 張維迎曾提出幾個有名的“不可能”定理:國有制條件下,真正的企業家不可能出現,政企分開不可能,預算約束硬化不可能,破產不可能有效地約束經理,以國有股為主導的公司化改革不可能解決經營者選擇問題。張維迎在為企業家辯護的時候,真正希望實現的是,在這個社會盡量實行有效的產權制度,從而保障企業家的人力資本,保護中國社會本已稀缺的企業家資源。令人遺憾的是,本應是一場嚴肅的討論,最后演化為口水橫飛、涕淚交流的社會鬧劇。 從清末算起來,中國市場經濟迄今已轉軌了一百多年,但中國的企業家總是自覺不自覺地成為權力的附庸,被斥為依附者群體。我們應該討論的是這一現象的成因。 李鴻章的智囊盛宣懷具有企業家的天才,但他本身又是大官僚,以兩者結合的身份,他成為中國近代企業家中的翹楚。今天顧雛軍所遭遇的一切責罵,盛宣懷幾乎一一嘗遍,如堂而皇之地將朝廷與股民投入輪船招商局的資金挪作他用,在掌控的所有企業中任用私人,又如私自涂改賬冊,在朝廷和公司內部用兩本賬。事實上,他主管的企業一再遭到戶部核查,如果不是李鴻章、張之洞等維新派官員大力扶持,就是十個盛宣懷也不頂事。 中國企業家為什么要依附權貴,甚至成為權貴階層?答案很明顯。就是因為答案太過明顯,我們反而無法正視,因為一個明顯的答案加上100多年解不開的難題,讓人不愿輕易觸及。于是,爭論的主題只能一再簡化,就事論事,就人論人,成為義氣之爭。 為了不再起義氣之爭,回過來說盛宣懷。盛宣懷身后幾起幾落,進入民國以后,盛家家產被抄沒了兩次,一次在民元時期,罪名是“第一名的賣國賊”,因為盛宣懷是引起清末大亂的鐵路收歸國有與西方公司合作政策的主導者;第二次是民國十六年,國民革命軍初到江蘇,又沒收了一次盛氏家產:那次的罪名大概是“土豪劣紳”。對盛宣懷冷靜地重新認識,起于上世紀80年代,距離盛宣懷辭世70余年。 顧雛軍與盛宣懷面臨著相同的困境:無法克服的體制性障礙,無法得到保護的產權,以及輿論的普遍不同情。 將懲罰交給法律,將深入的反省留給自己,才是避免中國企業家悲劇的正道。 (葉檀) |